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增值稅你繳了嗎
營改增前,股權轉讓不征營業稅,說明股權轉讓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營改增後,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有關規定,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也不徵收增值稅。
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關鍵是判斷新三板企業股權是否屬於屬於有價證券,若屬於有價證券就要繳納增值稅,否則,就不需繳納增值稅。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89號)規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
《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6號)規定,非上市公眾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以上規定,新三板掛牌企業屬於非上市公眾公司。顯然,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應不繳增值稅。
但《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統籌協調,為中小微企業利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可見,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應按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的增值稅政策執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減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應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因此,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應按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的增值稅政策執行,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㈡ 新三板股票交易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是的,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納稅人同時持有限售股及該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轉讓所得,按照限售股優先原則,即:轉讓股票視同為先轉讓限售股,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例:
錢某在某上市公司任職,任職期間該公司授予錢某限售股3萬股,該批限售股已於2012年年初解禁,錢某在8月份之前陸續買進該公司股票2萬股,股票平均買價為5.4元/股,但限售股授予價格不明確。2012年8月錢某以8元/股的價格賣出公司股票4萬股。在不考慮股票買賣過程中其他相關稅費的情況下,錢某轉讓4萬股股票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元。
『解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8×(1-15%)×20%=40800(元)
㈢ 新三板交易涉及哪些稅
小編初步整理的新三板交易稅如下,更多新三板相關知識,參考第一路演:
一、企業法人的納稅
(一)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法人而言,轉讓新三板的股票屬於財產轉讓范疇,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屬於營業稅的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二、個人投資者的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二)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㈣ 新三板股權轉讓稅收如何繳納
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的各種稅費
一、當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二、當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具體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准備的資產,如果有關准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准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准備等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1號)規定:
(1)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2)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契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4、印花稅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廢止)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㈤ 下列哪些是新三版掛牌、IPO股改時涉及的主要稅務問題
新三板或IPO上市的稅務問題
互聯網產品可能要面臨兩個點:一個是痛點,一個是癢點,前者打動用戶,後者娛樂用戶。今天我們說說企業掛牌新三板以及未來IPO都會面對的「痛點兼癢點」——稅。
稅是企業的痛點,因為稅務問題真切的刺痛公司管理團隊的心,很多企業甚至因為稅務不合規上市失敗。一方面是要補交的稅太多,公司沒有足夠的現金;二是稅務的歷史問題過多,即便想補也不知道從何開始。
那為什麼說稅務還是企業的癢點?因為稅務可以幫企業省錢。企業所得稅率是25%,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是45%,個體工商戶最高邊際稅率是35%,股權轉讓涉及20%的個人所得稅。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幫企業省很多錢,特別是現金。
民營公司經營中經常會遇到下面這些稅務問題,可以說這是大部分民營企業財務現狀,請不要對號入座。
1.產權結構不明確
產權結構問題經常出現在家族企業和合夥企業中。由於產權結構不明確,導致融資或上市失敗的案例很大。土豆被優酷收購,真功夫融資失敗,都緣起產權結構問題。
2.多賬核算,財務操作不規范
很多中小企業有幾套賬:一套賬交給稅務部門審核,一套賬交給銀行部門申請貸款,再有一套賬用來內部經營管理。當准備IPO或掛牌時,企業會因為不知道用哪套賬而陷入兩難境地。交給稅務部門的賬上利潤不夠多,用內部賬就會暴露稅務問題。多賬經營同樣是企業融資的障礙,因為這會影響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對企業的估值評價。
3.重大交易和事項缺乏稅務籌劃
企業在並購、收購其他公司或者出售業務部門前,會進行盡職調查,審查目標企業或部門經營管理是否合規,是否有潛在的風險。但是,更重要的是企業要計劃好退出路徑。宋平建議:「企業在並購、收購或出售業務部門時,需要進行提前籌劃。」
如果企業進行的是股權投資或財務投資,而不是戰略投資,管理層就要清楚投資後資金如何退出。資金退出時就會涉及到繳稅,例如,出售股權繳納25%的所得稅,如果再考慮上股東分紅投資所得,還要加上20%的個人所得稅——形象的說,每賺1元錢要向國家上繳大約4毛錢的稅。
