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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大宗交易減持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4-20 06:45:46

① 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

根據《細則》第三條規定,創投基金在其所投資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後,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適用一定比例限制。

② 大宗交易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宗交易減持是利空。
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是介於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減持和協議轉讓減持之間的一種方式。雖然,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不會像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減持一樣給市場股票價格走勢造成直接性的賣盤拋壓。但是,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減持同樣表示該減持股東並不看好上市公司後續的發展或者上市公司現階段是被高估的,在大宗交易減持信息公布後有可能會導致投資恐慌造成利空影響。
大宗交易的減持方式主要是為了二級市場不受到較大的減持利空沖擊,而允許一部分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減持部分股份。但是,這些大宗交易減持的股票最後還是會流入二級市場之中。因此,不管大股東通過任何方式進行減持都會造成該上市公司股票出現部分的利空影響。
【拓展資料】
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一般是指交易規模,包括交易的數量和金額都非常大,遠遠超過市場的平均交易規模。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針對的是一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
減持是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減少持有股票或期貨指標的數量。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叫減持。

③ 針對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行為有何特殊安排

受《實施細則》規范的股東,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除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1%的比例限制外,還可按照《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二的股份。針對《實施細則》規定的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行為,本所將採取人工受理方式予以處理,具體業務流程可參見本所同日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相關業務辦理指南》(以下簡稱《業務指南》)。

④ 大宗交易減持規則

大股東大宗交易減持規定是在九十天以內,減持的股票總數不能超過公司所有股份的2%,並且交易必須符合相關的規定。股東減持一般是是指股東將手中持有的股票數量交易出去,簡單來說就是減少手中股票的數量。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減持這個術語並不適用,一般都是特指流通股東的賣出行為。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一、大宗交易的基本要求。
所謂大宗交易,一般是指證券單一交易申報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證券買賣雙方達成協議,證券交易所確定成交證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時候,交易量應該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就是單筆交易申報不少於30萬股或不少於200萬股的要求,但是交易所可以根據股票市場情況來對大宗交易的最低金額進行相關的調整。
二、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注意要點有哪些?
(1)大宗交易中對大股東和特定股東減持的限制。
股東或特定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股票,在任意連續的90個自然日內,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份的2%。另外,在計算減持的比例時,應該結合大股東的持股份數及其一致行動。
(2)大宗交易的減持應符合相關承諾。
大股東或特定的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是不用提前披露減持的計劃的。但是但是如果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已經提前做出了減持的承諾,那麼大股東或特定股東依舊需要按照承諾的要求對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進行履行。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容易對之前做出的相關承諾進行無視,減持如果是在未事先披露的情況下,就會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監管。
(3)大宗交易降低5%或降至5%的時候,應當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同時停止交易。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如果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減少5%,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從事實發生之日起3天內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從本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發布後3日內,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進行相關的交易。
(4)大宗交易減持的比例達到1%的時候,就應該履行披露的義務。
投資者和他的一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如果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減少1%,這樣的情況下就應當於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也就是說,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但同時需要注意的一點,當減持比例達到1%的時候,應告知上市公司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⑤ 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對股價有沒有影響

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減持,同樣的表示該減持股東並不看好上市公司後續的發展或者上市公司現階段是被高估的,在大宗交易減持信息公布後有可能會導致投資者恐慌,造成利空股票價格的影響。

溫馨提示:
①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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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大宗減持三個月是利好嗎

利空。
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是介於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減持和協議轉讓減持之間的一種方式。雖然,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不會像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減持一樣給市場股票價格走勢造成直接性的賣盤拋壓。但是,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減持同樣表示該減持股東並不看好上市公司後續的發展或者上市公司現階段是被高估的,在大宗交易減持信息公布後有可能會導致投資恐慌造成利空影響。
大宗交易的減持方式主要是為了二級市場不受到較大的減持利空沖擊,而允許一部分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減持部分股份。但是,這些大宗交易減持的股票最後還是會流入二級市場之中。因此,不管大股東通過任何方式進行減持都會造成該上市公司股票出現部分的利空影響。

⑦ 大宗交易受讓方多久才能減持

6個月內

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中國股市大宗交易不能超過股東持股比例的3%。

(7)公布大宗交易減持股票擴展閱讀

股票出現大宗交易是利空還是利好

股票出現大宗交易,是利空還是利空好關注二個要點:第一,股票本身的趨勢位置,這是最核心的因素,一般低位是利好,高位是利空;第二,看大宗交易的價格,分析主力資金通過大宗交易傳遞出信息的真實目的。

第一,股票本身的趨勢位置,這是最核心的因素

股票的大宗交易,指的是股票數量30萬股以上,或者成交額在200萬以上的股市交易。大宗交易成交價格低於當天股票收盤價的稱為折價;大宗交易成交價格高於股票收盤價的稱為溢價;股票出現大宗交易出現,一般低位是利好,高位是利空。

股票出現大宗交易,在股票市場經常出現,分析其股票價格走勢的影響,首先,必須以個股趨勢位置主核心分析因素,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非常多,但真正能改變股票趨勢的因素非常少(幾乎沒有),大宗交易本身只是一個交易信息而已,很多屬於正常買賣而已,沒有特別的含義;股票低買高賣,才是影響股票趨勢最核心的因素。


第二,看大宗交易的價格,分析主力資金通過大宗交易傳遞信息的真實目的

股票大宗交易完成後,一般在次日開盤前都會看到交易所公布大宗交易的成交數量、成交價格和成交金額,以及成交價格是折價還是溢價,這對股票價格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大宗交易是折價還是溢價,對當天股票價格有一定的引導作用,如果折價,部分個股會低開走弱,如果溢價,部分個股會高開走強,但這也不會改變股票的趨勢,一般都是增加原有趨勢的力度。

⑧ 大股東1號公告三個月內大宗交易減持,幾號是最後期限

從當月1號算起後三個月的最後一天日期為最後期限。
中國證監會於1月7日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要求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自今年1月9日起施行。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將為市場帶來「中性偏多」「柔性利好」效應,二級市場「減持潮」或將不會出現。
具體來看,一是明確了新規的適用范圍,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適用減持規定,但大股東減持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二設置大股東減持預披露制度,減持新規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三引導有序減持,減持新規在針對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設置減持比例的同時,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多種減持途徑。四是完善對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約束機制。一方面,為切實強化大股東對公司、中小股東所負責任,減持新規從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自身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兩個角度設置限售條件。另一方面,根據「權責一致」原則,減持新規從董監高自身違法違規情況的角度,規定了不得減持的若干情形。五是強化監管執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合法,有序減持。即減持新規設置「防規避」條款,專門遏制相關主體通過協議轉讓「化整為零」「曲線減持」。而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減持新規區分不同情形,從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和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兩個層面,明確了監管措施和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