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交易市場的簡介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1. 發行方式的選擇:股票發行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
2. 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 准備招股說明書。
4. 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 2.代銷 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
·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

⑵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參與者、證券市場交易工具和證券交易場所等三個方面。
證券市場參與者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1)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投資目的、投資方向雖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資的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可通過有效的資產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對市場影響大等特點。
(2)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投資的居民,他們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主要投資目的是追求盈利,謀求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視本金的安全和資產的流動性。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是連接證券投資者與籌資人的橋梁,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中介機構的活動。通過它們的經營服務活動,溝通了證券需求者與證券供應者之間的聯系,不僅保證了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還起到維持證券市場秩序的作用。
(1)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可經營證券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有承銷、經紀,自營、投資咨詢、購並、受託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證券公司一般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2)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財務顧問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等。
4.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行業協會。
(1)證券交易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職責有: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中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證券業協會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業協會應當履行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會員執行有關法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制定規則,組織培訓和開展業務交流,調解糾紛,就證券業的發展開展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以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按照《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實行行業自律管理。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結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5.證券監管機構
在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它是國務院直屬的證券管理監督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業性法規的起草,負責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全國的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中介機構的行為等依法實施全面監管,維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證券市場。
交易工具
證券市場活動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來實現,這就是證券交易工具,也即證券交易對象。證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包括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證券等。
證券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種形式。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證券買賣活動,這是證券交易場所的規范組織形式;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它包括櫃台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形式。
⑶ 股票交易有哪些基本的市場規則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
周五
,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
開盤價
。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
買賣
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委託規則
1手=100股。
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
零碎股
。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
股票
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T+1交易制度(T為交易日當天)
股票買賣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天買的股票T+1日才能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
現金
,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
新股
交款。
權證交易制度:①權證實行T+0
交易
,即
當日
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②
資金
同股票T+1結算。
因此,當天買入的股票,可用數量不變,第二個交易日才有相應變化,當天買入的權證,買入成交數量立刻加入可用數量。當天賣出的股票或權證,相應資金第二個交易日才是可取資金。
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
上市股票
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
收市價
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
振幅
為20%,
ST股票
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
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
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
行權比例
。
⑷ 資本市場的構成四要素
(1)國債市場。這里所說的國債市場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國家信用為保證的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基本建設債券、保值公債、特種國債的發行與交易市場。
(2)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市場和股票交易市場。
(3)企業中長期債券市場。
(4)中長期放款市場,該市場的資金供應者主要是不動產銀行、動產銀行;其資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擴建和新建;資金借貸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資產、土地、建築物等作為擔保品
⑸ 簡述股票交易市場及其構成
股票市場的主要功能有這樣幾個:一是融資功能。它為眾多的上市公司提供了直接融資的機會,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二是投資功能。它為有資金實力,而又沒有實業經驗的人提供了一個投資機會,可以使得其資金在較長時間里得到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三是社會風險分散功能。它為千千萬萬的中小散戶提供了理財機會,投機機會,同時也讓其承擔了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股市的起伏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將社會閑散資金集中於此沉澱,避免了充裕流動性對商品市場的沖擊,造成物價暴漲。
⑹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
簡介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參與者、證券市場交易工具和證券交易場所等三個方面。
證券市場參與者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1)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投資目的、投資方向雖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資的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可通過有效的資產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對市場影響大等特點。
(2)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投資的居民,他們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主要投資目的是追求盈利,謀求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視本金的安全和資產的流動性。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是連接證券投資者與籌資人的橋梁,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中介機構的活動。通過它們的經營服務活動,溝通了證券需求者與證券供應者之間的聯系,不僅保證了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還起到維持證券市場秩序的作用。
(1)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可經營證券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有承銷、經紀,自營、投資咨詢、購並、受託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證券公司一般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2)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財務顧問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等。
4.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行業協會。
(1)證券交易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職責有: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中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證券業協會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業協會應當履行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會員執行有關法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制定規則,組織培訓和開展業務交流,調解糾紛,就證券業的發展開展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以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按照《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實行行業自律管理。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結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5.證券監管機構
在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它是國務院直屬的證券管理監督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業性法規的起草,負責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全國的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中介機構的行為等依法實施全面監管,維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證券市場。
交易工具
證券市場活動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來實現,這就是證券交易工具,也即證券交易對象。證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包括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證券等。
證券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種形式。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證券買賣活動,這是證券交易場所的規范組織形式;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它包括櫃台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形式。

⑺ 股票交易市場的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
(1)股票持有人, 在此為賣方;
(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
(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
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
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

⑻ 中國股市是由什麼構成的
1.中國股票市場也稱為中國股市,1989年開始作為試點,本著試得好就上、試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所以在1995年之前的股市運作中,最大的利空通常是中國股市試點要停、股市要關門這類消息。
2.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中國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交易市場。
3.股票流通市場包含了股票流通的一切活動。股票流通市場的存在和發展為股票發行者創造了有利的籌資環境,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計劃和市場變動情況,隨時買賣股票。由於解除了投資者的後顧之憂,它們可以放心地參加股票發行市場的認購活動,有利於公司籌措長期資金、股票流通的順暢也為股票發行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對於投資者來說,通過股票流通市場的活動,可以使長期投資短期化,在股票和現金之間隨時轉換,增強了股票的流動性和安全性。股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是反映經濟動向的晴雨表,它能靈敏地反映出資金供求狀況、市場供求,行業前景和政治形勢的變化,是進行預測和分析的重要指標,對於企業來說,股權的轉移和股票行市的漲落是其經營狀況的指示器,還能為企業及時提供大量信息,有助於它們的經營決策和改善經營管理。可見,股票流通市場具有重要的作用。
2、股票交易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