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注意,《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間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2. 創業板盤後交易規則
創業板盤後交易規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受價格漲跌限制,漲跌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限制的聲明無效。
2、創業板股票買賣時,連續競價階段限價聲明的有效競價范圍應滿足申報的收購價不得高於基本收購價的102%;申報的銷售價格不得低於基礎銷售的98%。超過有效競價范圍的限價申報不能即時參加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3、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4、臨時暫停交易和徵用規則有單次會議臨時暫停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間隔14:57時,當日14:57恢復交易,並經申報合格後恢復集體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體競價;在盤期暫停交易期間,可以公告或者撤銷公告。當交易恢復時,接受的聲明將受日內集體競價。
5、上市後定價交易是指創業板股票交易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在收盤後進行連續匹配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交易日15:05 - 15:30。在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宣布盤後定價交易。
6、限購價低於收盤價或者限售價高於收盤價的盤後報價聲明無效。
7、在盤後定價交易期間,收盤價格即為交易價格,盤後定價聲明按照時間優先原則不斷匹配。該股票的盤後定價成交額和成交額應當計入盤後定價交易結束後當天的總交易量和總成交額。
3.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投資者需注意,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將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4.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2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 15 萬股。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 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 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 2% 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各舉兩個例子說明:
例一,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 8.00 元 /股,那麼,小深的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於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賣出所持有的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 元 / 股,那麼,小深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8.00×98%=7.84 元 / 股。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加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同於深市其他板塊,創業板股票引入了盤後定價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這三種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時間、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
5.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其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6. 投資者買賣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