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寫一篇關於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論文,案例應該找一個報表有問題的公司,還是分析沒有問題的公司
23 標題:國有企業經理人期權激勵問題研究目的:通過寫作本文,學生應熟悉經理人期權激勵的基本原理、基本要求與操作方法,掌握我國國有企業經理人期權激勵中的特殊問題等。
內容:1、經理人期權激勵的涵義與功能;2、國有企經理人期權激勵的必要性與重要性;3、國有企經理人期權激勵的難點解決措施。
安然事件以後,財務會計制度成為人們指責的目標,其中風靡美國公司界的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方法又成為眾矢之的。這是因為,安然公司的內部人交易記錄顯示,在公司財務丑聞曝光前夕,公司管理層一直在利用股票期權合約加快拋售股票。原總裁斯林格出售獲利近億美元;2002年1月25日自殺身亡的安然公司前副董事長巴克斯特通過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獲得了大約3520萬美元的收入。據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安然公司29名高級主管在禁止公司員工出售股票的同時,卻利用內線消息在股票暴跌前加快行權和股票拋售,獲得了11億美元的巨額利潤。無獨有偶,緊隨安然之後宣布破產的美國第二大長途電話公司世界通信公司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公司首席財務官沙利文在兩年裡通過股票期權的行權等其他合法的方式,出售股票獲得了近5000萬美元的收入。但是,由於公司高管人員拋售股票多是根據符合美國法律規定的股票期權合約來進行的,這使得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十分困難。此外,根據美國的有關會計准則,容許公司將股票期權成本納入稅後利潤核算,不作為公司報告收益的扣減,很多公司利用這一漏洞隱藏了巨額虧損。安然事件後,股票期權會計准則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也迅速發布了相關的准則修訂建議,鼓勵公司自願採用「公平價值」法確認公司授予股票期權的成本。
1972年,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發布第25號意見書「授予員工股份的會計處理」,該准則採用「內在價值法」(期權授予日或其他計量日股票的市價超出行權價的差額)計量股票期權的成本。1995年,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發布了第123號准則「以股權為基礎薪酬會計」,推出了一套「以公平價值為基礎的」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方法,但仍然允許繼續採用APB25,只是規定應當在財務報表的腳注中披露,如果採用FASB123號准則,公司的凈收益和每股盈餘將會受到何種影響。2000年3月31日,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發布了第44號解釋「涉及股權補償的特定交易事項會計」,該解釋成為股票期權第三個重要的會計准則。
根據APB25號意見書,股票期權一般都被認為是補償性的。一個股票期權需確認的費用是根據下述兩個因素都確定的第一個日期(計量日)測定的:(1)員工有權獲得的股份數;(2)為獲得股份須支付的對價(行權價)。根據計量日的不同,股票期權計劃可以分為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和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和員工有權獲得的股份數在期權授予日就是確定的,計量日就是授予日,補償成本等於股票市價與行權價之間的差額。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又稱為以業績為基礎的股票期權計劃,此類計劃的股份數或者行權價在期權授予日是不確定的。計量日並不等於授予日,而是員工有權獲得的股份數和行權價都確定的日期。由於絕大多數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一般都等於或者高於授予日或其他計量日(在授予日期權數量或行權價格不能確定時,採用二者皆確定的日期為計量日)的股票市價,公司根本無須確認任何費用。從而,其凈收益和每股盈餘也不受任何影響。這樣,股票期權制度就真正成為「公司請客、市場買單」,公司和員工皆大歡喜。但是,廣受歡迎的「內在價值法」實際上並沒有一個強大的理論邏輯。
採用內在價值法計算股票期權的成本,由於絕大多數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一般都等於或者高於授予日或其他計量日的股票市價,公司根本無須確認任何費用。但是,期權肯定是有價值的。公司對員工授予股票期權,實際是股東放棄了自己的股票先買權,而且由於員工的行權,損失了本來應當屬於股東的股票溢價。因此,從本質上來說,股票期權是有成本的。但是,採用內在價值法,並不能反映這種成本。
