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红型工资离职后之前的分红要归还吗
原则上,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实践中,分红应当与员工在职时间以及贡献大小有关;而保障金如果是押金性质的,本身违法,应当如数退还。
一、《劳动合同法》
1、第三条第二款: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法》
1、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贰』 我于2008年8月8日辞职,辞职之前单位对内部股票进行分红,扣发我的股票分红,谁能帮我
是自己的权益就要争取。上诉
『叁』 辞职了,公司没给我分红
这是一个目前有争议的问题,个人认为:
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即使他辞职不干了还是一样的。
就像我们买股票与我们是否是企业的员工没有丝毫关系。
『肆』 公司入股分红前一个月打辞职,但是入股时间到了才离职的,请问给予分红吗
应该给的,一定要争取,分好是对以前的营运结果的分红,你也是一份子,更何况你分红日那天,你还在公司的,而且你只要是股东,分红就是你的权利,你在不在职都需给你
『伍』 在职股东离职期间有分红吗能查帐吗
股东不用在公司上班的。股东是老板,你自己是老板还不知道怎么办?
『陆』 公司给我分红股,离职就离股,保要我出对应成本金,合理吗
公司给你分红股离支就离股,要出对应的成本金。没有看明白什么意思。
『柒』 从公司正常离职后该给的分红不给我可以拿到吗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捌』 退市股票还能分红吗
公司退市,只是从证券流通市场退出,但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运营没有影响。股东当然可以参加分红。
『玖』 在公司工作时买了一些公司的股份,离职后还能分红吗
当然可以了。
股份和是否上班在职没关系的,
有企业的股份,也就意味着是企业的股东,
除非购买的时候有特殊条款,比如离职了,股份按原价卖给公司,
否则只要你持有股份,那么企业的分红就有你的一份。
『拾』 创业公司有合伙人离职,但是还拿着公司的股份,享有分红。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会投吗
在上市公司,除了董事长和执行董事以外,大部分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运营。他们只有在公司做重大选题和决策的时候才会列席会议。因此,你必须对公司的每一个岗位进行订岗、定薪,那么公司里面任何一个人离职,你都按照这个标准去做。如果合伙人当中,任何一个股东不参与具体工作,工资部分取消,根据股权持有比例拿分红。如果有其他的投资人进来,那么每一位股东,应该把他们召集过来例会,进行股权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