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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1-11-10 02:43:06

⑴ 經國務院批准,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改為單邊徵收。

答案A
④觀點錯誤,確保股民高收益是無法實現的。

⑵ 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

原來是0.1%,去年上調到0.3%,今年有調回到0.1%

調整印花稅高低被看做政府對當前股市的態度,上調說明政府認為股市過熱,需要降溫,反之,認為股市過冷,要支持

這個屬於財政政策的范圍

⑶ 求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全文 謝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的通知
文號:財稅明電[2008]2號狀態:有效發文日期:2008-9-18
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⑷ 印花稅 股票買賣適用稅率是多少

過去25年來,我國股市印花稅稅率曾經有過數次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開征,當時主要是為了穩定初創的股市及適度調節炒股收益,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6‰交納。同年11月份,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6‰的印花稅,內地雙邊徵收印花稅的歷史開始。最後一次調整是2008年4月24日起,財政部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調整為1‰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股票印花稅是交易量的千分之一,就是買進1000元的股票收取1元錢,是單邊收取,買股票是不收印花稅的,賣股票要收取。
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從世界主要的股票市場發展經驗看,取消股票印花稅,是大勢所趨。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稅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稅與交易稅。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稅。

⑸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

A

⑹ 國家調高了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了嗎

是調低了

新華網北京1月23日電 為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5年1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2‰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⑺ 國家最新的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簡單點來說,就是賣出股票的時候才徵收印花稅,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⑻ 9月1日起中國股市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是真的嗎

證券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開征,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6%。交納。同年11月份,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6%。的印花稅。1991年10月,深圳市將印花稅稅率調整到3%。,上海也開始對股票買賣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3%。。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1997年5月,印花稅稅率從3%。提高到5%。。1998年6月,印花稅稅率從5%。下調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降低為3%。。2001年11月,財政部決定將A、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統一降至2%。。2005年1月,財政部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2%。下調為1%。。2007年5月30日起,財政部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1%。調整為3%。。 據說08年印花稅又要調低,等政策出台吧

⑼ 印花稅稅率調整歷史有幾次,分別是哪年哪月

一、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歷史:

(一)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二)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

(三)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四)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五)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六)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七)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八)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九)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十)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9)國務院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