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交易知識 » 交易所買賣股票交割
擴展閱讀
科迪乳業股份股票代碼 2025-06-27 20:10:59
新東方中國股票代碼 2025-06-27 20:02:08

交易所買賣股票交割

發布時間: 2021-04-27 18:20:17

⑴ 股票交割程序

股票交割是指賣方向買方支付股票,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的過程。股票交割最早誕生於美國。1984年,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在為收購電子數據系統公司(Electronic Data Systems)而進行的籌資活動中,首次發行了追蹤股票,新股票專門追蹤新公司的經營業績。緊接著不久,通用汽車公司又在為收購休斯航天公司(Hughes Aircraft)而進行的籌資活動中再次發行了追蹤股票。
交割分為兩個程序:
證券商的交割

證券交易所清算部每日閉市時,依據當日"場內成交單"所記載各證券商買賣各種證券的數量、價格,計算出各證券商應收應付價款的相抵後的凈額及各種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的凈額,編制當日"清算交割匯總表"和各證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各證券商清算交割人員。各證券商清算人員接到"清算交割表"核對無誤後,須編制本公司當日的"交割清單",辦理交割手續。在辦理價款交割時,依下列規定完成交割手續:
(1)應付價款者,將交割款項如數開具劃帳憑證至證券交易所在人民銀行營業部的帳戶,由交易所清算部送去營業部劃帳。
(2)應付價款者,由交易所清算部如數開具劃帳憑證,送營業部辦理劃撥手續。
在辦理證券交割時,依下列規定:
(1)應付證券者,將應付證券如數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應收證券者,持交易所開具的"證券交割提領單",自行向應付證券者提領。
由於交易所往往設立了集中保管制,所以證券的交割可通過交易所庫存賬目劃轉完成。
證券商送客戶買賣確認書

證券商的出市代表在交易所成交後,應立即通知其證券商,填寫買進(賣出)確認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買賣一經成交,出市代表應盡快通知其營業處所,以製作買賣報告書,於成立後的第二個營業日通知委託人(或以某種形式公告),並於該日下午辦理交割手續。買賣報告書應按交易所規定的統一格式制備。買進者以紅色印製,賣出者以藍色印製。買賣報告書應記載委託人委託人姓名、股東代號、成交日期、證券種類、股數或面額、單價、傭金、手續費、代繳稅款、應收或應付金額、場內成交單號碼等事項。

⑵ 賣完股票,不交割行不行,什麼叫交割阿

交割是證券市場上的買賣行為。當你買賣完股票時其交割也就完成了。至於在交割機上劃一下,那是為取得買賣股票憑證的交割單所要做的。

⑶ 股票清算的交割程序

股票清算後,即辦理交割手續。所謂交割就是賣方向買方交付股票而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
交割分為兩個程序:
1.證券商的交割 證券交易所清算部每日閉市時,依據當日「場內成交單」所記載各證券商買賣各種證券的數量、價格,計算出各證券商應收應付價款的相抵後的凈額及各種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的凈額,編制當日「清算交割匯總表」和各證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各證券商清算交割人員。各證券商清算人員接到「清算交割表」核對無誤後,須編制本公司當日的「交割清單」,辦理交割手續。在辦理價款交割時,依下列規定完成交割手續: (1)應付價款者,將交割款項如數開具劃帳憑證至證券交易所在人民銀行營業部的帳戶,由交易所清算部送去營業部劃帳。 (2)應收價款者,由交易所清算部如數開具劃帳憑證,送營業部辦理劃撥手續。 在辦理證券交割時,依下列規定: (1)應付證券者,將應付證券如數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應收證券者,持交易所開具的「證券交割提領單」,自行向應付證券者提領。 由於交易所往往設立了集中保管制,所以證券的交割可通過交易所庫存帳目劃轉完成。
2.證券商送客戶買賣確認書 證券商的出市代表在交易所成交後,應立即通知其證券商,填寫買進(賣出)確認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買賣一經成交,出市代表應盡快通知其營業處所,以製作買賣報告書,於成立後的第二個營業日通知委託人(或以某種形式公告),並於該日下午辦理交割手續。買賣報告書應按交易所規定的統一格式制備。買進者以紅色印製,賣出者以藍色印製。買賣報告書應記載委託人委託人姓名、股東代號、成交日期、證券種類、股數或面額、單價、傭金、手續費、代繳稅款、應收或應付金額、場內成交單號碼等事項。 (三)有關交割的一些規定 對於交割,證券交易所一般規定: (1)在交割日的規定時間內,買方應將價款,賣方應將證券送至清算部。 (2)賣方將證券交付買方時,意味著權利的相應轉移。 (3)證券商不得因客戶的違約而不進行交割。 (4)證券商違背義務時,證券交易所可在交割當日收盤前一定時間內指定其他證券商代為賣出或買進。價格上發生的差額以及經紀人傭金及其他費用,應由違背交割義務的證券商負擔。若交割日收盤前無法了結交易,則應由證券交易所從證券商中選定3-5人為評價人,評定該證券的價格,作為清算的依據。 (5)若證券商違背交割義務時,其經受的已成交但尚未交割的各種其他買賣,可由證券交易所指定其他證券商代為了結。

