❶ 股票期權交易,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您好,根據上海交易所的最新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訂)》的第七條,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日均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三)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六)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訂)》的第八條,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日均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開通股票期權業務許可權需攜帶相關資料和證件到營業部現場辦理。若您是中航證券的客戶,申請開通該業務許可權的具體要求,建議您詳細咨詢當地營業部。
若您是其他券商的客戶,建議您與所屬券商聯系。
為更好的向您提供專業優質的服務,歡迎您致電我們的客服電話95335或咨詢當地營業部。
❷ 股票期權是不是合法的
合法。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指定交易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上交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上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2)證監會批准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擴展閱讀
1.期權內在價值。由期權合約的行權價格與期權標的市場價格的關系決定的,表示期權買方可以按照比現有市場價格更優的條件買入或者賣出標的證券的收益部分。內在價值只能為正數或者為零。只有實值期權才具有內在價值,平值期權和虛值期權都不具有內在價值。實值認購期權的內在價值等於當前標的股票價格減去期權行權價,實值認沽期權的內在價值等於期權行權價減去標的股票價格。
2.期權時間價值。隨著時間的延長,相關合約標的價格的變動有可能使期權增值時期權的買方願意為買進這一期權所付出的金額,它是期權權利金中超出內在價值的部分。期權的有效期越長,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其獲利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其須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多,賣出期權所要求的權利金就越多,而買方也願意支付更多權利金以擁有更多盈利機會。所以,一般來講,期權剩餘的有效時間越長,其時間價值就越大。
❸ 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的「強化證券交易所市場的主導地位,壯大主板,創新交易機制,豐富交易品種」、「建設金融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金融衍生產品,逐步豐富股票期權品種」的有關要求,在此前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中國證監會現正式發布《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股票期權是期、現貨連接緊密的衍生產品。目前我國證券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分別由《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制,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和《條例》授權,分別以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試點辦法》和《指引》,為股票期權交易提供上位法依據。《試點辦法》參照《條例》的體例,共30條,包括「股票期權交易場所和結算機構」、「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與股票期權相關的業務資格」、「投資者保護」、「股票期權風控措施」及「其他規定」五方面內容。《指引》共34條,包括「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有關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自營、做市及資產管理業務參與股票期權的有關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強化內控管理及計算風控指標等監管要求」三方面內容。
《試點辦法》在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來自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和投資者的意見建議31條。總體來看,各方普遍認為《試點辦法》對股票期權交易的要點和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做了明確規定,與所司業務規則的銜接較好,市場各方相關意見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與條款直接相關的意見,除涉及交叉持牌和產品細節的意見外,《試點辦法》對第二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等個別條文的文字表述做了調整;二是涉及整個衍生品市場頂層設計的意見,不屬於《試點辦法》范圍,我會將在後續工作中持續研究完善;三是與產品方案細節相關的意見,在《指引》和所司業務規則已有明確規定,無需在《試點辦法》中重復規定。
《指引》在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來自行業協會、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26條。總體來看,各方認為《指引》有關規定符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實際情況,有利於合理控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期權業務風險,保障業務平穩運行。相關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建議明確允許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參與期權做市業務。經研究,已在《指引》中明確符合條件的期貨公司,經我會批准,其子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做市業務;二是建議交易所在配套自律規則或指引文件中,對《指引》中提及的中間介紹業務協議等事項進行細化,明確具體要求,此部分意見已轉交交易所在相關規則中予以明確。除前述兩方面意見外,對部分涉及《指引》文字表述的意見,《指引》已進行相應修訂;另有部分意見涉及對《指引》內容的理解以及對行業期權業務發展的建議,後續我會將結合行業培訓和發展規劃,加強培訓和研究。
證監會將依據發布實施的《試點辦法》及《指引》,批復交易所、結算機構相關業務規則,並督促交易所、結算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認真做好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的各項准備工作。
❹ 股票期權每一品種代碼和名稱是怎樣設置的
你好,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合約的代碼和名稱的設置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設置,具體規則如下: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於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其合約交易代碼包含合約標的、合約類型、到期月份、行權價格等要素。上證50ETF期權合約的交易代碼共有17位,具體組成為:
第1至第6位為合約標的證券代碼;
第7位為C或P,分別表示認購期權或者認沽期權;
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後兩位數字;
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
第12位期初設為「M」,並根據合約調整次數按照「A」至「Z」依序變更,如變更為「A」表示期權合約發生首次調整,變更為「B」表示期權合約發生第二次調整,依此類推;
第13至17位表示行權價格,單位為0.001元。
合約簡稱與合約交易代碼相對應,代表對期權合約要素的簡要說明。
上證50ETF期權的合約簡稱不超過20個字元,具體組成依次為「50ETF」(合約標的簡稱)、「購」或「沽」、「到期月份」、「行權價格」、標志位(期初無標志位,期權合約首次調整時顯示為「A」,第二次調整時顯示為「B」,依此類推)。
合約編碼用於識別和記錄期權合約,唯一且不重復使用。
上證50ETF期權合約編碼由8位數字構成,從10000001起按順序對掛牌合約進行編排。
期權合約條款主要包括合約簡稱、合約編碼、交易代碼、合約標的、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合約單位、行權價格、行權方式、交割方式等。
期權合約的合約單位、行權價格發生調整的,交易代碼及合約簡稱同時調整,交易與結算按照調整後的合約條款進行。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關於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❺ 場外個股期權是合法的項目嗎
最近網上到處在宣傳有一種新的投資項目,自稱人人可及的千萬財富機遇-股票期權-真正低風險高收益-合法合規、以小博大的最佳投資選擇!
