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东分红入什么科目
股东分红计入应付利润科目。
计提分红时
借 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 应付利润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支付分红时
借: 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贷: 应缴税金-个人所得税
(1)本国向外国支付股票分红计入扩展阅读: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按有关规定,基金分红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是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
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三是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B. 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股东分红做的会计分录:
1、计提分红款: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结转
2、应付分红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3、付分红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现金
扩展文件;《会计资料大全》
C. 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向国外股东支付时,如何纳税
股息红利税指的是对上市公司的分红征税。对一年以上的长线投资者,红利税减半征收,税负为5%;对一月以内短期买卖的投资者加倍征收。
股息红利税: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红利税是指对上市公司的分红征税。如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得到100元现金分红,如果红利税税负为20%,就要缴20元红利税。红利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目前按半征收,即税负为10%。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2013年1月1日之前,股息红利税的实际税负为10%。新政实施后,对一年以上的长线投资者,红利税减半征收,税负为5%;对一月以内短期买卖的投资者加倍征收。
D. 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 某外国人在境内和境内两家公司担任短期的顾问、培训、调试新机器等工作,请问该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外国人来中国境内短期工作是否需要申请工作证?
并不是说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说逗留超过多少天,需要就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管逗留多少天,都需要就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就境外的收入合并纳税,那就看是否符合中国居民纳税人的规定条件。
2、 续上一个问题,前提某外国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一,如果该外国人的工资先由境外公司支付,然后境内公司以培训费或安装修理费的名义还给境外公司,请问该外国人是否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二,如果境内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该外国人,是否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假设一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境内企业支付给境外公司相关培训费的时候,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假设二是肯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 某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公司同时担任职务,如:董事、经理或技术人员等,经常往返与境内和境外公司执行任务,请问在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交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境内公司任职期间是否一定要领取工资?还有在境内任职期间是否一定要申请工作证?
这在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凡是中国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在中国缴税。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满一年构成为中国居民纳税人的,会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如果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其境外所得,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或负担)的部分在中国纳税,境外支付部分免税;如果居住满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应合并其境内和境外所得在中国纳税;不满一年的,其境外所得免税,仅就境内所得纳税;不满90天或183天的,其境外的所得免税,境内所得,仅就由境内企业支付或负担的部分纳税,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免税。
4、 某外国人在境内任职时既取得一定的月薪同时又取得了其他一些生活津贴,如:公司支付给他的一定数额的房租费、机票费等,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还有其他费用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吗?同时这些费用有没有支付的限额?
这些房租费、机票费这些是有免税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规定,支付给外国公民的住房补贴、探亲补贴等是可以免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扣除,具体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http://hi..com/lthero/blog/item/2bfa1d2317d03a4f93580750.html
E. 企业如何给境外股东分红
1、股东为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2、股东为个人
第一种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其他情况,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由支付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另,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
F. 关于股票分红的一点疑问
登记日2007.12.15日收市之前买入,都可以享受分红。之后什么时间卖出都不影响分红。你的如果中2007.12.16是星期日不交易。只要理解上面两句话就全明白了。
G. 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境内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的。
给你个做个例子看看:某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万元。计算如下:
1、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
2、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
3、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按未超扣除限额25万元,可全额扣除。
4、境内已预缴25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H. 分配给外国人股利分红应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财税(2008)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新税法实施后原外资税法第19条已被取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第4条、第19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条之规定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的税率采用源泉扣缴办法申报缴纳。
I. 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股东分红,支付股息应该在什么时间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