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的股票為什麼會停止交易
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一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其次是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再者就是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B. 權益分派時轉股連續停牌指的是股票連續暫停交易嗎
許多購買股票的人都會發現這樣的一種問題,就是權益分派實轉股連續停牌,這樣的一種問題是指什麼可以看出來,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只股票連續暫停的交易。而且對於這樣的一個交易來說,能夠持續的暫停也是相對於比較安全的,因為這樣的一些公司工作來說肯定會寫著這樣的一些停牌的時間段的,在這樣的一個權益分配期間,是不可以交易的。
讓這樣的一隻股票連續暫停交,也只是在這一段時間當中,當這樣的一個運營恢復完成之後,就會讓這樣的一隻股票繼續運行下去。所以我們也不用太過於擔心,對於一些股民來說,他們認為這樣的一直不會,很有可能是覆水難收了,就會紛紛的拋出自己手中的股票,但這樣的一些做法也會影響到這樣的一個局勢。
C. 依據證券法簡述上市公司中股票暫停交易的情形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是需要具備法定條件的,如果在上市後這些條件不再具備,或者公司發生了不利於繼續上市和不宜再在公開的資本市場籌集資金的情況,則需要採取暫停其股票上市、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措施。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D. 為什麼股票在停盤前幾分鍾就停止交易
因為最後幾分鍾要集合競價。
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
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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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紅利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
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一般來講,上市公司在財會年度結算以後,會根據股東的持股數將一部分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
根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條理,我國的上市公司必須在財會年度結束的120天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且在年度報告中要公布利潤分配預案。
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紅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進行。在分配股息紅利時,首先是優先股股東按規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
然後普通股股東根據餘下的利潤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則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後,如果上市公司還有利潤可供分配,就可根據情況給普通股股東發放紅利。
E. 如果股票終止上市交易,散戶的股票如何處理
你好,造成終止上市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不在具備上市條件,且在規定期限內還達不到上市的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存在財務狀況弄虛作假並不糾正的情況。
3、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且在第四年仍然虧損,沒有扭虧為盈。
4、上市公司破產或者宣布解散。
5、其他規定
那麼,散戶買到終止上市的股票怎麼辦呢?
1、上市公司在退市之前會發出公告,有一個月左右給投資者交易手中的股票,在這時間之後,投資者可以去證券公司進行交割。
2、退市之後,如果上市公司轉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可以在新三板進行交易,相比A股市場,其交易比較麻煩。
3、公司應破產退市,投資者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利益,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但有可能得不到全部賠償。
在股市中,投資者因遠離業績差,在財務上弄虛作假的個股,避免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所帶來的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F. 什麼情況下可轉債臨時停止交易
1、可轉換公司債券流通面值少於3000萬元時,交易所立即公告並在三個交易日後停止交易.
2、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結束前的10個交易日停止交易。
3、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認為必須停止交易。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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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的交易方式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規則。
1、交易費用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2、購買途徑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