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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和股票股利區別

發布時間: 2022-04-18 06:06:26

1. 什麼是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你好,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這是我國股票市場上常見的一種股利發放形式,包括送股和轉股兩種。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
一、股利支付形式不同
現金股利是公司以現金資產的方式來支付股利,用白話文來說就是直接給你白花花的銀子。股票股利就是公司用給股東增加股票的方式來支付股利。
二、兩種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三、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四、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不同
較多的派發現金股利,就使得公司減少了內部融資,而不得不進入資本市場尋求外部融資,從而便於接受資本市場的有效監督,達到減少代理成本的目的經常通過金融市場籌集資金的公司更可能按照投資者利益進行決策。發放股票股利,公司便利用了內源融資的低成本優勢,同時債權人也希望公司將現金留存,以增強後續發展和盈利能力,從而獲得債務償還的良好保證。
五、對投資者的影響不同
現金股利最容易被投資者所接受。遠期收到的股利對投資者來說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現金股利的發放可以消除股東對未來收入不確定性的疑慮,增強他們對公司的信心,更加支持公司的發展與壯大股票股利並不直接增加股東財富,但是利用稅法對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的不同徵收方式,可以達到避稅和提高流通股股東實際收益的目的。我國現行稅法中對資本利得稅不予徵收,給股東帶來節稅好處。如果公司在發放股票股利後同時發放現金股利,股東就會因為所持股份數量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現金股東也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將股票變現,以獲得更高的實際收益,滿足自身需求,並可以滋生獲得意外收入的滿意情緒。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2. 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異同點

1、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都會使股票股數增加,但股票回購是減少股票股數;
2、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會使市價降低,但股票回購會提高股票價格
3、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使每股收益降低,但股票回購使每股收益增多;
4、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不會改變資本結構,股票回購會使資本與所有者權益減少;
5、股票股利與股票分割不會改變公司的控制權,但會使以後的控制權分散,而股票回購反而會鞏固和轉移公司的控制權。
應答時間:2020-12-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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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什麼是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在會計上屬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種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發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將其稱為「紅股」。

二,和現金股利的區別:
1,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概念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分派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資者的信心。現金股利側重於反映近期利益,對於看重近期利益的股東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而對長期投資者更為有利。股票股利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對看重公司的潛在發展能力,而不太計較即期分紅多少的股東更具有吸引力。

2,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3,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4.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股東財務影響不同

4. 交易性金融資產 含股票股利期末怎麼處理

持有期間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的處理。
1.收到取得金融資產時的應收現金股利或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2.被投資方在持有期間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持有期間產生的利息,應計入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5. 交易性金融資產現金股利

交易性金融資產購買的時候,可能被投資者已經宣告發放現金股利了。為了說得通俗一點,就說從二級市場購買的以短期獲利為目的的股票吧。我們在購買股票的時候,比如說7月1號買的,可能那家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在6月宣告要向所有的股東分派現金股利,也宣告了要發放的總額。但到7月1號,我們買的時候他還沒實際發放。到7月15號,他實際發放了。所有的股東都能得到錢。我們是股東嗎?我們是。因為我們手裡有股票。我們可以得到錢。但上市公司用以前年度掙出來的利潤來分派現金股利。這筆股利中,我們所得到的那一部分不是由於我們投資的錢賺出來的。人家賺錢的時候,我們還沒投資呢。我們在買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花出去的錢當中有多少能作為股利收回來。1號買的,我花錢買的時候人家6月就說了要給多少股利。1號買來以後,到我將來某一天把股票賣出去之間這段期間就叫「持有期間」。而我在買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能夠收回的那筆不屬於我投資帶來的股利,就叫持有期間收到包含在買價中的股利。
所以我買的時候應該做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等到真正收到這筆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不包含在買價中的股利。還用剛才的例子來說。為了說明方便,我們假設到第二年我仍持有該股票。第二年那家上市公司又分配股利了。這次他分配的股利中,是因為我們的錢帶給他的利潤。所以應該作為我們自己的投資收益。
上市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這樣講能明白嗎?謝謝您前面其他問題評論時祝我工作順利,但我還在待業狀態。沒有工作啊~~~