按照內在價值法導致的經常調整,使其會計處理缺乏內在的邏輯一致性,增加了會計成本。內在價值法對復雜的股票期權計劃和其它衍生金融工具也無能為力,這種價值沒有能夠得到正確反映。在這種情況下,FASB發布了第123號會計准則。
1993年6月30日,「以股權為基礎的薪酬會計」草案發布徵求意見,該草案要求所有公司採用「公平價值法」確認授予日的股票期權成本。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認為,公平價值法符合全面信息披露要求,符合採用公平價值的時代潮流,有利於提高財務報告的質量。但是,結果卻出人意料。Samir M.EL-Gazzar and PhilipM.Finn(1995)對草案發布後證券市場的反應進行了研究,他們發現,市場對草案作出了負面的反應。這種反應對那些嚴重依賴股票期權的高科技公司和新興公司尤為顯著,因為此類公司主要依賴授予股票期權來作為支付高薪的替代手段,以吸引和留住所需的人才。該研究驗證了當時產業界有關該草案可能會限制公司運用股票期權制度的說法。國務院辦公廳報告說,14個不同的實業團體給國會寫信,警告說草案「將對那些向全體員工提供股票期權和持股計劃的企業帶來災難」。(1)草案之所以引起一片反對聲,主要是由於公平價值法的應用,將帶來公司薪酬成本的上升,從而降低公司的盈餘。《華爾街》雜志報道,如果「公平價值法」得到全面應用,公司盈餘將降低2-50%不等。
由於反對的聲音太強,1995年FASB發布第123號准則時,改為鼓勵所有的企業採用「以公平價值為基礎」的會計處理方法,但仍然允許企業繼續採用APB25「以內在價值為基礎」的方法。繼續採用APB25的企業必須就如果採用FASB123號准則,對公司的凈收益和每股盈餘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形式披露。
FASB123號准則要求公司用授予日期權的價值來計量補償成本,並在員工服務期內(一般是授予期或稱為「等待期」)攤銷。「公平價值」是指這樣一點,在這一點上,「買賣雙方自願就某個項目進行交易,而不是基於強迫、清算;這種交易需要一個相同或類似項目的公平市價,如果有這種公平市價的話。」決定員工股票期權的公平市價是很難的,因為員工股票期權並不公開交易,而且經常需要一個等待期(授予期),沒有公平市價可供參考。FASB123號准則要求採用期權定價模型來決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內在價值或時間價值,最常用的期權定價模型是Black-Scholes模型。
FASB123號准則對信息披露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繼續選擇採用APB25的公司,必須披露如採用FASB123號准則對公司財務的影響。此外,FASB123號准則還增加了以股權為基礎的補償的披露要求。下述內容必須予以披露:1損益表中確認的總補償成本;2用來估計期權公平價值的方法和任何重要的假設;3下列種類股票期權的數量和加權平均行權價:年初發行在外的期權、年末發行在外的期權、年底可行權的期權、本年度內授予的期權、本年度內喪失的期權和本年度內到期的期權;4.本年度授予期權的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包括加權平均行權價,如果它不同於授予的市價;5發行在外股票期權的數量、加權平均行權價格和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有效期,以及當前可行權的數量和加權平均價格;6對計劃的描述,內容包括總的授予條件、期權的最長有效期限、可授予期權的最大數量;如果對發行在外的股票期權條件進行具有實質意義的調整,也必須予以披露。
事實上,FASB123號准則頒布後,APB25規定的「內在價值法」並沒有被廢棄,相反,它比FASB123號准則所倡導的「公平價值法」的應用范圍更為廣泛。1998年,FASB公開對APB25號指導意見的大規模使用表示不滿。針對這種情況,2000年3月1日,FASB發布了第44號解釋,試圖對APB25號的應用范圍進行進一步的限制。該解釋在徵求意見時,也遇到了來自實業界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和剛剛起步的中小企業的反對。該解釋在FASB內部也有不同意見,在投票通過時,有2名委員投了反對票。
第44號解釋從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有:
1.APB25隻能用於針對員工的股權補償。44號解釋規定,APB25隻能適用於員工股權補償,或針對特定的非員工的股權補償,而不能適用於非員工的外部獨立締約人或者服務提供商。對後一類人的股權補償,只能適用FASB123號准則。員工的定義,必須根據普通法得出。按照普通法,某人與僱主之間是僱傭關系還是其他的獨立合同關系,主要看以下幾個方面:選拔和僱傭;支付工資;解僱的權力;對其行為進行控制的權力。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控制權-僱主命令和控制員工工作行為的權力,以及指揮如何進行工作的權力。如果僱傭關系成立,那麼僱主有權控制和指揮的內容不僅包括聘用,而且還有聘用的所有細節、以及如何工作的方法。如果這些控制要素不存在,則不存在普通法上的僱主-員工關系。但是,董事會的獨立董事雖然不符合普通法上的員工標准,基於其作為股東利益受託人的角度,對授予獨立董事的股票期權,也可以適用APB25.