對於一些規模大的公司來說,子公司之間的資金調撥、資產轉讓、業務轉讓也有可能涉及稅務風險。稅務講究獨立交易原則,同一控制人的多個獨立公司在進行交易時如果出現資產定價不合理的情形,稅務局會對所得稅進行問責。
企業的日常經營,以下這些環節格外容易出現稅務問題
1.不合規發票
企業利用不合法的費用票據和進項票據充當發票,在上市或掛牌審計中,假發票很容易被識破。
2.多賬核算
我們上面所說的,企業內部用多套賬來分別對付銀行、稅務監管部門和老闆(也就是做內部核算)。
3.實物出資
以非貨幣形式出資而產生資產是需要繳稅的。例如,用技術或專利作價作為注冊資本,需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墊資出資,在注冊完成後把借款歸還,可能構成抽逃資金虛假驗資的問題。
4.輔業剝離,股權劃轉
主業輔業分離可能需要繳納流轉稅,流轉稅包括營業稅、增值稅、財產稅。子公司之間資產轉讓需評價資產的公允價值,如果作價不合理,稅務部門會對資產進行重新評估。
5.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簡稱股改)
股東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時,需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再轉增股本。宋平說,很多股東不理解為什麼權益沒有變現到自己的口袋裡還要交個人所得稅。但是按照稅法的規定,轉增股本涉及兩個動作,一個動作是分配利潤,另一個是增資,一旦發生了利潤分配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6.日常經營的關聯交易
現在很多公司同時控股多家公司,這些公司之間可能是上下游產業鏈的關系。不過無論業務上有沒有聯系,業務上的交易都遵循獨立交易原則。例如,A企業賬面上有一千萬的閑置資金,A企業把這筆錢劃到子公司B企業,事實上發生了借貸行為,而借貸行為必須在財務上有所表現。雖然對於B企業來說利息是一筆財務費用,但對於A企業來言,利息構成收入就必須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和所得稅。
7.稅務優惠
國家規定,高新技術和軟體企業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率優惠政策。宋平建議:「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業想占稅務便宜一定要慎重。」他舉例,前幾年國內一家知名的奶粉企業在申請上市過程中,被審計署查出公司所掌握的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不符,這家公司需要補交稅款並額外繳納滯納金,後來上市也被喊停了。
8.股權激勵和股權代持
企業授予員工股權本質上是員工的受雇所得,這意味著這項收入適用高達45%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在這種情況下,股權激勵就是一個合法的避稅工具,因為股權激勵屬於資本轉讓所得和投資收益范疇,適用20%的所得稅率。
另外,上市前後代持股權可能涉及到回歸,稅務部門認為代持人和實際股權歸屬人之間發生的轉讓屬於普通股權轉讓,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如,A企業注冊資金100萬元,小明通過讓小剛代持的方式持有20%的股權,當A企業經過幾輪的融資後估值達到1億元時,小明希望從小剛手中拿回此時價值2000萬元的股權,小明需要繳納數百萬元的個人所得稅(適用於累進稅率45%)。
9.小稅種
印花稅、車船稅、社保等,這些看似稅率比較低的稅負累積起來也是大數字。
事實上,企業設立之初時如何構建股權結構,是會影響未來企業的稅務支出的。
1.公司持股
優勢:
被控股公司享有高新技術企業或者西部大開發企業等優惠政策,控股公司享受相同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些費用可以從收入中扣除,控股公司稅負可能有所降低
被控股公司之間盈虧可以相抵
被控股公司和控股公司之間分配利潤免企業所得稅
實物出資遞延五年納稅優惠
劣勢:
雙重征稅:企業減持獲利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轉為控股公司利潤後分配給個人股東,需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個人持股
個人持股的優勢比較明顯,即產生利得時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省去企業所得稅。劣勢是沒有優惠政策,不能盈虧相抵,不能扣除費用。當被控股公司分紅時,在公司持股方式下需繳納20%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持股方式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014年,國務院出台了差別稅率優惠政策,鼓勵長期持股,規定持有一年以上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人享受5%的個人所得稅率,持有一個月以上享受10%稅率。新三板使用相同的規則。企業通過稅務籌劃掛牌新三板就可以享受這項稅務優惠政策。
3.有限合夥企業持股
有限合夥企業持股是公司持股和個人持股方式的混搭,既可以享受到一些公司持股的優惠,比如收支相抵和費用扣除,又不視為納稅實體不直接繳稅。有限合夥是目前比較流行的持股結構設計。
所以,如何選擇股權結構?
簡單來說,
家族企業希望永久持有部分股權,應該選擇公司持股方式,因為公司向公司分紅是免稅的。
如果想通過出售或轉減持股權獲利,可以採用個人持股或有限合夥持股方式。如果持股人非中國居民,可享受外資持股所得稅率10%,但因為外資所得稅是預提的,不作費用扣除,直接按10%的稅率繳稅。
㈥ 新三板交易費用
新三板中的交易費用包括交易稅費和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其中交易費用包括:1、轉讓經手費,按股票成交的萬5雙邊徵收,通常包括在券商交易傭金中;2、交易印花稅,按實際成交額的千1徵收,出讓方繳納,中國結算代扣;3、交易傭金,由主辦券商收取,最高不超過成績額的千3。
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稅率按照持股期限不同而不同:1、持股期限一個月以內,按股息紅利所得20%計算;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1年以下,按所得10%徵收;3、持股超過1年,股息所得按5%徵收。
㈦ 新三板股票轉讓交易有哪些費用
您好,新三板轉讓交易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交易傭金:我司默認設置為成交金額的1.5‰(雙邊),原則上不優惠,實際以營業部設置為准(股轉系統規定: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
2、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僅向賣出方收取。
3、股份過戶費:成交金額的0.025‰(雙邊));
4、轉讓經手費:成交金額的0.5‰(雙邊);
5、結算費:成交金額的0.1‰(雙邊),暫免收取。
㈧ 新三板交易個稅怎麼收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㈨ 新三板交易需要交些什麼稅
一、企業法人的納稅
(一)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法人而言,轉讓新三板的股票屬於財產轉讓范疇,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屬於營業稅的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二、個人投資者的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二)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