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證券公司上班,父母可以炒股嗎
在證券公司上班,父母當然可以炒股,無論是誰,只要是個成年人,有自己的資金就可以進行炒股。
在證券公司上班有最大的好處就是接觸到各種證券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對於你長期工作方面是很有幫助的,而且你對這一行的了解也會越來越深刻。為了加深業務的熟悉和行業的了解,你自己可能就會在裡面有炒股的行為。當你對炒股信息有很大的了解之後,你可以推薦給其他人去嘗試,但是炒股這種東西,大部分人都是會輸的。所以不建議自己帶著家人一起炒股,這樣的風險實在太大,容易出現家庭矛盾。
在證券公司上班,父母炒股是可以的,並沒有這方面的嚴格規定。
❷ 證劵從業人員能用父母的賬戶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用自己父母的賬戶炒股。
❸ 用父母賬戶炒股違法嗎
不違法,炒股賺錢了倒還好,要是虧了,可能會被打死。
❹ 父母證券股票過戶兒女需怎麼辦
摘要 父母證券股票過戶兒女一般使用非交易過戶的方法。
❺ 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自己不炒股,用父母的賬號炒股,違法嗎
證券法明確規定從業人員不能持有股票,但用親屬朋友的身份證開戶,是最經常不過的。主要是別讓別人知道哦。《證券法》等法律相關就有規定,出現證券犯罪嚴重的,可以實行「市場禁入」。
❻ 一方用父母賬戶炒股,離婚時股票收益會分割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用父母的賬戶炒股的,一般認為這些股票以及股票收益都是父母的財產,與夫妻雙方無關,夫妻離婚時股票和投資收益雙方都不能要求分割。若是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是這些股票的實際購買者,只是使用父母的名義炒股,則一般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❼ 證券從業人員的父母可以開戶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的父母,按照國內現有相關規定,是可以開戶炒股的。但是,這類人員炒股的持倉和交易記錄,需要進行嚴格的定期報備。各家證券公司的合規部門,會定期要求員工上報一個時期內直系親屬的股票交易、持倉情況。因此,我們不必擔心證券從業人員父母炒股的行為,會影響證券市場的公平交易准則。
從實際生活中看,國內證券從業人員的內幕交易、老鼠倉等行為在不斷減少,相關處罰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因此,證券從業人員冒險進行違規交易的案例,也在不斷減少。整體上看,證券從業人員及其直系親屬,進行基金理財的比例在不斷提升。而這類理財方式,並不會涉及內幕交易、老鼠倉等事項。
❽ 證券從業人員的父母可以開戶炒股嗎
可以。但是證券從業人員不能操控父母的賬戶炒股。
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禁止行為:
1、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買賣活動。證券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獲取投機利益從事證券買賣活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規定,而且會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證券市場投機風氣,可能會引發證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動。
2、不得向客戶提供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見。證券行情變幻莫測,證券業從業人員向客戶提供有關價格變化的肯定性意見,一旦因預測失誤給客戶帶來損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在影響客戶利益的同時,也影響從業人員和證券行業的聲譽。
3、不得與發行公司或相關人員之間有獲取不當利益的約定。這種約定不僅違反「三公」原則,也違反國家法律。由這種約定而獲取的收益為不法收益,將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未來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者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後果具備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參與證券交易,應由客戶獨立作出抉擇。
證券業從業人員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種對客戶很不負責的行為,這實際上是為了證券公司的小團體利益而損害客戶利益,不僅敗壞證券業的信譽,甚至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糾紛。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託。接受客戶委託,應按規定的標准收取各項費用,若在接受客戶委託的同時分享收益,性質上屬於參與客戶投資,不僅是一種侵權行為,而且也違背了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證券買賣的有關規定。
6、不得向客戶保證收益。證券投資的風險就是證券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任何人都難以保證證券投資的預期收益水平。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會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並可能導致實際收益水平與預期收益背離。顯然,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有違證券業從業人員的道德規范。
7、不得接受客戶對買賣證券的種類、數量、價格及買進或賣出的全權委託。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參NiY_券投資的客戶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能獨立承擔投資活動的法律責任,對其賬戶或以其名義進行的證券買賣負全部責任。證券業從業人員接受全權委託,性質上屬於代客戶投資決策,違背了上述規定。
8、不得為達到排除競爭的目的,不正當地運用自己在交易中的優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戶的業務活動。為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優越條件限制某客戶的業務活動,這種做法有違「三公」原則。證券業從業人員應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不論是大客戶還是小客戶,也不論是競爭夥伴還是競爭對手。
❾ 一方用父母賬戶炒股,離婚時股票收益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一般認為這些股票以及股票收益都是父母的財產,與夫妻雙方無關,夫妻離婚時股票和投資收益雙方都不能要求分割。若是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是這些股票的實際購買者,只是使用父母的名義炒股,則一般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❿ 親人去世後,可以繼續用他的股票帳戶炒股么
完全可以,只要你知道帳戶和交易密碼以及銀行轉帳密碼。
最好過段時間你拿身份證到原開戶營業部作一下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