如果一名期權獲受人從員工轉變成非員工(或者相反),而且保留任何未行權的期權,補償成本必須根據他所處的不同角度對應時間進行分別計量。
2.對母公司將股份授予子公司員工的情況,分別進行不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子公司包括在母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內,合並范圍內股份(不論是母公司股份還是子公司股份)授予給集團內任何一方的員工,都可以適用APB25.如果子公司單獨編制財務報表,不與母公司或者其他任何子公司進行報表合並,母公司股份授予子公司員工或者子公司股份授予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員工時,不能適用APB25,而應適用FASB123號准則。同理,APB25不能適用於將母公司股份授予合資企業員工的情況。
3.調低行權價或改變股份數量的調整。很多公司在1998年秋季調低行權價,股市下跌近20%.調低的目的是為了留住那些可能被競爭對手挖走的人才。第44號解釋認為,對某一確定股票期權計劃行權價或者授予股份數量的調整改變了期權計劃的內容,應視為一種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從調整日到行權日,應當適用不確定股票期權計劃會計。根據不確定股票期權計劃會計,在行權之前,補償費用的總額不能確定。從授予日到行權日,累積補償費用=期權數量×(市價-行權價)。如果某期間累積補償費用上升,該期間的補償費用就跟著上升,反之亦然。
那些嚴重依賴股票期權的小型科技公司將受到特別的影響,這個准則的應用還將對每股盈餘產生具有潛在重要性的、不可預測的影響。
4.與股權期權有關的現金紅利計劃。如果現金紅利的支付或退款要依賴於行權,則被認為是與股權期權有關的。一個與確定或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相聯系的不確定的現金紅利計劃是一個復雜的不確定計劃。一個與固定股票期權計劃相聯系的確定的現金紅利計劃被認為是一個復合的確定計劃。然而,所有這些現金紅利計劃都必須與股票期權計劃分開報告。
5.如果期權計劃的最終結局是以公司支付現金來解決的,那麼補償成本應是期權的初始內在價值和支付給員工的現金超過原始計量日(或計劃結束日,取二者之中的小者)的內在價值部分之和。如果股份在行權後6個月內重新購買,要進行相似的處理。由於原始內在價值常常為零,公司一般需要將所有支付的數額作為補償成本,這個會計處理可能打擊期權方案的解決和股份的購買。
6.期權有效期的重新設置和延長。這將導致一個新的計量日產生,調整後的期權成本將被看作一個新的期權來進行確認。例如,由於調整而導致的加速行權,將會有新的計量日。待確認的補償成本是基於估計的附加可行權期權數和新的計量日期權的內在價值來計量的。
2002年7月底,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鑒於安然事件以後,很多公司自願加入到採用FASB123號准則確認股票期權授予成本的行列的情況,發布了關於FASB123號准則的修訂建議稿。雖然建議稿中聲明「任何有關FASB123號准則的正式修訂都應當履行必要的程序,本建議稿僅供參考」,但實際上建議稿已經成為企業採納FASB123號准則的一個重要指導性文件。按照該建議,公司在確認股票期權授予成本時,可以有三種備選的方案:一是僅將當期已授予或已授予但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追溯調整;二是僅僅記錄目前已授予的股票期權成本,對以往期間的股票期權授予不再進行追溯調整;三是記錄目前已授予和前期授予但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成本。
Ⅱ 股票與期權風險的比較
股票的要比權證的小吧 權證是到時間不平倉自動平倉了吧 錢都沒了
Ⅲ 分析說明股票,債券,期貨和期權的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
共同點——他們都是契約,如果不能通過「市場交易價格差"獲利,都是廢紙。
差異——
股票,是股權,股東享受分紅等盈利。
債券,是債權,債主享受利息。
期貨,是商品買賣權合約,持有人到期實物交割,可以按照原價買入或者賣出實物獲利。
期權,對賭標的(股票價格、期貨價格……等)買賣權利合約,到期可以兌現買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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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求股票期權制度相關題材的論文或者資料。 多謝。
