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舉報股票非法交易啊 謝謝
在網上找一下當地證監會的電話或網站,然後投訴。
2. 一公司推薦股票騙取我個人錢到哪去舉報
打110報警。
3.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為屬於違規處罰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屬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非法獲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罰款:
一、在證券委批准可以進行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外進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發行、交易過程中,作出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者遺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過合謀或者集中資金操縱市場價格,或者以散布謠言等手段影響股票發行、交易的;
四、為製造股票的虛假價格與他人串通,不轉移股票的所有權或者實際控制權、虛買虛賣的;
五、出售或者要約出售其並不持有的股票,擾亂股票市場秩序的;
六、利用職權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或者協助他人買賣股票的;
七、未經枇准對股票及其指數的期權、期貨進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規定履行有關文件和信息的報告、公開、公布義務的;
九、偽造、篡改或者銷毀與股票發行、交易有關的業務記錄、財物帳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從事股票發行、交易活動的。
4. 我被網路炒股推薦股票,騙去三千之,去哪舉報
我也吃過虧。新股民吧。吃一虧長一智吧。股票還是要靠自己學習,積累經驗,別人靠不住。
5. 網上股票群被騙去哪報警
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其實說法不準確,不只是電動車道,還是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車場,經營性質的公司,在人行道上畫地圈佔,佔用人行道,老百姓花錢騎車,老百姓利益何在?!!
6. 炒股哪些屬於非法
以以下五種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並購重組過程中上市公司及並購對象的財務造假、舞弊行為;
以市值管理名義內外勾結、集中資金優勢和信息優勢操縱市場行為;
與多種違法違規行為交織的新三板市場發生的內幕交易行為;
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
集中資金、持倉優勢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
7. 虛擬股票交易軟體詐騙去哪報案
去公安機關的,經偵部門去報案
8. 非法證券活動有哪些手段
(1)口頭虛假承諾高收益。 這些機構或個人聲稱已幫助客戶取得百分之幾百的收益,只要投資者加入必定會有高收益。他們通常從勞動市場招聘業務員,經過統一培訓,抓住投資者對證券市場了解不深入,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急於賺錢或彌補虧損的心理勸誘投資者。這些機構的業務員按照所拉客戶數目和金額進行收入提成,一般都會極力蠱惑投資者。 (2)自稱有強大的證券分析師隊伍。 據了解,這些非法證券咨詢機構注冊資本一般只有十來萬元,不但沒有合法的執業投資咨詢分析師,還利用網站或其他合法機構的研究報告提供給投資者,騙取咨詢費。 (3)未經工商登記注冊假借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投資咨詢。 有的根本未經工商登記注冊,假借公司名義的機構和個人,租用居民樓等場所,非法開展證券咨詢活動。 (4)假冒 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招攬業務。 個別機構和個人甚至冒充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欺騙投資者,招攬投資咨詢業務,不僅屬於非法證券經營活動,還涉嫌詐騙。 (5)不提供固定電話和經營地址。 為逃避打擊和監管,這些非法從事證券經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往往僅提供手機或 小靈通號碼,或者只在網上辦理業務,公司無具體經營地址,或經營地址與其工商注冊不一致。 (6)不與投資者簽訂任何書面材料。 為了逃避責任追究,這些非法證券咨詢機構以各種理由不與投資者簽訂有關合同、協議,也不開具發票。 (7)要求投資者將「咨詢費」等打入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 而其非法代理買賣非上市公司 股票活動則有如下特點: (1)利用聯誼會、推介會、朋友介紹、傳銷等方式吸引投資者,推銷未上市公司股票。 (2)許諾為投資者辦理股權託管卡,甚至承諾非法為投資者辦理境外證券開戶及資金匯出境外業務,欺騙性極強,投資者資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3)編造未上市公司虛假經營業績和豐厚的投資回報,許諾公司即將上市。 投資者參與非法證券經營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據有關部門介紹,投資者參與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從個人和非法機構手裡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為均屬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不受現行法律法規的保護。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