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買賣價格問題
你好,在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該筆交易成功。誰的委託單先提交,按照誰的價格成交。比如急著賣的先委託,那麼按照9元成交。
⑵ 股票的買價和賣價是怎麼計算的
交易所每天開盤錢會進行集合競價,看買家出的價格和賣家出的價格能不能接近成交,比較接近的,就會顯示為開盤價。
⑶ 股票交易是按照賣方開價還是買方出價 呢!成交價到底是哪個搞的很暈
不要忽略了主動性買盤和主動性賣盤,買一和賣一的掛單是只願意在此價位轉讓或者買進的投資者還有很多願意高買或者低賣的投資者。不要鑽牛角尖另外你真以為一家公司的股票只有投資者在交易啊這行水很深沒那麼簡單。。。。
⑷ 股票的買價和賣價為什麼不同為什麼
我國股票的交易採用類似於「拍賣」的公開競價的方式。在委託交易的制度下,每個投資者j進行各自的報價,不同的報價在交易所的計算機系統中,進行撮合交易,從而成交。具體來看,撮合交易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舉個例子。G股在某日10:40左右的買入申報如下表。
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丁應當最先成交,乙最後成交,甲和丙的價格相同,但丙報價時間早,因此丙比甲先成交。因此成交順序應當為:丁→丙→甲→乙。
以上是買入的情況,但買賣是兩個人的事情,一頭熱不能解決問題。一般來講,只有買家的價格高於賣家時,賣家才願意出賣,交易才能達成。按照規定,當買家最高出價與買家出價相同,就以賣家出價成交;當買家報價高於賣家出的最低價,就以賣家最低價成交;如果買家出價的最高價高於賣家報出價時,就以買家出價成交。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多位賣家中,如果賣家最低願意出13.30,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如果賣家最低願意出12.95,那麼就以12.96元成交;如果賣家願意出13.29,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

⑸ 請教股票交易中買入價格和賣出價問題
前提是你的買入價必須是「買一」,如果你買的少,系統就會以10.1元讓你成交,如果你買的多,那先是10.1元,然後是10.02元成交,就是說你雖然報的買價是10.3元,但你無需花10.3就能買到股票,不存在退差價一說。
⑹ 如果股票交易買者給價高賣家報價低,中間有差價怎麼辦
其實真正成交是沒有差價的,這點你誤解了,如果賣出的是15元那買進的一定也是15元,如果買進的是13元那賣出成交的一定也是13元,全程電子撮合,沒有人為因素。希望可以幫到你。
⑺ 股票成交價以賣方還是買方的價格為准
以先掛單的一方為准。後應價的,達到先報價的價位則成交,不達到的就形成一個買方價,一個賣方價。
上提為例,因為是先掛單的是1212,所以就是12.12。
這成為【連續競價】
開盤前下的單都當是9點15分下,然後你可以再20分前撤單,25分鍾那個統一成交,類似於你3的那個選項。這中情況就叫【集合競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英語說法:Call auction
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轉網路)
⑻ 股票買賣,賣方4.5,我出4.6,實際買的價格是多少呢
股票買賣,賣方4.5,我出4.6,實際買的價格是4.5元。
這是股票成交原則里的價格優先原則。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⑼ 股票買賣價格
股票的漲幅因素很多,例如政治經濟環境啊,公司經營好壞,利好消息等。。。但歸根到底最終所有的因素都將反映到供求關繫上。股票會上漲,說明買方活躍,願意出出更高的價格買到股票,也就是股票價格在交易中上漲了。
⑽ 股票買價和賣價不一樣怎麼成交
我國股票的交易採用類似於「拍賣」的公開競價的方式。在委託交易的制度下,每個投資者j進行各自的報價,不同的報價在交易所的計算機系統中,進行撮合交易,從而成交。具體來看,撮合交易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舉個例子。G股在某日10:40左右的買入申報如下表。

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丁應當最先成交,乙最後成交,甲和丙的價格相同,但丙報價時間早,因此丙比甲先成交。因此成交順序應當為:丁→丙→甲→乙。
以上是買入的情況,但買賣是兩個人的事情,一頭熱不能解決問題。一般來講,只有買家的價格高於賣家時,賣家才願意出賣,交易才能達成。按照規定,當買家最高出價與買家出價相同,就以賣家出價成交;當買家報價高於賣家出的最低價,就以賣家最低價成交;如果買家出價的最高價高於賣家報出價時,就以買家出價成交。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多位賣家中,如果賣家最低願意出13.30,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如果賣家最低願意出12.95,那麼就以12.96元成交;如果賣家願意出13.29,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