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買股票提示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
提示用戶在該交易系統中沒有個人的賬戶。
股票開戶
股票開戶流程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證券營業部開戶
(1)所需證件:投資者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2、銀證通開戶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B. 買股票提示有股東限制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購買股票的時候有股東限制,一般是指投資者新開設股票賬戶時,開設賬戶的當天是不能進行股票買賣的,需要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購買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進行證券交易,應當申請開立證券賬戶。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以投資者本人的名義為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投資者申請開立賬戶,必須持有證明中國公民身份或者中國法人資格的合法證件。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C. 買股票時顯示提交失敗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
D. 股票交易不成功,說是有股東限制,什麼意思
您好,出現該提示有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1、T日開股票賬戶,需T+1日才能買賣股票。T日委託的話會顯示股東限制。
2、您沒有開立對應股票賬戶。
具體情況建議咨詢開戶券商。
E. 轉讓公司股權有哪些限制
股權轉讓顧名思義就是將在即在某公司所處於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對於股權轉讓這一操作,還存在一些限制因素,這些限制因素隨著公司的性質不同而大體上一致。其中主要的限制因素有四點。
一、轉讓場所的限制。
二、發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轉讓限制。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轉讓的限制。
四、對公司收購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為質押標的的限制。
公司股權轉讓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還是需要多加註意。
F. 股票限制交易是什麼意思
您所說的應該是流通股受限股份。(如果不是您所說的情況,歡迎追問)
流通受限股份是指,證券交易所針對上市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流通股,為避免對股市和股價造成沖擊,對其上市流通的數量以及時間進行限制的股份。
流通股受限股份分為:一、新上市的股份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流通股的股份。二、上市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增發股的股份。三、上市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配股送股的股份
G. 購買股票顯示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請股神指教
是不是你未開通某些許可權導致無法購買股票,如你想買入創業板股票,卻僅開通了滬深兩市購買許可權而沒開通創業板購買許可權。
H. 買股票時提示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
小編一直覺得股票市場是非常復雜的,但是盡管如此還是有這么多人想要進入到股票市場投資,大家如果能夠在股票市場中購買到合適的股票,確實能夠帶來很大的收益。買股票的時候提示有股東限制,這種情況是什麼意思呢?

三、結語
不過大家也都知道,既然是投資肯定就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不管大家在股票市場之中購買什麼類型的股票本身就必須要小心謹慎,大家進入到股票市場之前,必須要了解一下股票市場的專業術語,並且學習相關的股票知識,否則的話你就非常容易在股票市場之中受到虧損。
I. 股票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當天開的戶,當天不能交易,會顯示股東限制。買股票時,若是當天開的戶,則當天不能交易,會顯示股東限制。要等到下個交易日就可以交易了。或者開的戶,深市或者滬市有一個市場的沒有開通,因此只能買賣一個市場的股票,另一個市場的股票不能買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J. 持股5%以上股東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時候,並請給出法律條文規定
以下同樣適用5%以上股東。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轉讓股份作出規定 高管每年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上年末持股的25%;對於高管多次買賣的,以最後買賣日計算交易禁止期 。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轉讓的股份數量計算方法、短線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高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25%的比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