其實這個和長期股權投資的理解是一樣的。不包含在買價中的現金股利,就是說在買的時候是沒有現金股利的,因為被投資單位沒有宣告發放。而過段時間以後,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現金股利,那麼他的盈利額中必然有一部分是由於我們投入的錢帶來的收益。是我們投資時,到他盈利這段時間內,他持有我們的資金,我們給他帶來的收益。這個應該作為我們的投資收益。這個宣告發放時,是不包含在買價中的。而包含在買價中的現金股利,說明我們在買之前被投資企業就已經宣告發放了,只不過實際還沒給錢。那麼我們購買的價款當中,就會認定有一部分是應該收回來的,不屬於由於我們的投資帶來的利潤的現金股利。這部分就叫作包含在價款中的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關於您所說的應對投資之前的現金股利(也就是包含在購買價款中的)確認投資收益的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首先說,被投資企業以前實現的利潤帶來的收益,肯定不能作為我們的投資收益。但某些情況可能會見到既確認投資收益,又沖減投資成本的情況。舉例來說,我們10月買的股票,次年5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那麼發放的現金股利是由於去年一整年的盈利帶來的。而我們的資金只在10月才投入,所以只能確認10月以後的為投資收益,以前的要沖減投資成本。

6. 交易性證券和可出售證券的未實現利得的會計處理有何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分為:1.企業取得時: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利息(宣告發放的股利)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2.收到股利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應收股利)3.資產負債表日:1)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時,按差額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時,按差額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1)結轉成本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損失為紅字)2)結轉公允價值變動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或紅字)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紅字)股票和債券都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他們的核算都是一致的。只是利息涉及到兩個科目而已。那就是股票的利息計入「應收股利」;債券的利息計入「應收利息」。

7.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

一、概念:現金股利以現金分配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而對長期投資者更為有利。
二、適用條件: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的企業,有現金才能發放股利,而股票股利,則只需要企業盈利就能發放,不要求有非常多的現金。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
三、支付形式不同:現金股利是是現金分紅,是指公司以現金資產來支付股東股利的股利支付方式,是公司進行股利分配最常用的形式,股票股利是股票分紅,是值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代替貨幣資金,按股東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作為股息的股利支付方式,總的來說,現金分紅更為實在,股票分紅更為長遠。

拓展資料:四種股利分配政策的優缺點
1、現金股利
企業發放股利的多少,又直接影響到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進而影響到公司籌集資本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會須權衡輕重,制訂合理的股利方針.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有足夠的留存收益.有足夠的現金.有董事會的決定.董事會的決定要建立在前兩個條件的基礎之上。
2、股票股利
從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數外好像並沒有給股東帶來直接收益,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市場和投資者普遍認為,公司如果發放股票股利往往預示著公司會有較大的發展和成長,這樣的信息傳遞不僅會穩定股票價格甚至可能使股票價格上升。
3、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需要大量資金支付回購成本,容易造成資金緊張,降低資產流動性,影響公司的後續發展.股票回購無異於股東退股和公司資本的減少,從而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而且忽視了公司的長遠發展,損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股票回購容易導致公司操縱股價。
4、股票分割
股票分割會在短時間內使公司股票每股市價降低,買賣該股票所必需的資金量減少,易於增加該股票在投資者之間的換手,並且可以使更多的資金實力有限的潛在股東變成持股的股東.因此,股票分割可以促進股票的流通和交易。

8. 交易性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這兩種金融工具投資里的股票投資有什麼不同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為了適應現在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出現的市場交易,取代了原來的短期投資,與之類似,又有不同。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⑴ 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⑵ 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⑶ 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特點: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賬戶設置
⒈「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⑴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
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
⑵關於該賬戶的明細科目——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⒊「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證券)的代理承銷證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331 代理承銷證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用法如下:
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
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進行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⒈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9.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區別和用途

一、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概念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分派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資者的信心。現金股利側重於反映近期利益,對於看重近期利益的股東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而對長期投資者更為有利。股票股利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對看重公司的潛在發展能力,而不太計較即期分紅多少的股東更具有吸引力。

二、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三、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四、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股東財務影響不同

(一)、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的財務影響不同

l、發放股票股利可使股東分享公司的盈利而無須分配現金,便公司留存了大量的現金,便於進行再投資,有利於公司的長期發展。而發放現金股利將減少企業的實物資財,直接影響企業內部資產的結構,致使長期資產與流動資產的比重發生變化,有利於調節資產的結構。與此同時,股票股利將不影響所有權益的總額,資產、負債等均不發生變化;只有在公司同時存在普通股和優先股的時候,發行股票股利將影響股本結構當中兩種股本比例變化。現金股利將引起所有者總額的減少,但不會引起股本結構的變化。

