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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基礎層股票

發布時間: 2021-11-08 14:30:18

⑴ 新三板集合競價交易怎麼操作

你好,新三板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1、委託與申報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集合競價交易適用本章規定。
①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集合競價股票。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②全國股轉系統接受主辦券商限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集合競價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鍾交易主機不接受撤銷申報,在其他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③限價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等內容。
④全國股轉系統對集合競價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為50%,漲幅限制比例為100%。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競價股票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無前收盤價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三)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2、成交
①基礎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主機於每個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每日5次),對接受的買賣申報進行集中撮合。
②創新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主機自9:30起(含9:30)每10分鍾對接受的買賣申報進行集中撮合。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集合競價的撮合頻次。
③集合競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④集合競價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若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無前收盤價的,取其平均價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其他規定
①集合競價股票開盤價為當日該股票的第一筆成交價,收盤價為當日該股票的最後一筆成交價。
②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集合競價股票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當日競價交易價格振幅達到40%的前5隻股票;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最低價×100%
(二)當日競價交易換手率達到10%的前5隻股票;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股數/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100%
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排名分別計算。

⑵ 請教集合競價是怎麼交易股票的

集合競價交易股票的方法:
開盤提前掛單,甚至於在集合競價時就開始掛單,掛單要本著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保證自己第一筆成交。這樣可以佔有買賣的主動權,這也屬於短線買賣技巧的一種,炒短線必須具備這種技能,要不然就是直接跟別人的交割單操作,總跟不上,別人買的低,總買的高,別人賣的高,總賣的低,好股買不到,壞股跑不掉,別人總是大賺,總是小賺。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⑶ 什麼是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深證14點57分至15點00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⑷ 如何在集合競價時賣出股票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要知道如何在集合競價賣出股票,需要知道集合競價的成交規則: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所以你要在集合競價成交,必須確保你的申報價格低於或者等於開盤價,並且有相應的買入方才可以成交。

⑸ 精選層股票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1、精選層交易時間安排
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段
9:25—9:30:靜默期
9:30—11:30、13:00—14:57:連續競價時段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段
15:00—15:30:大宗交易時段
註:
(1)限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2)市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30-11:30、13:00-14:57;
(3)9:20-9:25和14:57-15:00禁止撤單。
2、申報數量
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
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大宗交易除外。
3、價格漲跌幅限制:3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連續競價股票當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
(3)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即首筆成交當日不受限制,從首筆成交後的次日設置漲跌幅限制。
4、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要求
(1)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十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2)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十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5、臨時停牌情形
(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註: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
6、精選層市價訂單類型

本方最優:以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本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對手方最優:以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對手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 :在對手方最優5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在對手方最優5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 該申報無成交的,按本方最優價格轉為限價申報; 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報撤銷。
7、交易行情揭示規則
(1)連續競價期間行情揭示內容與滬深一致;
(2)集合競價期間行情揭示內容,有集合競價參考價時與滬深一致;無集合競價參考價時,揭示最優1檔申報價和數量;
(3)精選層首日證券簡稱首字元顯示為「N」;
(4)精選層首日前收盤價為其發行價。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6)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基礎層股票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⑺ 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股票交易撮合時間

周一至周五為9:30——11:30,13:00——15:00;遇到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開市。

新三板股票交易時間與A股二級市場交易時間為一致的,周一至周五為9:30—11:30,13:00—15:00 遇到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開市。三板交易的時間為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後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

委託方式可採用櫃台委託、電話委託、互聯網委託等。所有委託指令均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凈資產為負和為正的公司分別實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轉讓方式,證券後面帶有「1」說明每周只能交易一次,「3」說明每周可交易三次,基本上是周一、三、五。

(7)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基礎層股票擴展閱讀:

新三板股票的相關要求規定:

1、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2、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3、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⑻ 關於集合競價與買賣股票的關系問題

可以說一般散戶可以不用了解透徹這個問題,但這個問題不是很難理解,研讀一下集合競價的概念和集合競價的交易規則,應該是不難理解的.這個集合競價只是起到決定開盤價作用的,但在某些特殊的時侯參與集合競價可以帶來多一些操作機會,尤其在對大勢和個股有較准確的判斷時.例如是明顯大利空的影響下,可以開盤只低開二三個點,而開盤後會繼續大幅下跌,直至跌停,如果在集合競價時就能先人一步出局的話,受益是顯而易見的.還例如在個股出現突發利好的情況下,集合競價也是能搶先買入的良好時機.

⑼ 投資者參與精選層股票的交易方式

投資者參與新三板精選層的方式主要是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競價交易和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時間內進行買賣成交,而大宗交易主要是收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數量資金都比較大。

投資者參與新三板精選層股票交易下需啊喲開通交易許可權,開通條件為100萬資金和2年的交易經驗。

新三板精選層打新還在籌備中,截止6月2日已經受理47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精選層掛牌的申請,具體詳情可以在股轉系統官網上查看。

精選層交易許可權開通以及股票萬一開戶流程可以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