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技术股为分红股非原始股的区别
1、在法律上,没有所谓分红股与原始股的区别,所谓分红股可能是指只能分享利润而没有其他股东权益的股权,原始股可能是指有完全股东权益(包括分红、投票等)的股权。
原始股是公司的股份(通常是普通股)。股份是对公司的部分所有权(Equity (finance))。
2、期权是合同。该合同下,公司承诺分期按一定价格将股份卖/发给某人(Option (finance))。因为价格是一定的,只要公司的潜在价值可能增加很多,期权就潜在的非常值钱,价值(即upside)和拿原始股没有本质区别。
3、不同在于,期权灵活的多:各个因素都可以设计(包括如何分期、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对转让的限制)、对任何人可以多次给、还可以先让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预留一定数目的期权(即讲好公司可以为期权目的增发多少),然后管理层在这范围内决定分给谁。
B. 公司章程里写明了没有投票权、只有分红权的自然人算股东吗
算是股东的一种,叫优先股股东。
公司股票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股,一种是优先股。
普通股的特点就是对公司管理行为存在议事权也就是投票权,同时也需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负责,即分红不确定。
而优先股则是让渡了议事权(投票权),但是也就不为公司的经营情况负责,所以优先股的分红是每年确定的,即以优先股票面分红利率每年分红。所以只要公司不倒闭,优先股就是一张永不到期的债券。
插个实例,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政府如果介入帮助大型公司度过难关,一般都是采取可交易优先股的方式入股公司。
最后,如果公司倒闭进入清算程序,偿付顺序是先债权人——之后优先股股东——最后才是普通股股东。
C. 公司年度分红送股后,是否要进行工商章程变更
按照我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分红送股后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变更登记。若没有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则不需要进行公司章程变更。
D. 请教不按股权比例分红和表决在章程里怎么表述
补充一句,后加入的股东只是参与运输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红
E. 员工股由股东代持,需要写进公司章程么
员工持股 一般由员工拿着呀 为啥要股东代持呢
F. 公司章程中可以对如何分红进行规定吗
所谓优先分红权是指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分红时,优先取得一定比例股息的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和第166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等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股东不按其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设置优先分红权。
最好是单独订立分红协议
G. 公司章程,利润分红问题!急急急!
在公司章程中的出资章节中,明确出你的底线即:“××股东的出资应于××时间前出资到位”,否则,在多少个工作日内,××股东的××%股权应无偿转让给××。
股东会职责章节,明确出在“×××时间段,优先向××分配或按××比例分配给××;在×××时间段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如果章程等资料已经都交上了,那么股东签个君子协议,基本意思是公司由股东垫付项目工程款的应向股东先行支付利息,利率是××/月。这可以解决利益问题,又不至于因股权比例伤了和气,垫资收取利息天经地义,而且先于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