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怎么样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是2018-10-24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68号西安软件园汉韵阁B座502室。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31MA6W54EF7T,企业法人任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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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你好,请问你去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了吗,那个公司怎么样啊,待遇还有环境谢谢
我没去,我朋友去了,3年工作经验,才给4.5工资,就没去。而且更搞笑的事,经理面试过了,人事面试之后,谈了下工资,后来没消息了,然后一打电话说复试没过,真是无语了。人事算个啥东西啊、
Ⅲ 大家好,请问,北京嘉和美康公司,实施工程师的待遇如何工作氛围如何谢谢。
不行。坑人的啊 工资太少,人事问最低接受工资,最后就是那个 一分也不会比那高! 一年工作经验只给3000
Ⅳ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总公司在北京,我公司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小儿呼吸机及监护设备,以及专业小儿ICU呼吸和科学化信息软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坐落于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公司业务以引进消化再创新与自主创新研发产品为主。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同时,我公司专门聘请了资深的、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行业专家为顾问,拥有优秀的售后服务队伍,对产品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我公司始终坚持严格、系统的管理原则,公司采购平台实现了原材料的全球采购,按照国际标准化厂房和办公环境要求合理设置各种功能区域,配备先进生产、检测设备,建立了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的生产流程、质量保障、销售管理等体系。建立了企业ERP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是管理规范、研发、检测手段先进、办公自动化程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是2009年中关村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
随着公司发展, 我们不断的寻找着新的产品和合作伙伴,希望通过与有实力,有高质量的产品的外国企业合作, 为中国医院引入更多更好的医疗设备,在帮助医院提高医疗水平的同时, 使公司和公司的合作伙伴都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获得更大的发展。
法定代表人:夏军
成立日期:2006-03-03
注册资本:10030.5882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61815353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英文名:Jia and beautiful health (Beijing) technology co., LTD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E座507室
经营范围:生产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批发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为准);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批发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该公司2017年12月05日前为外商投资企业,于2017年12月05日变更为内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Ⅳ 嘉和美康信息公司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Ⅵ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公司怎么样
作为一个客户来说,这家公司真不怎么样。服务响应慢,产品架构落后,不灵活
Ⅶ 在嘉和美康工作,最近想换公司,有没有适合的啊,
建筑市场现在不太景气,尤其体现在北京!龙湖地产,华夏幸福都是不错的,关键是这两个公司的运营模式非常好 来自职Q用户:用户9822000
市场不景气还是稳住为好
来自职Q用户: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