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訴訟保全凍結了在新三板的股票,這個被凍結的股票能進行交易嗎
你好,被司法凍結的股票,是不可以做任何法院認定之外的處置的。不能交易、不能過戶。
② 訴前財產保全以後是否可以轉移沒有被保全的財產
不能。
有爭議的財產都不能轉移,如果轉移,對方可以申請撤銷或宣告無效。如果要轉移的財產是沒有爭議的,當然可以。從法律上講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存在不合理低價、無償轉讓等行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撤銷該行為。
《合同法》規定:
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訴前保全股票還能交易嗎擴展閱讀:
訴訟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的財產。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的財產所有權憑證,如汽車要提供車戶證明,房屋要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書等,以防錯將他人的財產查封、扣押。
對案外的財產不得採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本案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能採取保全措施。訴訟保全的對象界定應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夠自由處分為原則。
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穢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進行財產保全。有兩種情況例外,
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財產保全的,例如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軍隊的戰備、軍需物質、款項,以及公益事業和慈善機構辦公財產、救災扶貧專戶也禁止進行財產保全;
二是非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許予以財產保全,則必須嚴格依法律的規定范圍,例如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下可以處分的財物應嚴格進行財產保全,法律規定被申請人的到期應得收益或債權,必須在有充分的證據和第三人就自己與被申請人享有的債權沒有爭議的前提下適用。
③ 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可查封股票帳戶嗎
可以申請查封股票賬戶。
④ 股票能否做訴前保全的擔保
股票是有價證券,且流動性較好。應當可以用來做擔保。不過他們可能會要求有強制賣出的權利。因為現在是熊市中啊,股票天天都在跌的。
⑤ 因債務糾紛,我已經將對方起訴,目前要保全凍結他的股票,我想知道,如果凍結對方股票是用什麼方式轉給我
你誤會了,凍結對方財產指的是法院發出法律文書,禁止對方轉移財產,實際上是把財產置於法院控制之下,而不是把財產置於你控制之下,所以你沒有必要開戶。
如有疑問,歡迎追問,如無疑問,請好評。
⑥ 股票能否做訴前保全使用
可以,但是擔保金額一般都按股票的市值折價計算。
⑦ 財產保全後還能買賣交易嗎
當事人的財產被法院凍結保全,當事人不能申請辦理財產的過戶手續,需要官司了結之後凍結保全解除,才可以申請辦理財產的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五)房屋已被依法徵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七)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⑧ 我現在有個官司,其中要在法院申請保全對方的股票賬戶,可操作性如何
太難辦了,股票是即時的,遇上大跌大漲價值是不固定的。也無法保全呀。
但凍結是可以的,所謂的凍結也只是不讓其變現而已,其價值也是無法保證的,也許今天法院取證時裡面還值10W,結果開庭時遇上大跌了,就剩餘2W了,這都是有可能的。按取證時的10W給你,你要嗎?
所以不要怨法院不給你保全,不是他不作,是他作不到呀。呵呵
⑨ 執行標的是股票,那麼訴前保全需要用對抵財產嗎
抵押沒有辦理登記是無效的,但法院需要審查異議是否能夠成立,從你敘述的情況看,異議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