「春江水暖鴨先知」,股票期權的理論魅力,使我國企業界以實際行動扮演了對股票期權的先知先試角色。股票期權計劃在我國至今經歷了 10 余年發展時間,已形成了具有典型意義的「上海」、「北京」和「武漢」三種模式。綜合現有各種模式的具體做法,我國實施股票期權制度的案例呈現出許多不同於國際規范和慣例的特點,頗具中國特色。 1. 期權不僅適用於國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還適用於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這與國外股票期權主要適用於上市公司這一點有所不同。其原因在於,國有企業希望藉助於實行股票期權或期股等方式來完成改制和產權結構調整。國有企業的改制首先要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企業歷史積累中各要素貢獻的分割問題,以便為企業未來的公司治理構築合理化的平台。對於市場競爭性的國有企業來說,建立一個開放的、流動的產權結構是改制所要完成的重要任務之一,意義重大。這不僅是擴大資本規模的需要,同時也有利於降低單一國有資本所承擔的代理風險,實施更有效的激勵的需要。怎樣才能既保證管理人員獲得能夠產生較強激勵效果的足夠數量的股權,又能避免因分割存量資產引起的矛盾 ? 一種變通的做法就是著眼於增量企業未來的股權,即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周其仁教授認為它是繞開私有化難題的制度創新,對這一做法給予了高度評價。 2. 股票期權已不再是一種選擇權,經營者必須購買。西方成熟的股票期權是一種選擇權,而不是一種義務。受益人可以在未來某個時期因股票市價高於期權的執行價格而行權,也可以因股價低於執行價而放棄行權。但是在國有企業現行的股票期權激勵中,期權不僅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是帶有一定強制性的義務,企業的主要經營者必須實際購買本企業股票。比如武漢國資公司的延期支付計劃,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而言,根本不是一種擁有選擇權的股票期權,而是將其所有的已經分配的風險收入的指定部分拿去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對北京的期股試行辦法來說,經營者必須在三年任期內按既定價格分期繳納股款,購買本企業一定數量的股份;在經營者繳足股款之前,這部分股份屬於「期股」,經營者對這一部分股份只有表決權和收益權,而沒有所有權,待全部股款繳足後,期股的所有權才屬於經營者;經營者任期屆滿兩年後,經審計合格,該股份可以變現。可見,在我國實施的股票期權,名為股票期權計劃,實為「股票購買計劃」,經營者獲得的股票期權是一種殘缺不全的所有權,從法律上來看,這種所謂的股票期權已有經營擔保的性質。 3. 非國有中小股東利益在制度設計中未受到重視。從股票期權在我國的實踐來看,不論是上海還是北京、武漢,其實施方案都是由政府國資、財政等部門發文規定,程序上一般都是讓國有控股股東代表提出一項議案,由股東會作出決議。由於資本多數決定原則,國有控股股東的提議都能夠獲得通過,從而使其意志處於支配地位,產生對中小股東的約束力。由於國有股東提出的股票期權議案是以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作為考核指標的,這實際上排斥了中小股東在股票期權決策上應有的權利,造成了國有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這樣,獲贈股票期權的經營者只須對國有控股股東負責就行了,而無需考慮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而且,國有股東的代表人或者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並不直接從公司收益增加或股票價值上漲中受益,他們作為有限理性人有其自身獨特的效用。 www.bfblw.com/fblw.asp 這決定了他們與公司經營者簽訂的股票期權協議中的各項考核指標的訂立和監管,並不一定能夠與「以業績為中心」、著眼於長期激勵的股票期權制度的精髓相一致。 4. 我國股票期權具有懲罰機制。在激勵與約束上,我國股票期權更多地偏向了約束一方。北京市規定,如經營者任期未滿而主動離職,或任期內未達到協議規定的考核指標,取消其所擁有期股權及其收益,個人現金出資部分也作相應扣除。武漢規定,完成凈利未達到 50 %的,扣罰以前年度股票期權 40 %,而期股卻是用經營者的部分薪酬購買的。上海市規定,中途離職利未達經營指標的,不予兌現股權收益,並扣除一定數額的個人資產抵押金。這樣,股票期權就成了一種擔保之債,具有懲罰性。
