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分配给外国人股利分红应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财税(2008)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新税法实施后原外资税法第19条已被取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第4条、第19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条之规定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的税率采用源泉扣缴办法申报缴纳。
B.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这里所说的应纳税额,是指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的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2)外国股票分红交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C. 股息红利如何扣税税率是多少
你好,股市分红有派现、送股和增股这几种方式,其中只有增股不收税,而派现和送股则都是要收取红利税的。
不过在2015年的时候,财政部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就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至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就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且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明,就是假如你从上市公司得到了1万元的现金分红,而你已经持股超过1年以上的话,那么你就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而若你持股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但不超过1年的话,那么你要缴纳的股票红利税就是:10000×50%×20%=1000元;
而若你持股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话,那么你要缴纳的股票红利税就是:10000×20%=2000元。
D. 在外国股市现金分红交不交税啊
...股票现金分红需要交税。税率是10%。 ...当然要交税的。 ...交税的 ...不交也不行,扣完以后再给你。 ...当然了 ...
E. 请问外资企业在分红时,如果外国股东是企业,那么分给他们的红需要交税吗,如何交(深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文中第四条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条例具体应用分配2008年税后利润所得时,可解释为,对外方投资者进行税后利润分配时,向其征收分配所得额的10%的所得税,并由中国本地企业代扣代缴该部分所得税至国家税务机关。
其中,上述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所得税法》的解释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
F. 企业如何给境外股东分红
1、股东为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2、股东为个人
第一种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其他情况,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由支付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另,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
G. 股票分红需要缴税吗能给我详细说下嘛
要扣税,但是不是20%,是10%,而且公司分红公告时也会给出一个税后红利。不过管理层好像有考虑取消红利税的方案。
回答来源于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H. 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 某外国人在境内和境内两家公司担任短期的顾问、培训、调试新机器等工作,请问该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外国人来中国境内短期工作是否需要申请工作证?
并不是说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说逗留超过多少天,需要就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管逗留多少天,都需要就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就境外的收入合并纳税,那就看是否符合中国居民纳税人的规定条件。
2、 续上一个问题,前提某外国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一,如果该外国人的工资先由境外公司支付,然后境内公司以培训费或安装修理费的名义还给境外公司,请问该外国人是否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二,如果境内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该外国人,是否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假设一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境内企业支付给境外公司相关培训费的时候,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假设二是肯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 某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公司同时担任职务,如:董事、经理或技术人员等,经常往返与境内和境外公司执行任务,请问在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交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境内公司任职期间是否一定要领取工资?还有在境内任职期间是否一定要申请工作证?
这在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凡是中国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在中国缴税。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满一年构成为中国居民纳税人的,会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如果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其境外所得,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或负担)的部分在中国纳税,境外支付部分免税;如果居住满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应合并其境内和境外所得在中国纳税;不满一年的,其境外所得免税,仅就境内所得纳税;不满90天或183天的,其境外的所得免税,境内所得,仅就由境内企业支付或负担的部分纳税,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免税。
4、 某外国人在境内任职时既取得一定的月薪同时又取得了其他一些生活津贴,如:公司支付给他的一定数额的房租费、机票费等,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还有其他费用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吗?同时这些费用有没有支付的限额?
这些房租费、机票费这些是有免税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规定,支付给外国公民的住房补贴、探亲补贴等是可以免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扣除,具体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http://hi..com/lthero/blog/item/2bfa1d2317d03a4f93580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