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其申報應包含哪些信息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可以通過市價申報的方式買賣科創板股票,其申報應當包括買入保護限價,或者賣出保護限價。其中,買入保護限價是投資者能接受的最高買價;賣出保護限價是投資者能接受的最低賣價。
上交所交易系統處理投資者提交的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市價申報時,一方面,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市價申報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都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另一方面,投資者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市價申報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低賣價。
⑵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資者的申報類型是哪些
限價申報、本方最優市價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對手方最優市價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的申報方式。
精選層股票競價交易實行 30%的漲跌幅限制,成交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漲跌幅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為無效申報。
拓展資料
精選層限價申報應當符合: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5%;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5%;買入基準價格為當前賣方最優價格,賣方無報價時,買入基準價為當前買方最優價格。
關於精選層股票臨時停牌: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 30%或 60%;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和撤銷申報;臨時停牌僅適用於無價格漲跌幅的精選層股票;臨時停牌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以下關於市價申報的說法:
市價申報僅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市價申報採取價格保護措施,買入(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不低於)買入(賣出)保護限價;接受市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關於大宗交易價格範圍: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的 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無前收盤價也無當日成交價的股票不可進行大宗交易。
自然人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具有 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具有 2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開通相關許可權需要條件不同,其中精選層需要開戶滿兩年,同時賬戶資產過去十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大於 100 萬,賬戶過去十個交易日前的過去一年峰值資產大於 60 萬。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 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買賣股票的最小變動單位為 1 股。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 100 萬股,大宗交易除外。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 10 萬股或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的股票交易,方可進行大宗交易。
新三板打新:申購時全額繳付申購資金;有效申購數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按照比例計算各投資者獲配數量,不足100 股,優先向每個投資者配售 100 股。
特別提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股票不等於一定能轉主板發行。新三板精選層申購新股存在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新三板精選層掛牌 股票存在終止掛牌風險。新三板精選層掛牌股票交易存在流動性風險。新三板精選層掛牌股票日內漲跌幅度大於主板、創業板和科創板。
⑶ 科創板市價申報的方式有哪些
市價申報類型: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3)、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新增);(4)、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新增)。
限價申報:200股≤單筆申報數量≤10萬股市價申報:200股≤單筆申報數量≤5萬股
註: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可以1股進行遞增;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舉例:
買入:可以200股、201股、205股…
賣出:若有404股可以拆成兩個202賣出或拆成200股和204股;
若有203股,可以先賣200股再賣3股,不能先賣3股再賣200股,不能先賣199股再賣4股。
(1)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2)第6個交易日起漲跌幅限制為20%。
⑷ 科創板股票交易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⑸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的通知
上證發〔2019〕25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促進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科創板建設和股票發行上市工作,規范科創板股票的發行上市申請與受理,維護審核工作秩序,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有關規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⑹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的通知
上證發〔2019〕23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科創板股票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業務規則,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交易特別規定》,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所每個交易日接受科創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的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30。
二、科創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關於固定價格申報相關規定。
三、《交易特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基準指數」,在科創板指數發布前為上證綜指。
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⑺ 【上交所科創板投教專欄】(三十五)科創板股票申報規則解讀
科創板開市在即,如何參與交易是投資者目前比較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科創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在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都有哪些事項需要投資者特別關注呢?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首先,科創板對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訂單設置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如果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參與交易,可以選擇限價訂單或者是市價訂單進行申報。其中,對於限價訂單設置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具體來看,如果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那麼,其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以等於或者低於買入基準價格102%的價格來提交買入申報。相應的,如果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那麼,其賣出申報價格是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98%的。
這里的「買入基準價格」是如何確定的呢?