⑷ 什麼是股票大宗交易滬市股票大宗交易交割時間在當天的哪個時間段

大宗交易是指在交易所進行的證券買賣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達到本所相關規定,並通過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實施的交易。
交易執行的時間為下午3點到3點半

⑸ 菜鳥提問:股票里的「交割」是什麼意思

1 股票的交割是在當天收盤以後進行,一般在6點前完成
2 股票採用T+1 交易模式,所以當天買只能第二天賣
3 股票交易的費用包括印花稅0.1% 傭金0.15%(各證券公司有所不同),通信費5元,過戶費1000股1元,買賣雙向收費.

⑹ 炒股怎麼辦理交割和過戶

清算交割實際上包含兩種情況:其一為證券商與交易所之間清算交割。證券商一般都必須在證交所所屬的清算公司或其委託銀行處開設專門清算賬戶,由清算公司集中清算,並以內部劃賬、轉賬等方式交割凈余額股票或價額;其二為委託人與證券商之間的清算交割,即買者支付現金而獲得股票,賣者交付股票而取得現金。由於委託人已在證券商處開設證券賬戶與現金賬戶,故這種清算交割不必由當事人出面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由電腦自動完成就可以了。

交割日期

按交割日期不同,交割又分為四種:一是當日交割,又稱T+0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當天完成付款交券手續,這種方式可以使買賣雙方較快地得到股票或現金。在T+0交割方式下,投資者買進股票成交後,可以馬上賣出;賣出股票成交後,可以馬上買進;二是次日交割,也稱T+1交割。即在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才能辦理成交的交割手續;三是例行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之後,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或慣例履行付款交券;四是選擇交割,即買賣雙方自主選擇交割日期,這種交割方式通常在場外交易中使用。

我國目前實行T+1的交割制度,股民所查詢到的賬戶上的資金余額及股票余額均為可用數,不包括因委託買入而凍結的現金余額、因委託賣出而凍結的股票數量和當日買入成交的股票數量。但股票賣出成交後的資金會及時存入資金所在的余額中,這部分資金可於當日使用。即當日買進不能當日賣出;當日賣出後資金當日到賬,可於當日再次買進,從差價中獲取利潤。

過戶

過戶是指投資者買進記名股票後,持所買股票到發行公司辦理變更股東名冊登記的手續。股票交易成交後,股票原持有者應在股票背面的背書欄內簽名蓋章,以證明該股票已成為可轉讓過戶的股票。購入股票者在賣出者轉讓背書後,應持身份證、印鑒、證券交易所的成交單及其他有關轉讓證明向股票發行公司或委託的代理機構提出辦理過戶申請,並填寫股票過戶申請書,發行公司或委託的代理機構查驗過戶手續齊全後,即可注銷原持有人的戶頭,為新股東重新立戶。過戶後,新股東即可享有發行公司的一切股東權益,記名股票的委託交易過程至此才算終結。但是,現在由於證券交易所實行證券集中保管和無紙化交易,股票的過戶手續在交易成交的同時就已經由電腦自動完成,無需專門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⑺ 股票買賣交割單是交易所生成還是證券公司生成

