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代扣时: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B. 企业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满意答案期待5级2010-06-081、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追问: 发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对吗?如果这样的话,他实际上并没有收到钱啊,只是少发放了一笔钱。 回答: 放发什么呢?向谁发放?是指年底向股东发放税后利润还是什么?如果年底向股东发放利润的时候,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收款(冲减实际应分配利润) 追问: 还是不大明白,明明是要付钱给别人,怎么会涉及到其他应收款 回答: 你的问题能否说得具体一点?到底要问几个问题,请分别列出来,以便大家帮你解答。 追问: 就是说,到年底你的企业要分配股息红利给你的股东,但是这部分分配的钱税法规定企业要代扣代缴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这代扣的这部分钱应该怎样做会计分鲁?谢谢回答 回答: 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你仔细看看我的回答吧。代扣代缴时的分录我第一次已经把分录给你了
C.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代扣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股利是扣的,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2015年9月7日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D. 股票分红缴税怎么算
按照分别卖出时间减去分别买入时间算,持有超过一年就不收税,一年以内至一个月以上,税率10%,一个月以内税率20%。
E. 股息红利什么时候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代扣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股利是扣的,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F. 上市公司股票分红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2012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按照上面的规定,根据你手上持有股票的数量和持有时间就可以计算出你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G. 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农产品种植、养殖如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因汇率变动产生损益是否作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几个自然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企业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分红的情况经常发生,应该如何纳税?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纳税服务司还介绍,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对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税。企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购入农、林、牧、渔产品,经过一定生长周期的种植、养殖,符合相关条件,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那么,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具体为多长时间?纳税服务司介绍,由于所涉及的种植、养殖品种种类不同,其生长周期也会长短不一,需要差别化对待。因此,税务总局在相关规定中没有对“一定的生长周期”划定统一标准。“在具体操作掌握中,应主要依据生物形态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或其使用价值是否明显增加等因素,来确定其是否符合‘一定生长周期’的要求。”纳税服务司还介绍。汇率变动形成的损益企业如何调整纳税?对企业来说,由于汇率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的汇兑损益,是否应作纳税调整?新华社电
H. 关于股票的分红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你持股到股权登记日的时间是1个月以上,不足1年,税负为10%。转增不交税,现金分红缴纳股息红利税:(18000/10)×0.5×0.1=90(元)。
I. 企业向外方股东分红应如何代扣代缴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3]045号)的规定,
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分红给中国居民,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件的规定:自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起,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5]107号)文件规定:财税[2005]102号文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1999]697号)规定:
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账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