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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股票集合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2-04-09 02:14:08

Ⅰ 什麼是股票早盤集合競價規則

很多小白聽到股票集合競價簡直一臉懵逼,甚至有的情況就是盲目跟風使得被高位套牢。今天我就用豐富的炒股經驗給大家分析一下什麼是股票集合競價,第二段純干貨,建議收藏!
在對這個股票集合競價的分析開始之前,我給大家分享一個炒股神器大禮包,不熟悉股票是什麼也沒關系也可以輕松把握住!一站式解決選股、買賣等難題,想免費獲取的話就點擊這個鏈接吧:超實用炒股的九大神器,建議收藏
一、股票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這個股票集合競價一般都在每個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要求的價格,隨心的進行買賣。
為了能夠確定開盤價,所以要進行股票集合競價,即確定股市開市時間9:30一到出現的第一個價格。
對於下面的3條競價規則,一般這個價格都需要遵守:(1)在這個價格能夠完成更多的交易;(2)出價跟這個價格完全一樣的雙方任何一個,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3)在最後比這個價高的買入申請和比這個價低的賣出申都要成功交易。
下面有一個例子大家可以看看:
如果有兩個分別為10元和9.9元的報價,有100個人想10塊錢買,有1萬個人想10塊錢賣,掛9.9塊錢買與賣的人都是1000人,那開盤的價格為9.9元。
因為10元這個價格只能撮合100個成交,9.9元的話就是有1000個成交,畢竟與成交價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委託必須全部滿足。
然而,這時買入委託當中高於9塊9的都會成交,在所有賣出委託之中,低於9.9元的全成交。
有關股票集合競價的內容,講完了以後,這段時間的買賣技巧是什麼?咱們來看一看。
二、股票集合競價時間有什麼買賣技巧?
股票的集合競價時間是有兩段的,在每個時間段里,都有不同的操作:
第一個時間段9:15-9:20:申報和撤銷都可以進行,匹配成交量在這個時間段是虛假的信息,是因為在這個時間段可以操作撤銷。在前面幾分鍾很多大單買入會將股價托高,但是這些大單會在時間接近9:20的時候進行撤單,而這個時候我們再想跟著撤單,就已經沒有時間了。所以說,大家一定要學會辨別,不要被主力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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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時間段9:20-9:25:只能進行申報不能進行撤銷,}[這5分鍾你看到的委託就是真實的,這次搶漲停板的機會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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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時間段9:25-9:30:開盤時刻的前5分鍾,僅是接受申報不可做任何處理,這5分鍾下單申請在券商系統里暫臨時存放,傳遞到交易所的時間為9:30。
這里,我再給大家交流幾個有用技能:
1. 假設你一定要買入一隻股票,以它的漲停價進行呈報,這么操作一般都能買到。
2. 而一旦你想賣掉一隻股票,以其跌停價申報,差不多這樣都能賣出。
其實實際成交價格,並不是你當時申報的漲停價或跌停價,而是9:25成交的那個價格,簡單來說就是開盤價。
但是,要是用漲停板或跌停板的價格開盤的話,會存在不一定買到或賣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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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散戶可以買賣嗎

可以。
散戶可以參與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並沒有什麼條件要求,只要開通有證券賬戶,就可以參與。
集合競價散戶是可以成交的,只要撮合成功就可以成交。在集合競價中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而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有些投資者誤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不過在集合成交階段也有一定的規則,9點15開始開盤集合競價,9點20至9點25接受申報但是不能撤單;14點57開始收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期間不能撤單;也就是說,9點15到9點20之前可以自由選擇參與或不參與,9點20到9點25,無論申報價格能不能撮合成交都不可以撤單,尾盤的集合競價也是一樣。
所謂集合競價是指股票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集合競價所有交易會在9:25按同一價格成交,即開盤價。也就說,開盤價是由盤前集合競價決定的。
拓展資料:
股票集合競價規則如下:
1、 交易日9:15-9:20,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也可以撤單;
2、 交易日9:20-9:25,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不可以撤單;
3、 交易日9:25-9:30,非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接收買和賣委託,可接收撤單;
4、 深交所股票交易日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不能撤單,可輸買進、賣出單子;
5、 競價階段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收盤價的200%,不能低於前收盤價的50%;
6、 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收盤價的150%,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

Ⅲ 滬深交易時間規定

1、交易時間
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由證監會批准。
滬深兩所證券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 9:15至 9:25 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每個交易日9:20至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14:57至15:00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滬深兩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2、報價單位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指的是以每股股票的價格委託買賣。
3、申報單位
通過競價交易買入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即每一申報單位的股票數量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份)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4、價格最小變化檔位
A股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5、漲跌幅限制
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10%,ST 和*ST 等被實施特別處理的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5%。
6、交易方式及成交原則
股票採用競價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7、T+1交易制度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A股品種實行「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原則,即所謂的T+1交易制度。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Ⅳ 深市開盤與收盤集合競價有何不同是一樣的嗎