交割單是證券公司最後匯總的。其中有來自登記公司的數據、稅務局和交易所的數據(也都是通過登記公司轉發)、證券公司自己的數據。

他們答應你的傭金,是他們公司自己收的那部分,你每次交割的時候都看得到他們收了多少。你要是轉戶,那你得跟新的公司重新談傭金費率。你轉走了,原來券商不收你的費了,你在他們那費率是多少,跟你重新談的費率沒有什麼關系。

修改過去的交割單,對券商毫無好處,他們幹嘛要修改?更沒有什麼耍賴的問題了。

我覺得,你好像是理解錯了傭金的意思。傭金是券商收費部分,跟交易所無關。
所以傭金標准也是每家券商自己制定的。

⑻ 股票交割清算步驟

你好!

在我國股市,買賣股票後是不需要股民去辦理交割手續的,由交易所進行交割。只要你按股票的交易規則進行股票買賣,系統會自動交割,不能交易成功的股票和現金會停留在你開設的交易帳戶。

⑼ 股票交割T+1的問題

T+1指的是在交易日買入的股票、賣出股票所得現金要到第二天,即T+1日(T:交易日)之後才能完成結算,股票和現金才能劃到投資者帳上,即交割完畢。

亦即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第二天才可賣出股票。而當天賣出股票後,資金回到投資者帳上,當天就可以用來買股票,但如果想當天就提取賣出股票所得的現金是不行的,必須等到第二天才能將現金提出來。

T+0交易指的是當天買入股票可當天賣出,當天賣出股票又可當天買入。

早些年,管理層為了活躍股票交易,曾經允許電腦交易系統即時為成交的委託交割。即當買入股票時,一經成交就立即將投資者記錄為在冊股東;當賣出股票時,一經成交即將現款劃帳到投資者的保證金帳戶上。因此,剛買入的股票可以隨時賣出,剛賣出收回的資金又可直接用在購買其他股票上,而且不分滬、深市,自由使用(但不可以當日提取現金離開證券部)。這就是純粹的T+0。

後來發現這種即時交割制度令股市過分投機,考慮再三之後,管理層認為T+1制度比較合理。

T+1制度下,仍然保留了T+0時賣出股票的資金可以即時在保證金帳戶中體現並可用於購買其他證券。但買入的股票,不論深、滬交易所,都要等到下午收市後半小時至一小時之後,才將所的交易進行交割和過戶。也就是說,對於交易系統而言,一個投資者用其證券帳戶(股東代碼)買入成交的股票要到下午收市後才被記錄到其證券帳戶上,因而當日收市前,沒有可能將剛買入的股票拋出(因為交易所的電腦系統並沒有記錄到投資者的證券帳戶有相應的股份,就會自動撤回投資者的即日拋出委託)。只有到T+1日後,即次日開市之後才能動用證券帳戶記錄在案的股票進行賣出交易。

至於現在有時在報刊上看到的利用手上的股票做T+0是怎麼一回事呢?這是炒股的一種技巧,即當投資者手上持有部分股票部分現金時,完全可以在手中現有的股票沖高時賣出 ,並在其向下回落時將賣出的股份在低位買回來,收市時,持股數不變,但保證金帳戶上的現金增加了。反之亦然,可以先低價買入,當日沖高時賣出。

競價原則是以每分錢作為一個價位的(以前,電腦系統的速度還不夠快,是以每5分錢為一個價位的)。委託手數只在買入時限制,即每次買入委託只允許以手為單位,但對賣出就沒有限制,可以下單委託賣出1089股這樣零散的股數,因為現在電腦系統發達了,可以處理精確至1股的交易(以前只可以精確到百股,少於100股的零股交易要在每個月定出一個星期六上午來特別進行零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