Ⅳ 股票期權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中國推行股票期權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逐步擴大的股市規模。CBOE前副總裁Dr.Barclay根據全球設立股票期權市場的研究指出,一個成功的期權市場不僅可從合約量的多寡來判斷,還應以股票期權流動性比率(DerivativeLiquidityRat io,DLR)的大小來衡量,DLR=(合約數量×合約乘數×平均指數值)/現貨市場交易值,且DLR>1。對一個成功的股票期權市場,其衡量指標有,在設立股票期權市場前三年股票換手率年平均值均高於20%(21%-102%);股票總市值在300億美元至4.2兆億美元,且佔GDP比例呈上升趨勢。
截至2001年12月31日,中國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證券總數達1123種,上市公司家數達1160家,籌資總額達7726.84億元,開戶投資者已突破6650萬戶,總市值達43522.20億元(約5250億美元),流通市值為14463.17億元,日均成交金額99.02億元。1998-2001年換手率(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例)分別為297.04%、361.91%、375.15%、360.71%,總市值分別為19505.65、26610.9 2、48090.94、43522.2億元,佔GDP比例分別為24.52%、31.99%、54.07%、45.7 3%。中國股市換手率數倍於其它國家股市,短線資金進出頻繁,也反映出其對風險管理工具的需求。股票現貨市場規模反映了維持股票期權交易所需的人力資源與資本投資最起碼的規模,證券市值佔GDP的增長趨勢可以衡量資產轉換為證券程度的消長及儲蓄轉化為投資、吸引外資入市的可能性。依照上述DLR>1標准,目前中國已具有設立股票期權市場的條件。
2、迅速增加的機構投資者。股票期權的交易主體是機構投資者,而以前中國證券投資者隊伍以散戶為主。自2000年中國提出了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積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推出開放式基金、組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允許三類企業和保險資金入市、合資組建證券公司試點,優化了股市投資者結構。同時,中國居民儲蓄存款已超過七萬億元人民幣,社會上有數千億元的游資,這些為股票期權的推出准備了合適的交易主體和充足的資金。
3、日漸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股票市場所披露的信息與數量是否適時與足夠,關繫到股票與股票期權間的套利交易。信息披露愈充分,對於套利交易的判斷則愈容易。目前中國股票市場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股票交易採用公開競價、自動撮合,交易行情實時顯示,有最佳買價量、賣價量、成交價量、漲跌停時的累積委託買賣數量等信息,已足夠套利交易者所需的信息透明度要求。 國外推行股票期權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由於美國股票期權市場出現最早、運作最成熟,因此以美國股票期權市場為例來分析股票期權市場的運行、風險及監管制度對中國推行股票期權交易更有借鑒意義。股票期權市場的風險主要包括利率、匯率、股票指數變動風險和信用風險。股票期權市場的風險控制主要包括政府的直接控制、行業協會的控制和交易所的控制。與此相適應,其監管體制一般也分為政府監管、行業協會的自我監管和交易所的監管。
紐約BNP Paribas集團資產和衍生品部門的負責人托德·斯坦博格表示,今年以來,由於市場波動性增加,企業處於發展不平衡時期,而這正是經紀人涉足該領域的大好時機。創造衍生品組合為企業鎖定最大利潤並壓低他們回購股票的價格,然後進行適當的風險管理,這一切將使企業股票衍生品市場交易更加活躍。他估計,今年美國的股票回購量上升了22%。
股票衍生品交易不僅有助於鎖定股價,今年還成為了贖回股權使資本升值的基本工具。就像生物能源公司Amgen在今年3月份所作的那樣,這種業務的難點就是如何利用股票期權。Amgen通過買賣許可證把證券轉換費用從50%左右提高到了大約60%,整個業務花費了7.5億美元的成本,籌集了50億美元的資金。如果公司由直接債券市場提供股票回購的資金,它停止支付的點數要比由直接債券市場提供股票回購的資金所需的要少,這還不包括交易的所得稅減免額。
傳統的機構投資者也對股票衍生品很感興趣。在美國,機構投資者要得到高回報較為困難,股票衍生品帶來的收益可以使回報率提高。一家期權交易公司總裁、期權理事會公共營銷經理菲爾·庫奇解釋說,盡管州立和市立計劃的發起者通常較為保守,不過,他們還是已經看到了哈佛和耶魯用於投資可轉換投資期權策略資產的成功。其他發起者也已經發現,這些玩家通過增加多樣化和使用類似的期權產品,使企業獲得了發展的優勢。
Ⅵ 股票期權交易與股票交易有何關聯.
