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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交易流程

發布時間: 2022-04-04 10:14:12

Ⅰ 為什麼現在大股東增持都採用資產管理計劃的方式

因為可以放杠桿。
券商幫忙管理也可以收管理費。總要給天天跟自己鞍前馬後的那些人一點利益的就這么簡單;
據國信證券介紹,「穩定發展」系列資管計劃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一是定向增持方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國信定向資管計劃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投資期限最短6個月。
二是質押增持方案,即大股東、董監高將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在國信證券,國信證券通過資管產品資金、自有資金和外部資金,為增持提供融資。大股東、董監高、員工持股計劃將自有資金及質押融資獲得的資金通過國信定向資管計劃進行股票增持。其股票質押融資金額不設下限,最快一周可以放款。
三是配資增持方案,即尋找具有利率優勢的金融機構資金,為上市公司大股東等提供結構化配資,通過國信證券分級集合資管計劃進行增持,杠桿比例在1:1~1:2,結構化融資利率為市場最低利率,設立起點為3000萬元以上。

Ⅱ 股票質押式回購採用的是什麼清算方式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交易主體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戶。
融出方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照適用。
標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Ⅲ 券商集合計劃資金如何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Ⅳ 控股股東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是什麼意思

回購的含義是什麼?央行回購和上市公司回購有什麼不同呢?回購對股價是否有益處?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非常要緊很想知道,學姐這就來給大家做個全面介紹。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即證券回購交易,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包括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現金等方式,對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從股票市場上全部購回的舉動。股票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其注銷。可是在絕大部分時候,公司會將回購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暫且不會介入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再或者就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就出售掉它。
2、債券回購:意思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一時間,使用著契約的方式,約定了在以後的某一天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是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角度出發,只要是抵押出債券的話,有借入資金的這些交易都叫做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主動借出資金,通過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被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回購股票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分析還是要依據實際情況來:
1、回購後注銷:若是在股價低估的這類狀況下,回購股票,接著就注銷,這種做法使得公司總股數減少,提高了每股收益,這種回購是利好。假如股價沒有被低估時就回購股票,特意引導一些不知曉真實情況的民眾來哄抬股價,就有損股東權益,這其實是看不見的利空罷了。
2、回購不注銷:倘若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之下,且作為庫存股不注銷股份,然後一旦當股價在高位時,派發股份用於其他。公司有自己炒自己股票的嫌疑,所以不注銷便代表著利空。事實上,若是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和大資金買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樣的,這對股價是利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只有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方法,正回購與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就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目的主要是在以下兩點,一面是調節市場資金的流動性,另一面是調節利率。正回購: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還會做出保障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屬於央行常用的公開市場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能夠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其實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然後還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這一交易行為,逆回購其實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要是到期了就說明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一個操作。那麼央行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需要分情況來分析:
1、逆回購:中國人民銀行使用資金購買有價證券(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所以就是往市場投放資金,一旦資金進入了實體企業後,這樣的話是可以去刺激企業運轉的,對股市來說就是利好。其次是市場上的資金增加後,這樣的話多餘的資金也就進入了股市,這樣的話就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央行在做出賣出逆回購的行為時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變少的同時流入股市的錢也會變少,進而產生了悲觀的投資情緒,使得股價下跌。所以及時的知道回購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Ⅳ 資管產品賬戶的證券能不能質押

你好,以定向資產賬戶中的證券出質的,需要管理人(券商)、託管人(銀行)出具同意該賬戶資產出質的意思表示文件,以及質權人出具的知曉並願意接受該定向資產賬戶資產出質的聲明。相關意思表示和聲明可以在質押合同中予以列明。

Ⅵ 一張表看懂場內股權質押和場外股權質押的異同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場內質押

定義:即股票質押式回購,主要操作主體是證券公司(包括自有資金、集合或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其特點是在場內(所謂場內,即交易所內)完成股票質押交收,可以在場內直接處置。

標的股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債券或其他經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沒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權激勵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或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登記機構:中證登(可以櫃台辦理,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券商營業部遠程辦理,實踐中一般是主辦券商辦理)

質押期限:場內質押期限不超過3年,續期的原則上累計不超過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質押回購的期限必須大於其剩餘限售期。 董監高質押比例不應高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的25%。

風險控制方式:設定預警線、平倉線,券商採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風險

違約處置:

1、一般在場內處置證券,處置價款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也可以約定證券處置過戶等方式進行處理)。

2、對於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處理。

標的證券權益處理:

1、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2、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

風險提示:

1、根據質押標的的流動性、股價波動性、市值、行業等考慮質押率,一般限售股、轉讓證券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標的,質押率相應下調10-20個百分點。

2、妥善設置預警線、平倉線,充分保障處置證券金額能夠覆蓋融出資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時進行預警、處置。

