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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最後競價

發布時間: 2021-04-27 11:29:32

Ⅰ 股票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紅的和綠的各是什麼意思

深證的股票在收盤前3分鍾有競價,上海的則沒有。這是交易規則。
紅的是外盤(B):是按賣價成交,一般認為是主動買入,看漲;
綠的是內盤(S):是按買價成交,一般認為是主動賣出,看跌。
收盤集合競價:是指將收市前或者收市後一段時間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買申報價格和不低於賣申報價、成交量最大等原則產生的一個成交價格,並將這個價格作為收盤價和這個時間段內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收盤集合競價制度旨在提供一個公平而又由市場主導的方法以結束交易並確定收盤價,一般來說,該制度具有如下優勢:
一是收盤價格的確定反映了更多投資者的需求和意願,使收盤價格更具有代表性;
二是有利於避免價格的大幅波動,提高價格的連續性;
三是增加了價格操縱的難度,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價格操縱的發生。
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是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2)股票交易最後競價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Ⅲ 股票的競價交易原則、方式和結果是什麼

你好,目前證券交易所一般採用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日常交易中採用連續競價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所主機在每一營業日9:15-9:25期間進行,在此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貯存委託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間,系統根據輸入的所有買賣盤而產生一開盤參考價,繼而將能夠成交的委託以此參考價為成交價全部撮合成交。這一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股票成交價格決定的原則:
a、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b、 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股票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c、 與決定價格相同的一方(買方或賣方)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可選取其中間價或離昨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隨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
1.連續競價時的申報方法為:無論買入或賣出,按現行規定,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但新股在上市當日無此限制。國債連續競價的價位為在前一筆成交價的基礎上漲跌幅度不超過10%。
2.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位;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位。

Ⅳ 今天下午股票交易最後5分鍾怎麼買賣家詳細信息不見了。

深市的股票在最後3分鍾是採取集合競價的方式,類似開盤的集合競價。所以沒有最後5分鍾買賣家詳細信息。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Ⅳ 股票競價時間交易規則

一。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二。 競價規則: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⒉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⒊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Ⅵ 股票的買賣的最後成交價格是怎麼定的

1。如果你以100美元的委賣價拋售,最後你所得到的是要低於100美元的,因為你開戶政券公司還要收千分之五的擁金。(且在你買入時的實際價格也要高於你的買入時的委託價格)
2。如果你的想買進股票的話。你的委託價越高,買進的時間就越快。(跟你在市場買東西一樣,有5個人同時和你想買一樣東西,如果你的價格高於其他5位,那當然你是最先成交的那個人)

Ⅶ 股票交易最後一筆交易巨量啥意思

說明在最後的時候,大手筆的買入同時大手筆的賣出。
一般有兩種情況:
很多散戶在用某一個軟體交易,而這個時候剛剛好發出了入場信號,他們就去買,此時很多人剛剛好在拋出,這些軟體用戶在接貨。

Ⅷ 股票最後三分鍾是集中成交的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8月20日起,正式調整收盤交易機制,採用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機制,即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股票最後三分鍾是集中成交的;深交所每天最後三分鍾是和開盤時一樣採用集合競價方式來產生收盤價。上交所是採取最後三分鍾平均交易價格產生收盤價。目的都是為了最大限度防止人為操縱股票的收盤價。

集中交易是區別於非集中交易而言的,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以公開、集中的方式進行買賣的交易方式,是證券流通的主要途徑和證券交易。

(8)股票交易最後競價擴展閱讀

1、有利於降低券商交易代理成本,提高技術系統的運行與維護效率,促進證券公司向集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集中交易,可使證券營業部從有形化過渡到無形化,並直接減少與交易所的接人費用,實現通過無形市場擴大業務規模的同時,經營成本能得到大幅度降低。

2、有利於總部加強監管,防範風險,集中交易後所有交易業務都通過一套總部系統完成,券商就很容易建立一套高效的 實時監控系統對全公司交易過程中的異常交易、異常賬戶、異常操作實時監控,提前採取措施來化解風險。

3、有利於創建 信息系統基礎平台,實現公司數據共享,為管理層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 數據大集中後很容易實現數據共享。採用數據倉庫技術,對各種數據進行深層次的數據挖掘和數據分析,從中提煉出有價值的信息,為 公司管理層總攬全局、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分析依據。

Ⅸ 股票競價是啥意思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