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年股權轉讓印花稅怎麼繳納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股權轉讓印花稅率
1、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為: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2、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號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即對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二、股權轉讓印花稅繳納的三種情況如下:
1、當公司有實際入資的資金
根據轉讓的金額,雙方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2、當公司沒有實際入資的資金
轉讓方、受讓方都不用繳納印花稅
3、特殊情況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具體如下: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如果A是企業,其轉讓所持有的股權,形成的投資收益,要並入A企業的利潤,計征企業所得稅還要交印花稅
(2)如果A是個人,其轉讓股權應該按照轉讓股權的價格與投資款的差額,計征個人所得稅另外,A和B都還要交印花稅
三、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征稅原因: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在經濟活動中書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等應依法計算繳納印花稅。對於債轉股業務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1)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由於債轉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范圍之內,因此無論債權人和債務是否就債轉股業務簽訂了合同或協議,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應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後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⑵ 股票交易的印花稅到底是多少
2008年4月24日,由3‰下調到1‰
附:歷次印花稅調整
調整時間 調整幅度
2008年4月24日 ↓3‰到1‰
2007年5月30日 ↑1‰到3‰
2005年1月23日 ↓2‰到1‰
2001年11月16日 ↓4‰到2‰
1998年6月12日 ↓5‰到4‰
1997年5月10日 ↑3‰到5‰
1991年10月10日 ↓6‰到3‰
⑶ 每年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是多少
每年基本上在300-500億之間,1991-2000年的10年間,滬深股市提供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額達1461.58億元,年均遞增210.39%。此外,證券交易印花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0.13%提高到2000年的3.78%,是前5年該稅總量的5倍。
拓展資料:
1、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2、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我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3、不同的稅種和稅率將直接影響著投資者的稅後實際收入水平,從而起到鼓勵、支持或抑制的作用。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印花稅的特點有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徵收范圍廣泛;稅收負擔比較輕;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印花稅的征稅對象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⑷ 股票交易印花稅一般是多少錢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股票印花稅是交易量的千分之一,就是買進1000元的股票收取1元錢,是單邊收取,買股票是不收印花稅的,賣股票要收取。
一、什麼是股票印花稅:股票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
二、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特點是什麼?
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三、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出於什麼目的?
一般而言,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目的有兩個:
1、作為普通印花稅的一個稅目,對股票交易行為徵收。
2、在股票交易所得稅,難於徵收的情況下,以印花稅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稅的替代稅種。
四、證券交易還包括哪些其它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
⑸ 股票交易印花稅及手續費共是多少
股票手續費通常是由傭金、印花稅、過戶費組成的。印花稅和過戶費是由國家制定的固定的,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每個人的傭金可能不一樣,所以傭金沒有一個固定的標准
股票交易手續費包括三部分:
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只有賣出時收取。
2.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4.異地通訊費:由各券商自行決定收不收。
股票交易手續費演算法具體如下:交易金額是100000印花稅100000×0.001=100元。
買進費用:
1.傭金0.1%-0.3%,根據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買了1000元,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1%-0.3%,根據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⑹ 股票交易印花稅現在是多少
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計算舉例:
如果買入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不需繳納印花稅
如果你賣出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要繳納印花稅:
(1000*10)*0.001=10元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⑺ 股票交易印花稅如何計算
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由稅務機關依照《印花稅法(草案)》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徵收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列明的價款或者報酬,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合同中價款或者報酬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列明的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產權轉移書據中價款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營業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應稅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按件確定。
(五)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