相同點是交易產品都是股票,差異在期權交易是股票期權交易買方與賣方經過協商之後以支付一定的期權費為代價,取得一種在一定期限內按協定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額股票的權利,超過期限,合約義務自動解除。(約定價格)而股票交易是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實時價格)
Ⅶ 期權交易與股票交易有何不同
期貨期權可以雙向,而股票只能單向買漲。期貨期權是保證金點差交易,而股票是撮合交易。
本質上來說,其實也沒有特別的不一樣,因為交易的本質沒變,人性未變,漲跌給參與者帶來的感受沒變,都是通過價格波動來賺錢。
Ⅷ 股票期權交易的相關圖書
《股票期權交易》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頁碼:301 頁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ISBN:9787509503140
·條形碼:9787509503140
·版本:第2版
·裝幀:平裝
·開本:16
·正文語種:中文
·叢書名:深圳證券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叢書
·外文書名:Options for the stock investor 陳建瑜,西南大學學士、四川大學碩士、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研究生、日本名古屋大學經濟學(金融)博士,現任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衍生品工作小組。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約50篇,著有《股票期權:合約設計與運作構想》、《股票期貨:方案設計與運作構想》(合著)等。
於延超,天津大學管理學博士,清華大學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博士後,現任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衍生品工作小組,發表有數十篇金融、管理領域的學術論文,著有Ⅸ股指期權:合約設計與運作模式》。
邢精平,西南財經大學管理學博士,深圳證券交易所博士後,現任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衍生品工作小組,在學術刊物發表金融論文數十篇,承擔國家自然科學研究基金等重大課題,著有《股指期貨:方案設計與運作分析》等。
孫培源,上海交通大學管理學博士,博士後,現任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衍生品工作小組、創業板工作小組,發表有數十篇金融、經濟和數學領域的學術論文,主要學術著作有《市場微觀結構:理論與中國經驗》(合著)、《金融數學與分析技術》(合著)和《期權:應用與監管》(合著)。 主編簡介:
張育軍,1963年生於四川,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學士,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經濟學碩士,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988年起先後就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國務院證券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監督管理辦公室。2000年10月起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南開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山大學客座教授。主要著作有《美國證券立法與管理》(1993)、《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制度分析》(1998)、《國家競爭中的資本市場戰略》(2003)、《轉軌時期中國證券市場改革與發展》(2004)、《轉軌時期資本市場前沿問題思考》(2005)、《投資者保護法律制度研究》(2006)。
副主編簡介:
周明,1984年畢業於吉林大學,先後任國家計劃委員會處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監局副局長。2004年起任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 前言
致謝
介紹
第一部分 期權基礎
第1章 期權詞彙
第2章 期權如何運作
第3章 期權為什麼有價值
第4章 期權價格行為
第二部分 基礎投資策略
第5章 購買看漲期權——投資者的方法
第6章 有保護的出售期權
第7章 調整有保護出售期權
第8章 配對看跌期權、保護看跌期權和衣領策略
第9章 出售看跌期權
第10章 LEAPS的多種應用
第三部分 交易策略
第11章 Op—Eval4軟體操作
第12章 期權交易
第13章 垂直套利交易
第14章 跨式組合和勒式組合
第四部分 高級主題
第15章 比率套利
第16章 有保護組合——做多與做空
第17章 現金結算指數期權與ETF期權
第五部分投資與交易心理
第18章 期權投資與交易之間的區別
第19章 准備開始
第20章 學習交易
術語
後記
Ⅸ 我最近要寫一篇關於期權的論文,題目為《我國推出期權交易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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