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每隻股票每天開價是如何定的
每隻股票每天開價是集合競價產生的。
什麼是集合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下跌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上漲趨勢。
具體來說,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⑵ 股票可以同時委託多個價格嗎比如上午委託10塊買入100股,沒有成交,下午又委託買入12塊買100股,可以嗎
股票可以同時委託多個價格嗎?比如上午委託10塊買入100股,沒有成交,下午又委託買入12塊買100股,可以嗎?
可以。但需要把原來沒有成交的委託單撤單以後,方能重新下單。
如果上午委託買入,下午又委託賣出呢??可以嗎?
當天買入的股票,只能第二個交易日賣出。
如果您原來有股票,可以隨時賣出。
⑶ 股票成交額是怎麼算的
計算公式
買入(賣出)金額=成交金額+交易費
=成交金額+傭金+印花稅+過戶費+手續費
=成交金額+成交金額×傭金率+成交金額×印花稅率+其它費
=成交金額×(1+費率)+其它費
=成交單價×成交股數×(1+費率)+其它費
=持倉單價×成交股數+其它費
=持倉金額+其它費
其中,
成交金額=成交單價×成交股數
傭金=成交金額×傭金率
印花稅=成交金額×印花稅率
費率=傭金率+印花稅率
其它費=過戶費+手續費
過戶費=成交股數×過戶費率
手續費=5元/筆
持倉單價=成交單價×(1+費率)
持倉金額=持倉單價×成交股數
=成交單價×(1+費率)×成交股數

(3)公司買入股票有多個交易單價擴展閱讀:
1、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可簡稱為交易費。又分為買入交易費用和賣出交易費用。
(一)買入交易費用:可簡稱為買入交易費,是指投資者買入股票時需支付給有關機構的費用。包括,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和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二)賣出交易費用:可簡稱為賣出交易費,是指投資者賣出股票時需支付給有關機構的費用。也包括,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和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但與買入交易費不同的是,由於,買入股票時,買入交易費是將其加入到買入金額中,因此,其取值為正。
而賣出交易費,由於賣出股票時,賣出交易費是要從賣出金額中減去,因此,取值為負。另外,目前由於印花稅採取單向收取方式,即買入股票時不收取;賣出股票時才收取。因此,兩者也不相同。
為了簡化起見,可將兩者統稱為交易費。其單位為元。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如前所述兩者的區別。
2、成交數量
成交數量可分為買入成交數量和賣出成交數量,兩者統稱為成交數量或成交股數。成交數量是指買入或賣出股票時,股票成交的股數。其單位為股。
3、成交單價
成交單價也可分為買入成交單價和賣出成交單價,或簡稱為買入單價和賣出單價。為了簡化起見,兩者可統稱為成交單價。成交單價是指買入或賣出股票時每股的成交價格,其單位為元/股。
4、傭金
傭金是證券交易所收取的費用,其單位為元。
5、印花稅
6、印花稅是國家收取的稅費,其單位為元。
7、過戶費
過戶費是證券交易所收取的一種費用,其單位為元。
8、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該費用通常按每筆固定收取5元。
9、其它費
由於,傭金和印花稅都與成交金額有關,而過戶費和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與成交金額無關,因此,有時將過戶費和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之和統稱為其它費。
⑷ 股票買入價格可以自己定嗎
不可以。在進行股票交易過程中,買入(或賣出)股票時,買賣雙方要根據有關交易規則達成交易金額。
(一)買入交易費用:可簡稱為買入交易費,投資者買入股票時需支付給有關機構的費用。包括,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和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二)賣出交易費用:可簡稱為賣出交易費,投資者賣出股票時需支付給有關機構的費用。也包括,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和證券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但與買入交易費不同的是,由於,買入股票時,買入交易費是將其加入到買入金額中,因此,其取值為正;而賣出交易費,由於賣出股票時,賣出交易費是要從賣出金額中減去,因此,取值為負。
另外,目前由於印花稅採取單向收取方式,即買入股票時不收取;賣出股票時才收取。因此,兩者也不相同。

(4)公司買入股票有多個交易單價擴展閱讀:
計算公式
買入(賣出)金額=成交金額+交易費
=成交金額+傭金+印花稅+過戶費+手續費
=成交金額+成交金額×傭金率+成交金額×印花稅率+其它費
=成交金額×(1+費率)+其它費
=成交單價×成交股數×(1+費率)+其它費
=持倉單價×成交股數+其它費
=持倉金額+其它費 。
其中,
成交金額=成交單價×成交股數
傭金=成交金額×傭金率
印花稅=成交金額×印花稅率
費率=傭金率+印花稅率
其它費=過戶費+手續費
過戶費=成交股數×過戶費率
手續費=5元/筆
持倉單價=成交單價×(1+費率)
持倉金額=持倉單價×成交股數
=成交單價×(1+費率)×成交股數
⑸ 我用同花順炒股,買一個股票的時候為什麼會有好幾個買入價格有什麼區別嗎
這沒什麼好奇怪的 比如 現在你買入價是7.9元 這時有個賣單是7.7元 那麼你們的成交價應該是多少呢?