所謂「買入基準價格」,就是指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舉個例子
投資者小王想通過提交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A,如果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10.01元/股,那麼,買入基準價格就是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10.01元/股)。小王提交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10.01元/股*102%=10.21元/股。
若此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僅有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10.00元/股,那麼,此時買入基準價格即為10.00元/股;如果此時既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也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那麼,買入基準價格應是最新成交價;如果股票當日無成交,並且買賣均無申報,那麼,買入基準價格就是前收盤價。提示投資者,在科創板新股上市首日,前收盤價就是股票的發行價。
而「賣出基準價格」的確定方式略有不同,它是指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舉個例子
投資者小王打算通過提交限價申報的方式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A。如果此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僅有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10.00元/股,那麼,小王提交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10.00元/股*98%=9.80元/股。
需要指出的是,這里提到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僅針對投資者提交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加以單向限制,對低價買單或者高價賣單不會造成影響。此外,價格申報范圍會隨著市場動態調整,投資者也不用擔心交易的連續性問題。
提示投資者,一方面,上述提到的對限價訂單設置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僅適用於連續競價階段,對於集合競價階段和盤中臨時停牌階段不適用。另一方面,如果投資者的申報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限制,那麼,該筆申報將會被交易系統自動拒單。此外,科創板股票在開市期間臨時停牌,投資者仍然可以提交申報。復牌時,將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還可以通過市價申報的方式買賣科創板股票。接下來,將為大家介紹此次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新增的兩種市價申報方式,也就是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其中,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投資者的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最優的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舉個例子
如果投資者以本方最優價格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A,當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A股票「買一」價格為10元/股,那麼,該申報將以10元/股的價格排到「買一」的隊列中。如果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買方無申報的,那麼,該申報將被自動撤銷。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投資者的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舉個例子
如果投資者以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A,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A股票「賣一」的價格為10元/股,那麼,該申報將以10元/股的價格與「賣一」隊列中的賣出申報成交。如果該申報有剩餘未成交部分,那麼,剩餘部分將以10元/股的價格保存在買方隊列中。如果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那麼,該申報將被自動撤銷。
提示投資者,一方面,科創板股票市價申報適用於連續競價期間的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這一點與滬市主板不同。另一方面,投資者在通過市價方式買賣科創板股票時,應當填寫買入保護限價(即投資者能接受的最高買價),或者賣出保護限價(即投資者能接受的最低賣價),否則該筆申報無效。
⑻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的通知
上證發〔2020〕21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中國證監會支持和鼓勵符合科創屬性規定的企業申報科創板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科創板定位把握標准,引導和規范發行人申報和保薦機構推薦工作,促進科創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上證發〔2019〕30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二_年三月二十七日
⑼ 科創板上市流程
1發行人內部決策程序
1. 董事會決議:對股票發行方案、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等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2. 股東大會決議:對公開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發行對象、定價方式、募集資金用途、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決議的有效期、對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等事項作出決議。
2預溝通
在提交申請文件前,發行人、保薦人對於重大疑難、無先例事項等涉及交易所業務規則理解與適用的問題,或者對審核問詢存在疑問需要與交易所進行溝通,可以通過上交所的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進行咨詢或通過該系統預約當面咨詢。
3保薦及申報程序
發行人聘請保薦人進行保薦,製作申請文件,並向上交所(區別於主板、創業板等向證監會申報)申報。
具體申請文件詳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附件《申請文件目錄》。
受理審核階段(上交所)
1受理階段
1. 受理:上交所收到申請文件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發行人應當自受理申請當日,在上交所網站預先披露招股說明書等相關文件。
上交所決定不予受理的(如發行人存在因證券違法違規被採取限制資格、限制業務活動、一定期限內不接受其出具的相關文件等相關措施尚未解除等情形),發行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文件5個工作日內,向上交所申請復審。
申請文件不符合申報要求的,發行人應當在30日內予以補正,諸如存在與上交所規定的文件目錄不相符、簽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檔無法打開等情形。
2. 保薦人報送工作底稿:上交所受理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後10個工作日內,保薦人應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保薦工作底稿和驗證版招股說明書。在發行人上市後,保薦人需要製作持續督導工作底稿備查。2審核問詢階段
1. 上市審核中心審核: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上市審核機構通過書面形式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核。上市審核機構可採用書面問詢方式要求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時、逐項回復,並補充或者修改申請文件。
回復不具有針對性或者信息披露不滿足要求,或者發現新的事項的,上市審核機構收到發行人回復後10個工作日內可以繼續提出審核問詢,可以進行多輪問詢。上市審核機構還可以根據需要,採用約見問詢和現場檢查方式。審核機構認為不需要進一步問詢的,將出具審核報告提交上市委員會。
2. 召開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審議會議召開時,上市審核機構的審核人員對提交審議的審核報告和是否同意發行上市的初步建議向委員會進行匯報。匯報完畢後,參會委員匯報內容發表意見,可以要求審核人員進行解釋說明。會議召集人根據參會委員的意見及討論情況進行總結,經合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
3. 出具審核意見:上交所結合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出具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發行人自收到交易所終止審核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對終止審核的決定提請復審。交易所自收到復審申請20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復審會議,並且原審議會議委員,不得參加復審會議。復審期間原決定的效力不受影響。如申請復審理由成立的,交易所作出予以受理或繼續審核的決定;申請復審理由不成立的,將維持原決定,並通知發行人及其保薦人。交易所因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的,發行人可以自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後,再次提出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
4. 審核時限: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6個月內出具同意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其中上交所審核時間不超過3個月,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回復問詢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中止審核、請示有權機關、落實上市委意見、實施現場檢查等事項不計算在上述時限內。
3注冊階段(證監會)
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上交所的審核意見和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核,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重點關注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內容有無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以及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證監會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自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後,發行人可以再次提出上市申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發行人應當在注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
