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市微众力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市微众力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是2017-05-23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坪环工业城125号第2栋201。
深圳市微众力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MA5EJ8DK07,企业法人罗真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市微众力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站建设;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设计及销售;电脑图文设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文化艺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翻译服务;公关活动策划;影视动画设计;平面设计;动漫产品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策划;影视项目策划;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网络综合布线工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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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微众银行上市的股票代码是
还没上市,腾讯参股30%,去香港买腾讯股票吧
『叁』 微众传媒有限公司是否真的
微众传媒有限公司是真的。
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微众传媒),是中国领先的社会化精准营销服务商,专业致力于帮助企业和机构搭建高效的社会化精准营销管理平台——“微众社会化营销管理系统”。
提供微运营、微传播、微活动、微客服等一站式微博营销解决方案和服务,具有业界领先的微博营销全案代理和运营能力。
微众传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社会化精准营销服务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口号:为好产品代言。
员工数:100人以上。
(3)深圳微众传媒股票代码扩展阅读:
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微众传媒”)是中国领先的区域互联网营销平台服务商,依托先进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专注于互联网营销区域服务平台建设,服务社会和企业的创新创业发展。
2012年成立以来,先后获得清科、鼎晖、用友网络和中关村大河创投等十多家顶级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微众传媒被评为2014年度最具投资价值50强企业,创始人王震被评为2014年度中关村创业之星。
微众传媒党支部获评北京市海淀区2018年度五个好优秀党支部,微众传媒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代表,正在努力将中关村的网络技术带向全国各地推动区域新经济发展,建立共赢共享网络生态。
北京微众在为小米手机、招商银行、海尔集团和中粮集团等上千家大中型企业客户提供网络营销服务过程中,打造出特有的微众社群营销模式,与各地互联网营销团队相结合,形成微众区域网络营销平台公司。
已经遍布河南、四川、黑龙江和江苏等地近50个地市,服务大中小各类企业客户5万多家,覆盖各地1000多万用户群,成为中国区域网络营销平台建设领导者。
『肆』 香港微众传媒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目前还没有上市。
『伍』 前海徽众银行微众银行上市股票代码
2014年7月份才获得皮肤,2014年12月才正式成立。没有上市呢!!没有所谓的股票代码!
『陆』 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微众传媒是一家社会化精准营销服务商,致力于帮助企业和机构搭建高效的社会化精准营销管理平台,并提供微运营、微传播、微活动、微客服等一站式微博营销解决方案和服务,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产品。
法定代表人:王震
成立时间:2012-04-13
注册资本:128.158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80148160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1号楼2层35室
『柒』 深圳市微众传媒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微众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互联网技术、云技术、OTT行业 应用为核心的新型广告传媒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金为1000万,总部位于有着“世界电子之都”美誉的深圳市罗湖区。核心业务:以资源整合、技术创新为基础,全力打造集网上购物、线下联盟、影音娱乐、信息发布、智能居家、以及各种生活服务于一体的超级家庭智能应用平台。
法定代表人:义春平
成立时间:2013-06-26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75221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311
『捌』 深圳微众传媒是传销吗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玖』 微众传媒的王震CEO
王震先生作为社会化网络服务营销的开拓者,多次应邀出席主讲社会化网络营销的相关理论和经验,获得普遍的认同。2012年王震当选为北京培训行业联合会副会长及北京培训行业联合会网络营销专委会会长,积极推动整个社会化网络营销产业链人才建设工作。同时,王震先生热衷参与公益事业,连续八年支持多项慈善基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