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辉瑞制药是一家以研发为基础的跨国制药公司,成立于1942年。该公司为人类及动物的健康发现、开发、生产和推广各种领先的处方药以及许多世界最驰名的消费产品。公司的创新产品行销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8年,辉瑞公司研发的西地那非(万艾可)上市,辉瑞公司也因为万艾可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功,成为美国最大的药品生产企业。2009年,已成为全球最大药品制造商的辉瑞制药与竞争对手惠氏宣布,两家公司已确定达成并购协议,辉瑞公司全球最大药品制造商的地位将进一步得以巩固。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PFE”。
法定代表人:苗天祥
注册资本:8040万美元
联系方式:0411-39772344
官网地址:www.pfizerforprofessional.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22号
㈡ 辉瑞制药股票代码30003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生物制药公司。因其外资公司身份,不可在中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以没有对应股票代码。
自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辉瑞已发展成为在华最大的外资制药企业。辉瑞在中国有约10000多名员工,业务覆盖了全国300余个城市。辉瑞始终把“携手共创健康中国”作为在华的使命,承诺并积极参与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我们志在通过创新的、富有社会责任并且商业可行的方式,满足中国13亿人民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除了提供广泛的创新医药健康产品组合外,辉瑞还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科研/医疗机构、学术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合作,通过开展患者教育、疾病宣传、健康管理、社区医疗、人才培养等项目积极推动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辉瑞中国研发中心(CRDC)是辉瑞在亚太地区重要的研发枢纽,为辉瑞全球的生物及化学制药研究与开发项目提供支持服务。除了与药物开发有关的活动外,该中心还设有亚洲研究团队,执行与协调辉瑞的亚洲研究战略,并与亚洲各地的学术研究机构、临床实验机构(CRO)以及政府研究机构合作,增强亚洲地区的研究能力。同时,辉瑞中国研发中心还与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以及中科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等国内一流的学术机构合作,开展临床研究、药物经济学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项目,不断推进中国研究与创新药物以及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的发展进步。
2020年12月2日,英国批准使用美国辉瑞和德国生物新技术公司(BioNTech)的新冠疫苗。英国已经订购了4000万剂疫苗,足够为2000万人接种疫苗,每人接种两次。 [6] 2021年11月5日,美国辉瑞公司表示,对研究结果的初步观察表明,其实验性抗新冠药物Paxlovid使高危新冠患者的住院和死亡风险减少89%。这一消息公布后,辉瑞在美股盘前直线拉升,截至收盘涨10.88%报48.62美元,市值较前一日增长268亿美元,约合1700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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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晖致和辉瑞的关系是什么
晖致由迈蓝和辉瑞普强合并而成。
2020年11月16日,随着迈蓝(Mylan N.V.)和辉瑞旗下业务部门辉瑞普强(Pfizer Upjohn)的成功合并,晖致公司(Viatris 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VTRS)正式成立。
由这两家优势互补的公司合并成的晖致具备科学、生产和分销专业知识,以及成熟的注册、医疗和全球商业能力,为超过165个国家和地区的患者提供优质药物。
品牌历史
辉瑞公司创立于1849年,早期的辉瑞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化工产品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化学品公司,药物作为化学品的一种也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
1861年爆发的南北战争给了辉瑞公司发展的机会,战争中辉瑞向北军提供了大量的药品,公司随着战争的进展而迅速发展,成为美国国内较大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之一。
㈣ 辉瑞概念股股票都有哪些
辉瑞概念股股票有:华海药业(600521)、圣泉集团(605589)、皓元医药(688131)和雅本化学(300261)。
【拓展资料】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