⑹ 第一次買股票,買了5100股的一支股票,單價 6.370 ,單價證券公司的清單告訴我收取了86.32的手續費 為什麼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公司沒有亂收費。
它的收費標準是傭金0.25%,交易費為0.1%。這2者的收費都是在國家證券所規定的范圍之內。其中,傭金是按照成交金額進行收取;交易費是按成交股數進行收取。
比如你的股票交易費用為:傭金=6.37*5100*0.25%=81.22元。交易費為5100*0.1%=5.1元。總的手續費為81.22+5.1=86.32元
⑺ 在集合競價時段里的成交價是只有一個價(即開盤價)還是會有多個價格呢
只會有一個價格。
關於集合競價,九點十五到九點二十之間掛單可以撤單(所以這個時間段會有很多虛假掛單),九點二十到九點二十五這個時間段比較重要了,因為這個時間段掛單後不可撤銷,都是實實在在的掛單,到競價結束也就是九點二十五會根據價格優先的規定優先成交。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如何確定?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拓展資料
一、交易規則:
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由此得到結果:上交所成交價10元;深交所成交價10元。
二、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三、什麼是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四、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五、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
六、 1.成交量最大。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
七、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⑻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8)公司買入股票有多個交易單價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⑼ 網上買賣股票的費用有哪些分別是多少盡量詳細點。非常感謝
股票交易費用上海和深圳不同,買入和賣出也不同。
1.買入上海股票: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這個不好定,不同公司的標准不同,但國家規定不能高於這個數)收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交易面額的千分之一收過戶費(不足1元按1元收)
2.賣出上海股票: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印花稅;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這個不好定,不同公司的標准不同,但國家規定不能高於這個數)收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交易面額的千分之一收過戶費(不足1元按1元收)
3.買入深圳股票: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這個不好定,不同公司的標准不同,但國家規定不能高於這個數)收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
4.賣出深圳股票: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印花稅;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這個不好定,不同公司的標准不同,但國家規定不能高於這個數)收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
總結起來就是三部分:傭金、印花稅和過戶費。印花稅只有在賣出股票時才有,過戶費只有操作上海股票時才有,傭金是什麼時候都要收的。印花稅是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過戶費是成交面額的千分之一,最少收1元,傭金是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以下,最少收5元。
⑽ 基金公司買賣股票的規則
基金公司買賣股票的規則:
1、申報價格
交易所只接受會員的限價申報。
2、報價單位
不同的證券交易採用不同的計價單位。股票為"每股價格",基金為"每份基金價格",債券為"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債券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
3、價格最小變化檔位
A股、基金和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B股上海證券交易所為0.001美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為0.01港元;債券購上海證券交易所為0.005、深圳證券交易所為0.01。
漲跌幅限制: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實行PT的股票漲幅不得超過5%,跌幅不受限制。
4、申報限制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5、委託買賣單位
買入股票或基金,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債券以人民幣1000元面額為1手。債券購以1000元標准券或綜合券為1手。債券和債券購以1手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購以100手或其整數倍進行申報。
6、申報上限
股票(基金)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00萬股(份),債券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交易所可以根據需要調整不同種類或流通量的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