4發行承銷階段(發行人、主承銷商)
證監會同意注冊後,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應當及時向上交所報備發行與承銷方案。上交所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可依法刊登招股意向書,啟動發行工作。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發行人股票發行前應當在上交所網站和證監會指定網站全文刊登招股說明書,同時在證監會指定報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資者網上刊登的地址及獲取文件的途徑。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同時規定了,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中網下詢價參與者條件和報價要求、網下初始配售比例、網下網上回撥機制、戰略配售、超額配售選擇權等事項。
5市場交易階段(發行人、證券服務機構)
相較於現行主板、創業板、中小板的規定,科創板的交易規則更具包容性和靈活性。在市場交易階段,上交所對控股股東、核心技術人員等特定人員股份減持、保薦機構持續督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並購重組和差異化交易機制等方面,為科創板量身定製了交易規范。
從股權激勵層面,《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拓寬了股權激勵的對象范圍,允許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為股權激勵對象(但需要在上市公司擔任主要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核心業務人員),僅要求在股權激勵價格條款低於市場參考價50%時,對定價依據和定價方法的合理性進行說明,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的累計限額提升至20%。並取消了上市公司授予權益並完成登記的60日的期限限制。
6退市(上交所、上市公司)
科創板設置了嚴格的退市制度,主要體現在從嚴執行退市指標和縮短退市周期。
1. 退市指標:重大違法情形方面,列明了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公共安全重大違法等兩類重大違法退市情形;市場指標方面,構建成交量、股票價格、股東人數和市值四個類型;財務指標方面,設置四類主業「空心化」定性標准和扣非前後凈利潤為負且主營收入未達到一定規模、凈資產為負等定量標准;規范類指標方面,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2. 退市程序: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已退市企業如果符合科創板上市條件的,可以按照股票發行上市注冊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請、接受審核。
在強制退市程序中,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在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如決定終止的,在2個交易日內通知公司並發布相關公告,同時報證監會備案。上市公司在5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要求或書面陳述和申辯的,上市委員會組織召開聽證會。上市公司收到上交所作出的終止上市決定後,可以在5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交所申請復核,由復核委員會進行審議。交易所依據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維持終止上市的決定。上市公司股票自公告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後的次一交易日復牌,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並轉入股份轉讓場所掛牌轉讓。
在主動終止上市程序中,上交所受理申請之日後的15個交易日內,由上市委員會進行審議,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上市公司主動終止上市的,上交所在公司公告股票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⑽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主要分為三大塊:
一、競價交易?
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三、大宗交易?
補充資料: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詳解:
一、競價交易?
(一)交易時間(申報時間)
1、開盤集合競價 9:15-9:25
2、連續競價 9:30-11:30,13:00-14:57
3、收盤集合競價 14:57-15:00
(二)申報類型
1、限價申報
2、市價申報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
(3)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薄中本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4)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薄中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該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薄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三)限價交易中的價格籠子
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1)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
(2)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
(3)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
(4)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
(5)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註: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以上兩條要求。
(四)價格籠子注意事項
1、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將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前端控制的方式實現,無效申報進入交易系統後將會被拒單。
2、大幅偏離市場價格的高價買單或低價賣單進入市場後,會與大量存量訂單主動成交,造成市場流動性瞬間減少,因此設置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可以避免上述訂單進入市場,有助於減少市場流動性的瞬間大量消耗,防止股價瞬間大幅波動。
(五)漲跌幅限制
1、上交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
2、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 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六)單筆申報數量
1、限價申報: 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2、市價申報: 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3、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4、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一)交易時間
每個交易日15:05-15:30
當日 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二)申報時間
1、每個交易日9: 30-11: 30、13:00-15:30
2、開市期間停牌的股票,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已接受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股票復牌後的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當日15: 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上交所交易主機後續不再接受收盤定價申報,當日已接受的收盤定價申報無效。
3、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上交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三)單筆申報數量
1、不小於 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2、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 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四)申報價格
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若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
(五)撮合原則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階段,上交所以收盤價為成交價、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逐筆連續攝合。
三、大宗交易?
(一)申報類型
1、意向申報
2、成交申報
註:科創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適用《交易規則》中關於固定價格申報相關規定。
(二)申報時間
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10)交易所可以接受的科創板股票申報擴展閱讀:
一、個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許可權有什麼要求?
(1)金融資產條件: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投資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3)知識水平條件:知識水平測試評估達到100分;
(4)誠信記錄條件: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規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參與科創板交易的情形;
(5)風險承受能力類型條件:風險承受能力屬於最低類別投資者不允許開通許可權。
註:滿足開通要求的投資者可以在我司手機APP中金財富——我的——業務辦理——業務許可權設置——科創板界面開通。
操作環境:
品牌型號:iPhone13
系統版本:iOS15.0
app版本: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