4、應考慮股票質押的集中度(一般單一股票不超過5%股比)、大股東質押股票的比例,關注違約處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問題。

場外質押

定義:主要操作主體是銀行、信託、基金子公司,實際上是在融資過程中出質人於中證登辦理質押登記的一種擔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場內交收和處置股票。

標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債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質押規則參照A股執行)等

登記機構:中證登(可以櫃台辦理,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券商營業部 遠程辦理)

質押期限:證券質押登記不設具體期限,解除質押登記, 需由質權人申請辦理。

限售股要求:對於限售股的質押登記沒有特殊要求。但是在違約處置時需要遵守有關限售股、董監高減持規則等監管規定。

風險控制方式:可以在質押合同中約定預警線、平倉線,要求出質人及時補充保證金或增加質押、抵押等擔保措施。可以將出質人未能滿足上述措施約定為實現質押權的情況,及時處置質押標的。但由於在場外操作,存在手續相對復雜、需要出質人配合等問題。

違約處置:

1、以滬市證券出質的,質押雙方可申請將「不可賣出質押登記」調整為「可以賣出質押登記」(僅限於出質證券為無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債券、基金等流通證券);以深市證券出質的, 質押雙方可申請將有關標的證券轉託管至質押處置專用託管單元,借用質押處置專用託管單元對應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規交易方式在場內將相關質押證券賣出;【在事先約定並簽署協議的情況下,可以將股票託管到證券公司並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質押登記、申請變更登記狀態,以及賣出股票等業務】

2、證券處置過戶抵償債務(需要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申請辦理,適用於質押登記滿一年的無限售流通證券,處置價格不應低於質押證券處置協議簽署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該證券收盤價的平均價的 90%。);

標的證券權益處理:

1、證券質押登記期間產生的孳息,一並予以質押登記。

2、證券質押登記期間發生配股(即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時,配股權仍由出質人行使。獲配股份是否質押,由質押雙方另行約定。

風險提示:

1、重點關注質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質押時,應當充分考慮股票的流動性風險。

2、應考慮股票質押的集中度(一般單一股票不超過5%股比)、大股東質押股票的比例,關注違約處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問題。

3、涉及限售股的,應當充分考慮違約處置時無法進行證券賣出和處置過戶的風險。

4、在進行違約處置時,需要雙方共同辦理,需要關注出 質人的配合風險。對於非限售股,建議在簽訂質押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質權人單方辦理,同時委託券商進行辦理。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Ⅶ 股票質押式回購有哪些風險

你好,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
第一,市場風險。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市值下跌,須按約定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或採取其他約定方式提高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處於質押狀態,融入方無法賣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擔因證券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質押標的證券發生跨市場吸收合並等情形,融入方面臨提前購回的風險。
第二,信用風險。融入方違約,根據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可能被處置的風險;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融入方造成損失的風險。
第三,利益沖突的風險。在股票質押回購中,證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據融入方委託辦理交易指令申報以及其他與股票質押回購有關的事項,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風險。
第四,異常情況。融入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時應關注各類異常情況及由此可能引發的風險,包括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許可權;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等等。
第五,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可能被上交所暫停用於股票質押回購或被證券公司調整出范圍,導致初始交易或補充質押無法成交的風險。
此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還面臨著操作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等,同時,投資者要需要特別注意特殊類型標的證券、交易期限等問題。

Ⅷ 資產管理計劃的份額可以做質押嗎

場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
具有生產經營資金需求,但難以通過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獲取資金的客戶
為了補充短期流動性,又不想被動減持股份的客戶
具有資金需求,但由於股份性質(限售股、個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監高、5%以上大股東等)暫時無法通過融資融券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等滿足其資金需求的客戶
3、業務優勢
場外股票質押業務以下優勢:
(1)融資成本低;
(2)折算率高;
(3)資金效率高;
(註:本項業務根據最新情況,規則可能發生改變,請及時關注國泰君安證券網站或至國泰君安證券各營業網點咨詢)

Ⅸ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流程

您好,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流程:(1)初始交易申報;(2)購回交易申報。

Ⅹ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的股票有哪些條件限制

你好,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六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作為融出方的,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融出方的,單一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因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補充質押導致超過上述比例或超過上述比例後繼續補充質押的情況除外。

證券公司應當加強標的證券的風險管理,在提交交易申報前,應通過中國結算指定渠道查詢相關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信息,做好交易前端檢查控制,該筆交易不得導致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超過50%。因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補充質押導致超過上述比例或超過上述比例後繼續補充質押的情況除外。

如新增股票質押回購融入資金全部用於償還違約合約債務的,根據我所2019年1月18日發布的《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事項的通知》,可以不適用《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六十六條第一款關於單一證券公司或資管計劃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數量上限,以及第二款關於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上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