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怎样分红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配股
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
除息除权
除息与除权产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
股权(息)登记日与除权(息)基准日股权(息)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称之为R日。
之所以称为登记日,是因为交易所在该日收盘之后将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对享受分红配股权利的投资进行核对后登记全部过程均由交易所主机自动完成,而不需要投资者去办理登记手续,这也是证券无纸化交易的一个优点。
除权(息)基准日,是相对于股权(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R+1日,在该日及以后交易日称为“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而在股权(息)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息)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除权与除息报价
除权(息)股票与含权(息)股票的判别在于是否能够享受股利、股息、这也决定了两者市场价值之间存在差异,一般而言,除权(息)基准日的股价要低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价,为保证股票价格的公平性和连续性,需要在除权(息)基准日对该股票进行技术处理,根据除权(息)具体情况计算得出一个剔除除权(息)影响后的价格价格作为除权(息)指导价或基准价,又称为除权(息)报价,通常在除权(息)日作为前收盘价来处理。
计算公式
除权与除息报价的具体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除息报价。除息报价=股息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息)
除权报价。
a送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率)
b配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与配股同时进行时的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
除权除息报价=(股权登记的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场的股价受市场供求本身影响较大,因而除权(息)报价仅作为除权(息)日市场开盘的参考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做法是在除权(息)基准日,以除权(息)报价代替该日的前收盘价,作为该日集合竞价和涨跌限制的参考,当日开盘价仍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价格由连续竞价产生。
填权与贴权
在除权(息)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多数投资者对该股看好,使得该股股价上涨,其价格高于除权(息)报价,即股价比除(息)前有所上涨,这种行情称为填权。如果股价上涨到除权(息)前的价格水平,称为填满权。相反,如果多数投资者不看好该股,使得该股价下跌,其价格低于除权(息)报价,即股价比除权(息)前有所下降,则为贴权。
领取办法
送股与派息的领取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股权(息)登记日为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如有问题应与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也就是说,无论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投资者的红股和股息均自动到账,无需投资者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到账的时间有所区别,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确定。
认缴方式
配股的认购缴款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认购缴款。配股缴款起始日为R+1日,缴款期一般为10个交易日,投资者可在缴款期内任意一天进行配股缴款,缴款方法;将股票代码600***改为700***,进行买入或卖出(具体应向证券商工作人员询问确定),价格为配股价,数量为:股票数量*配股率,具体数量可在券商处查询,如有疑问,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后再查询余额即可,如有转配股,代码也应作相应变动,具体方法应查阅该股说明书或向券商工作人员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认购缴款。配股缴款起始日R+3日,将股票代码0***改为8***,如为转配股,则改为3***,进行买入,价格为配股价,数量为股票数量*配股率,不足一股的舍去不配,具体数量可在券商处查询。无论上海、还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进行配股缴款完之后,第二天都应及时打印交割单,确认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余额不为零,应及时补配。另外,配股缴款不收任何手续费。配股缴款期过后,如仍未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不能补办。所配股票上市日应在该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变动公告”之后,由交易所通知后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一般为配股缴款截止日后半个月左右。
转配股转配股是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产物。在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公股(包括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够上市流通的。当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配股,社会公众因此而认购的股份,就是转配股。转配股属于变通股,与其他股份同股同权,享有分红派息、配股、参加股东大会等一切权利,同时,由转配股进行送股和配股等所产生的新的股份,其性质也依然为转配股。
㈡ 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作出规定
明确最近三年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今天在网上就起草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开征求意见。该决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这较之以前规定的“百分之二十”有了大幅的提高。
决定对之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规章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红的条款予以了重新修订,共有六项内容。
一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利润的百分比,现金分红的条件、时机、金额或者比例,与公司长期财务规划的关系等内容。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增加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是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是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第三十七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列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时机、金额或者比例等内容。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五是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六是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决定要求证监会派出机构、沪深证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自该决定施行之日起,1996年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将同时废止。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促进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用分红恶意套现和超额分配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㈢ 股票分红,散户该怎么操作