個股期權項目到底是什麼東西呢,真的有那麼好嗎,國內個股期權發展的情況怎麼樣
目前國內正規的期權,我說的正規期權是指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監管的在國內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上市的期權產品
請注意是這種產品才是正規的
那麼是不是市面上所有的個股期權都是正規的呢?
不是!!!
一些投資公司開設虛假盤,通過所謂的個股期權跟客戶對賭,要警惕這種非法投資
首先我們看看國內期權的監管和法律文件
根據證監會【第112號令】《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的規定,其中第二條規定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股票期權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交易,是指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股票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合約,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按照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
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
第四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對股票期權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管理。從這兩點就能看出期權交易是有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的,其交易是合法的。
那麼場外個股期權是否合法?根據證監會發布的《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中第七條規定,
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做市業務,期貨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
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以及行權相關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股票期權經營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機構)
依法從事前款規定的股票期權相關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 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具體辦法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於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引(2015年修訂)》
的規定可以看出,券商開展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是合規合法的。
正規場外期權的運作流程是下面這樣的:
場外股票期權是主流券商推出來的,有在證監會備案!中期協9月27號關閉了自然人投資者通道,所以目前個人投資者是不能直接參與場外期權的。
『場外期權的參與流程』
1.個股詢價:機構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客戶自己選擇看好的標的、需要操作的名義資金量、操作周期(1——24個月不等)機構反饋券商的報價結果(期權費/權利金)發送給客戶。136
2.資金轉入。機構客戶確認股票期權交易,打款和下達成交指令,明確參與期權交易事項。
3.交易確認。在客戶支付期權費用後,券商下單並發回交易確認書,客戶簽字確認並保存,完成交易。
4.平倉。合約期限內股價到達客戶目標價位,客戶即可提前發送平倉指令。券商根據指令進行平倉。並將執行結果反饋給客戶。客戶確認後期權平倉交易完成。54
5..結算。在整個交易環節完成後,券商對客戶交易進行結算,將盈利資金轉入客戶交易賬戶內。
❻ 個股期權如何操作
1、一般證券公司會依照合法機構提供個股詢價(權利金)。
2、個人投資者要通過機構第三方進行一個合作,個人投資者須提供要操作的個股,機構會即時與券商詢價(權利金)告知投資者,投資者再確定是否購買權利。
3、投資者確定後機構會通知券商在15分鍾之內以均價下單即成交。
個股期權主要可分為看漲和看跌兩大類。只要買入期權,無論看漲還是看跌都只有權利而無義務,即到期可按約定價格買入或按約定價格賣出,但這是買方可以自由選擇的,但賣出期權方無論看漲或看跌都必須無條件履行條款。
(6)證監會批准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擴展閱讀:
個股期權價格的影響因素主要有5個,它們是標的證券的價格、期權的行權價格、期權的到期日剩餘期限、標的證券的波動率和無風險利率,它們通過影響期權的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來影響期權價格。
標的證券的價格:對於認購期權,標的證券價格越高,期權價值越高;對於認沽期權,標的證券價格越低,期權價值越高。
期權的行權價格:對於認購期權,期權的行權價格越低,期權價值越高;對於認沽期權,期權的行權價格越高,期權價值越高。
期權的到期日剩餘期限:對於認購期權,到期日剩餘期限越長,期權價值越大;對於認沽期權也一樣,到期日剩餘期限越長,期權價值越大。
標的證券的波動率:對於認購期權,波動越大,期權價值越高;對於認沽期權也一樣,波動越大,期權價值越高。
無風險利率:對於認購期權,無風險利率越高,期權的價值越大;對於認沽期權,無風險利率越高,期權的價值越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股期權
❼ 2015年1月9號出台的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怎麼交易的
為規范股票期權試點業務,根據中國證監會《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該規則自2015年1月9日起實施。
您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專欄」查看詳細業務規則。
❽ 個人可以參與場外股票期權嗎
不可以,場外期權是不允許個人投資者直接參與的。
參與的方式有兩種:
1、機構直接參與。只要實繳資本滿300萬的機構投資者(對機構營業執照的投資范圍不限),均可以通過證券公司開通場外期權。門檻為50萬,但是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2、個人投資者通過資管計劃參與。個人投資者去認購一直基金公司的產品,以私募基金的方式去參與場外期權。
股票期權作為企業管理中一種激勵手段源於上世紀50年代的美國,70-80年代走向成熟,為西方大多數公眾企業所採用。中國的股票期權計劃始於上世紀末,曾出現了上海儀電模式、武漢模式及貝嶺模式等多種版本。
但都是處於政策不規范前提下的摸索階段,直到2005年12月31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我國的股權激勵特別是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才有章可循,有力的推動了我國股票期權計劃的發展。
(8)證監會批准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擴展閱讀
根據證監會【第112號令】《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的規定,其中第二條規定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股票期權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交易,是指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 進行的以股票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合約,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按照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第四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對股票期權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管理。從這兩點就能看出期權交易是有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的,其交易是合法的。
❾ 證監會批准上交所開展股票期權交易所試點,試點范圍為上證50etf期權哪些股受
上證50股受影響大
浦發銀行 包鋼股份 華夏銀行
民生銀行 上港集團 中國石化
中信證券 招商銀行 保利地產
中國聯通 特變電工 上汽集團
國金證券 包鋼稀土 中國船舶
復星醫葯 廣匯能源 白雲山
中航電子 國電南瑞 康美葯業
貴州茅台 海螺水泥 百視通
青島海爾 三安光電 東方明珠
海通證券 伊利股份 招商證券
大秦鐵路 中國神華 海南橡膠
興業銀行 北京銀行 農業銀行
中國北車 中國平安 交通銀行
工商銀行 中國太保 中國人壽
中國建築 華泰證券 中國南車
光大銀行 中國石油 方正證券
中國重工 中信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