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投資中大宗交易時間在什麼時候
滬深兩市大宗交易時間略微不同。具體時間如下: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
申報時間是每個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30
深證證券交易所:
申報時間是每個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
大宗交易撮合成交時間:15:00-15:30
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陸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准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收當天成交數據。交易日的15:00前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報。大宗交易的申報受理時間為交易日的15:00-15:30,申報價格須在當日競價時間內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
什麼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blocktrading),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貳』 股票中的大宗交易是怎麼回事
大宗交易也被稱為大宗買賣,表示能夠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單筆證券買賣申報,並且買賣雙方能夠成交的證券交易行為。大宗交易也被稱為大宗買賣,表示能夠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單筆證券買賣申報,並且買賣雙方能夠成交的證券交易行為。
『叄』 股票撮合與大宗交易時間
1、撮合交易是指按「數量優先,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9:30—11:30
13:00—15:30。
2、大宗交易時間是每日收盤後,即:15:00--15:30;
成交量計入當日成交量,成交價不計入當日價格。一般在第二天披露。
『肆』 我想股票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陸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准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受當天成交數據.
『伍』 股票當日K線圖包括不包括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如果包括,那麼15點與15:30分的成交量應該是不一樣的嗎
包括~當然不一樣
『陸』 股票大宗交易披露時間有什麼規定
從大宗交易成交信息中只能看到買方賣的營業部地址,究竟是誰屬私人秘密,沒有公開渠道可以查詢。
如果買賣方涉及到公司主要股東(持股5%以上的,或者持股5%不到但是是公司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公司同時會出公告顯示是誰在買賣,不是主要股東則不披露相關信息。
『柒』 為什麼15點後股市還能交易
時間沒到,可以交易。
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
股票市場的前身起源於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河大橋上進行荷屬東印度公司股票的買賣,而正規的股票市場最早出現在美國。股票市場是投機者和投資者雙雙活躍的地方,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寒暑表,股票市場的不良現象例如無貨沽空等等,可以導致股災等各種危害的產生。股票市場唯一不變的就是:時時刻刻都是變化的。中國大陸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交易市場。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包括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兩部分。股份公司通過面向社會發行股票,迅速集中大量資金,實現生產的規模經營;而社會上分散的資金盈餘者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投資股份公司,謀求財富的增值。
『捌』 股票交易不是15點結束嗎怎麼還有15點後買的
股票交易是15點結束,15點後有半小時是結算時間,不可能進行購買。
『玖』 什麼是股票大宗交易滬市股票大宗交易交割時間在當天的哪個時間段
大宗交易是指在交易所進行的證券買賣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達到本所相關規定,並通過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實施的交易。
交易執行的時間為下午3點到3點半
『拾』 大宗交易 股票多久可以賣出
大宗交易的股票要6個月後才可以賣出。
交易所要求,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10)股票15點以後大宗交易擴展閱讀:
大宗交易首次被納入監管
相比2016年1月7日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修訂後的新規去掉了「大」字。
證監會對於大股東減持范疇進行了修改,除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外,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也受新規影響。
與此同時,在減持方式方面,大宗交易減持首次被納入監管。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
或者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等規定。
滬深交易所發布《實施細則》,第五條明確規定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交易所要求,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