你好,分红是上市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每年都会有盈利,一般会在年底或者年中派发现金,这种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行为就是分红。
散户股票分红领取办法有两种: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交易的规则,投资者们获得的红股和股息会实行自动到账的模式,股权股息登记日是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帐;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㈣ 股票分红方式有哪些,具体每种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
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
1、对于开放式基金,目前大部分基金公司提供了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供投资者选择。
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红利将于分红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存款账户划出。而红利再投资则是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直接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该基金的服务,相当于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形式分配收益。
2、如果投资者暂时不需要现金,而想直接再投资,就可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分红资金将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并记入您的账户,一般免收再投资的费用。实际上,通过分红投资者拿到的还是自己账面上的资产,相当于从左手倒到右手,这也就是分红当天基金单位净值下跌的原因。
3、对于封闭式基金,由于基金份额固定,收益分配只能采用现金形式,ETF也是如此。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原来选择的分红方式,可以到办理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现金增值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管理人根据单位基金当日净收益,为投资者计算该账户当日所产生的收益,并计入其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中。每月将投资人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计入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中。
现金增值基金每日计算收益,并将投资者账户中的收益累计在“未结转收益”子账户中,未结转收益被视同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并享受收益,这也就是日日复利的概念。
每月月底将当月累计的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计入账户基金余额中。其中,将未结转收益转为份额只是一个动作而已,并不影响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享受当日收益。
㈤ 股票分红怎么领取,怎么知道分红了
股票分红在股利发放日会自动发放到股票账户中。查一下股票账户就知道是不是分红了。
如果股票股利的话,那么派股的上市日就会自动添加到股票账户中。一般除权除息完,您账户里面的股票价格会降低,股票数目会增加。
可以打开股票行情软件,打开F10,看最近报道。里面的最新公告,会公布股权登记日的日期,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账户都可以享受派息和派股。
(5)股票现金分红的办法扩展阅读
现金分派是上市公司运用年度可分配利润,以货币资金支付给股东的股利。
现金分红不改变股本,但股东权益减少,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也会减少,因而每股价格就会降低,形成除息。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分红主要有下面四个重要节点:预案日、股东大会日、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而这些过程,上市公司都会在公告中披露。
例如:某公司股票分红:
2018年1月30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17年度分红预案;
2018年3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分红预案;
2018年3月6日发布公告,实施分红;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3月12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分红
㈥ 股票分红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分红规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须在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的现金分红。3、近三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才能进行分红。4、在分红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董事会要说明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5、公司应该在季度报告中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㈦ 股票持有者怎样得到分红
公司分红一般是年初和年中。
分红之前会有一个预案然后会对外公告。这时候有个重要日期,叫登记日。在这天结束时持有股票的,就能分红。
分红你什么都不用做,等几天钱就会打到你账上。
坐着分红是属于投资行为,和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投机行为不一样。是两种不同的买股票的行为。
㈧ 如何享受股票分红
1、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2、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
股权(息)登记日与除权(息)基准日股权(息)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称之为R日。
之所以称为登记日,是因为交易所在该日收盘之后将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对享受分红配股权利的投资进行核对后登记全部过程均由交易所主机自动完成,而不需要投资者去办理登记手续,这也是证券无纸化交易的一个优点。
除权(息)基准日,是相对于股权(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R+1日,在该日及以后交易日称为“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而在股权(息)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息)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㈨ 股票现金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现金分红是指上市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同意,每年或者半年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配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目前法律下,股票现金分红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㈩ 股票分红是方式有哪些
1、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称为分红利,是将公司利润转化为股东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
2、以送股的形式发放,称为送红股,是将公司利润转化为股本;
3、以转增股本的形式发放,称转增股本,是将公司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
另外,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公积金分红,即摊薄现有股份的转增股,这种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税;另一种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红,这部分预期年化收益需个人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