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一、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1)收到股票分红现金股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从投资者来看,之所以 投资于股票,目的在于获得丰厚的现金股 利。而从公司董事会来看,为着企业的发 展,需要保留足够的现金以增置设备和补充 周转资金,希望把股利限制在较低水平上。
参考资料:会计分类_网络
㈡ 收到现金股利怎么做会计分录
1、企业在宣告发放前预提现金股利,实际收到时: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现金股利。
2、企业在宣告发放前未预提现金股利,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企业收到短期投资派发的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应收股利是一级科目。
(2)收到股票分红现金股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足够的留存收益;
2、有足够的现金;
3、有董事会的决定。
㈢ 长期股权投资收到股息红利和送股后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1.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 借:相应权益科目(如留存收益等)
贷:股本
3. 发放股票股利后,B公司的股票份额增加,而股票价值不变。发放股票股利等于是稀释了原来的每股价值,或者理解成将原来的1股拆成了多于1股的股票。
㈣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分别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减少公司的现金,又可使股东分享利润,还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因而对长期投资者更为有利。股票股利侧重于反映长远利益,对看重公司的潜在发展能力,而不太计较即期分红多少的股东更具有吸引力。
现金股利: 进行账务处理,调整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年初数,反映在实现净利润分配表中。
股票股利: 不进行账务处理,只在当期会计报表中披露进行账务处理,不存在调整,反映在实际发放股票股利当年的利润分配表中。
㈤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收到分配的现金股利的处理
我的完整理解是这样的,希望对你有用:
一种情况:比如A控制B,那么A此时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分红时,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第二种情况:A跟其他方共同控制B(合营企业)或者对B有重大影响(联营企业),那么A此时用权益法核算,此时,被投资单位现金分红时: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第三种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A控制B,A要编制整个集团的合并报表,A要将成本法核算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核算,那么此时需要编制底稿的调整分录为: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
另外:合并资产负债表,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方法是三补一调,补的是按照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相应的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调的就是应收股利,也就是分红。(同时损益调整的时候,要注意净利润的口径,如果是同控下的企业合并,直接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如果是非同控形成的企业合并,要同调整后的净利润)。希望对您有用。
㈥ 关于收到现金股利的分录问题
1、应收股利是一级科目
2、如果企业在宣告发放的时候已经预提了该股利,实际收到的时候
借 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如果企业没有预提,收到时
借 现金/银行存款
贷 投资收益
(6)收到股票分红现金股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方法
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㈦ 收到股票股利如何入账
税法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时,只是企业所得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并不涉及货币资金的减少,因此,对股票股利征税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到位。
依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股东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仍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均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只能这样理解,即股份制企业分派股票股利,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有必要对此征税。如果公司以现金股息分配时已经对个人股东代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则个人股东再以相同的金额投资时,必然要补足与已纳个人所得税款一致的金额,这样才不会使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另一方面,由于法人股东的存在,如果个人股东不补足这部分金额,公司的股本结构必然会发生变化。
㈧ 股东分红会计处理
1、确认分配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2、支付给股东时,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20%),分配给法人股东,因为是税后利润,不需要再交税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现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结转一下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而如果是企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时,则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案例:
例如:甲企业所得税率25%,乙企业所得税率20%,差额5%
收到甲企业汇来分红款时,假定是10万元
⑴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⑵补交5%差额时,10万元×5%=应补交0.5万元企业所得税
交所得税时。
借:投资收益0.5万元
贷:银行存款0.5万元
还剩下9.5万元,转到利润分配
(8)收到股票分红现金股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一、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东分红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㈨ 长期股权投资收到分派股利应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收到分派股利,根据具体情况做如下会计分录:
1、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拟定股利分配方案,暂不做会计处理;
2、被投资单位股东大会批准股利分配方案,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做会计处理;
3、被投资单位股东大会批准股利分配方案,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仅投资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有股利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5、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仅投资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有股利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9)收到股票分红现金股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㈩ 对股东取得股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税法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时,只是企业所得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并不涉及货币资金的减少,因此,对股票股利征税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到位。那么,既然税法要对个人股东取得的股票股利征税,那么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依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股东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均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只能这样理解,即股份制企业分派股票股利,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有必要对此征税。如果公司以现金股息分配时已经对个人股东代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则个人股东再以相同的金额投资时,必然要补足与已纳个人所得税款一致的金额,这样才不会使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另一方面,由于法人股东的存在,如果个人股东不补足这部分金额,公司的股本结构必然会发生变化。
根据以上分析,账务处理如下:
(1)分派股票股利或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分录为:
借:应付利润、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股本)
(2)同时扣缴税款,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解缴税款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收到个人股东缴来款项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