2、發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每股價值,可以抑制股票價格上光過快。一般來說,當企業經營良好,股票價格上漲過快,反而會使投資者產生恐懼心情,害怕風險過大,不適宜大量交易,發放股票股利就可以降低每股價格,從而達到分散個別投資者風險的目的,但總體風險無法分散。與此同時,降低每股價格,可以吸收更多的投資者。

3、發放股票 股利往往會向社會傳遞公司將會繼續發展的信息,從而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穩定股票價格。但在某些情況下,發放股票股利也會被認為是公司資金周轉不靈的徵兆,從而降低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加劇股價的下跌。發放現金股利則會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向社會傳遞公司的運作非常好,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4、發放股票股利的費用比發放現金股利的費用大,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二)、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股東的財務影響不同

一般而言,當公司運行正常,發放股票股利將增加股東的現金收入,這是因為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後其股價並不成比例下降,一般在發放少量股票股利(如2%-3%)後,大體不會引起股價的立即變化,可使股東得到股票價值相對上升的好處。發放現金股利將不可能得到比股利面值更大的現金收入。

另外,股票股利可使股東少交個人所得稅,因為按現行稅法規定,現金股利應計入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股票股利不計人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將股票股利拋售換成現金資產時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僅僅繳股票交易過程的交易稅,稅率只有7.5%0,是個人所得稅率的3/20,從而給股東帶來節稅效應。

五、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法律上的效力不同

在宣布發放現金股利後,如果企業財務發生困難,陷入了無力償付到期債務的窘境,包括不能如期支付已宣告的股利在內,則股東有權先行與其他無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人共同按比例分配公司的資產,因為這時股東因其擁有向公司索取股利的權利,而同時又成為公司的債權人,有權分享公司的資產。但若董事會分派股利的宣告違反了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或與債權人簽訂的協定,則董事會的宣告就無法律效力,公司也就不存在向股東分派股利的義務,破產清算時,股東無權與債權人一起分享公司的資產。股票股利只增加股東的股本,因此其法律受償順序要後干現金股利。

六、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會計處理上的差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亭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先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最終由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並按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所以,兩種分配方案不但在時間上不一致,而且在內容上也存在差異,在會計核算上就應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

(1)在董事會確定利潤分配方案時,對現金股利進行賬務處理,而對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只在當期會計報表中披露。因為股票股利並不影響企業的資產、負債以及權益總額,也不改變負債權益比例,只是改變了權益結構。如採用與現金股利相同的處理方法,在董事會上提出利潤分配方案時作負債處理,勢必對公司的負債權益比例產生影響,從而有可能導致一些股東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一些誤解。

(2)在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與董事會提請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存在差異時,對現金股利必然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或上年數;股票股利在股東大會批准分配方案並實際發放,因為企業發放股票股利時增加了資本,按我國現行規定,企業增加資本必須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變更注冊資本,一般情況下,應當是在股東大會正式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後,才正式申請變更注冊資本的注冊登記。

(3)即使兩者是在同一利潤分配方案中提出並批准,現金股利是作為實現凈利潤當年的利潤分配處理,在實現凈利潤當年分配表中反映;股票股利則是作為發放股票股利當年的利潤分配處理,在實際發放股票股利當年的利潤分配表中反映。

10. 交易性金融資產中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是什麼意思

股票股利只增加股票數量,並不增加賬面金額,交易性金融資產中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

發放股票股利,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不會發生變化,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使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數量增加,但是同時也降低了股票的每股價值,所以股票股利派發前後每一位股東的持股比例也不發生變化,那麼他們各自持股所代表的凈資產也不會變化。

(10)交易性和股票股利區別擴展閱讀:

發放股票股利有兩種發放形式,一種是按面值發放,一種是按市價發放。

一、對於發放股票股利的方案,董事會的方案是作為非調整事項是不作帳務處理,對於股東大會決定發放的股票股利則應當是作為當年的事項來進行處理,(宣告股票股利時投資方和被投資方都不進行處理,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投資方不需要進行處理)實際發放時被投資方的分錄是:

1、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數)。

2、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二、採取市價發行的則是:

1、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價×股數)。

2、貸: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數)。

3、資本公積(市價與面值的差額×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