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分红一般什么时候到帐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到账时间不同,具体如下: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股权(息)登记日为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如有问题应与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
也就是说,无论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投资者的红股和股息均自动到账,无需投资者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到账的时间有所区别,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确定。
(1)股票分红派息是什么时候算的扩展阅读
很多股民以为分到的红利或者红股就是自己的纯获利,其实不然,因为股票分红后,交易所在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也就是除权除息日)会对该股票作除权除息处理,形成除权除息价,以保持股东持有该股的前后总权益不变。
上市公司分红是需要达到规定的盈利条件,从这个层面来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该公司的运营状况良好。另外,除权除息后,股价会变低,能增加流动性,对于一些之前盘桓在高位不敢下手的客户来说也不乏是一种机会。
⑵ 股票分红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分红规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须在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的现金分红。3、近三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才能进行分红。4、在分红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董事会要说明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5、公司应该在季度报告中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⑶ 什么时候购买股票可以享受到分红派息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是股权登记日。
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时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或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股民获得分红的条件如下:
1、只要在股票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该股票,就可享受该公司的分红。
2、持股时间:持股时间的长短主要影响现金分红的收税税率。分为不足一个月、不足半年和超过一年,持股时间越长,红利税收得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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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的发放形式:
1、股东发放股息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
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于年终分派股利,它只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润余额范围内分派,且必须是预期本年度终结时不可能亏损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2、股东送派股利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了,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例如:10转5送5派2元,其中的送5和派2元,就是指的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股利的来源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⑷ 一般A股分红派息是什么时候公告,举例子谢谢。
一、没有固定时间。看年报或者半年报是否有分配方案,上市公司公布分配方案,只是预告方案,具体是否实行,还要等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大会通过,只有股东大会通过后,才会公布具体的派息、送转股登记日、除权日,具体的分红时间,上市公司会发布公告进行说明,可以留意公司公告和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正常情况下,股东会开过以后,一周左右的时间就会公告具体实施分配的时间。
二、在分红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东一定要密切关注与分红派息有关的4个日期,这4个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
3.除权除息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4发放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拨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
三、例子如下
(4)股票分红派息是什么时候算的扩展阅读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为例,程序是:
1、对于没有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向股东派发。
2、对于已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由股权登记机构将该种股份的红股过户到深圳登记公司名下,并签发股份证明书。
3、深圳登记公司按截止过户日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计加各证券商股份清算账户余额,并签发红股记账通知书,同时向各地登记机构传发红股登记通知书。
4、各地登记机构收到红股登记通知书后,计算于截止过户日各股东应收之红股,无误后,直接将红股记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同时向证券商签发红股登记确认书。
5、证券商收到股份记账通知书及所在地登记处签发的红股登记确认书后,向股东打印证券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