深市收盤價集合競價和開盤集合競價規則是一樣的。
深市通過集合競價產生,滬市收盤價是股票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成交價是為了防止有人在最後惡意拉高或壓低收盤價。深滬兩所目的一樣,方法不同。
這個是國家政策的規定,因為深圳小盤股多,更容易被操縱。
滬深兩市都需要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被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因為集合競價是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價格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當然如果按漲停價買或按跌停價賣則保證優先成交。
所以,散戶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因為你的成交價是較低的集合競價。另外,散戶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一般不會對該股票的集合競價價格產生什麼影響。

Ⅳ 股市集合競價的時間和規則

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9:25(產生開盤價),下午14:57-15:00(產生收盤價),集合競價是指一段時間內交易所接受投資者的買賣申報委託單後,整體集中撮合價格的一種競價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價,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深滬兩市的9時15分至9時25分為集合競價時間,在開盤集合競價時段前5分鍾(9:15-9:20),投資者可以下單,也可以撤單,但在集合競價時段後5分鍾(9:20-9:25)只能下單,不能撤單;集合競價是每個交易日第一個買賣股票的時機。這也是主力借集合競價高開拉升或者低開打壓的黃金時間。

Ⅵ 股票集合競價,可以賣出股票嗎,怎麼掛單

目前中國滬深市股票集合競價時段,可以下單買賣股票,但不能馬上成交,是否成交,要等到集合競價結束時才知道。 操作上沒什麼特別,按限價委託就好。 如果賣出的要求比較迫切可以掛價低一點,以確保成交。 另外,尾盤集合競價時段,和開盤集合競價9.20分以後只能下單,不能撤單,交易時要注意。

Ⅶ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

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有的投資者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申報價格上符合了開盤價的條件,時間上又符合了集合競價的條件,但都無法成交。這時,可檢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這種可能: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申買委託只有50手,而申賣委託卻有100手,那麼,按時間優先原則,排在後面的50手申賣委託,在集合競價時間里也是無法成交的,而只能參加連續競價。
9點30後則是純粹的價格優先

Ⅷ 股票集合競價買賣規則

集合競價買賣成交量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買賣成交量的原則。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股票集合競價買賣規則的條件,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
拓展資料:
1.股票或是資本存貨是一種有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其所有權藉由這種有價證券進行分配。因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籌措長期資金,因此將股票發給投資者作為公司資本的部分所有權憑證,成為股東以此獲得股利(股票股利)或/且股息(現金股利),並分享公司成長或交易市場波動帶來的利潤;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世界第一張股票是在十七世紀的時候,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所發行的。公元1606年,專事荷蘭與亞洲貿易的「東印度公司」,以阿姆斯特丹為中心,發行650萬荷蘭盾股票,已具備現代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徵,其運作方式對後世產生重大深遠影響。當時該公司經營航海事業。它在每次出海前向人集資,航程完成後即將各人的出資以及該航次的利潤交還給出資者。1613年起該公司改為四航次,才派一次利潤。這就是「股東」和「配息」的前身。
2.買賣,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過程。依約定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一方稱為出賣人,應支付價款的一方稱為買受人。

Ⅸ 集合競價買賣股票規則是什麼

解集合競價的交易規則,其申報規則如下: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在委託時,依然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申報原則撮合成交:如果想要在集合競價賣出,則可以直接以跌停板的價格委託;如果想要買入則直接以漲停價掛單。而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成交,即便按照漲停價或跌停價委託,最終都以實際開盤價成交。

比如說:投資者以10元掛單買入,但當日的最大成交量是10.5元,那麼系統會按照10.5元撮合成交,此時10.5元就是開盤價。

不過,在集合競價的時候,除非是特別強勢的股票才用漲停板的價格委託,不然後市盈利的空間小。

(9)滬深股票集合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是指一段時間內交易所接受投資者的買賣申報委託單後,整體集中撮合價格的一種競價方式,集合競價產生交易日當天的開盤價和收盤價。
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9:25,下午14:57-15:0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股票競價方式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這兩種方式,其中集合競價又分為尾盤結合競價和早盤集合競價這兩大類。
尾盤集合競價存在以下的交易規則:
1、競價時間
尾盤結合競價的時間為:14:57至15:00。
2、申報
在尾盤集合競價期間,投資者不能撤掉申報單,投資者只能進行買進和賣出操作。
3、收盤價
證券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
4、成交原則
在尾盤競價期間,其成交活動,也得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早盤集合競價的交易規則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申報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簡單來說就是:買賣雙方委託的價格,哪個價格的委託單最多,就以哪個價格成交,這個價格就是開盤價。比如說:此時9.9元買賣委託單有1萬手,而10元的委託單有1千手,則9.9元就是開盤價。剩下的委託單如果想成交,對於買方來說,股價越高越容易成交;對於賣方來說,股價越低越容易成交。當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