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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票分红的营业税

发布时间: 2021-08-17 03:38:46

『壹』 分红需要交营业税吗税率是多少

企业分红,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如果个人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我国境内企业取得股息红利,不征企业所得税(除投资上市公司不足一年);

如果境外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10%,税收协定税率低于法定税率的,经申请可以享受税收协定税率,例如,香港企业从内地取得股息红利,预提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

『贰』 企业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间股票有分红,如何缴纳增值税

如果持有期间,股票有分红,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调减股票成本的,与营业税时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十四条规定,股票、外汇、债券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其他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因此,笔者认为,在转让金融商品计算增值税时,其转让成本也不得包含购买该金融商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

『叁』 股票分红税收怎样计算

你好,股息红利税指的是对上市公司的分红征税。对一年以上的长线投资者,红利税减半征收,税负为5%;对一月以内短期买卖的投资者加倍征收。
股票红利税收取: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需要缴纳20%的税收。获得现金分红100元,需要缴纳20元红利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需要缴纳10%的税收。获得现金分红100元,需要缴纳10元红利税
3、持股期限1年以上 ,享受优惠政策,暂时免征红利税。
股票红利税计算方法:
1、股票10送8派1.6元,你有100股票,送:10000*(8/10)=8000股,红利税按股票面值1元计征20%个得税:8000*1*20%=1600元
2、派1.6元:10000*(1.6/10)=1600
个得税:1600*20%=320元实际交纳个得税=1600-1600-320=320元
实际上,上市公司送的红利中,不会不够交税的,多数是送多的现金给你交税用,不会派1.6元,可能会派2元。
股票红利的计算是以股权登记日为准,不管你何时买卖了股票,只要股权登记日那天,你还持有可分红利的股票,根据当日持股数量之和,进行分红,不是分别计算,千万别被误导了。登记日结束就可以卖出股票,不影响分红。

『肆』 公司收到持有的股票分红是否缴纳营业税依据是什么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69号)

『伍』 所有股权转让,分红要怎么交税。

由于股东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不再对转让股权享有分红权益,而是瞬间将股权转变成财产,因此,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等。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陆』 营改增后限售股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无论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买卖股票的价差,都要征税。但是限售股,尤其是公司上市之前的原始股东,在公司上市后,转让股票,是否按照转让股票,计算价差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下发后对此予以了明确。
(一)营业税相关规定
1.购入股票与转让股票的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提示: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购入股票,不征收营业税,但是转让股票,征收营业税。
存款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是指存款利息不征收营业税。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存款利息收入,都不征收营业税。
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也是指购入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所以,购入股票取得股息,只要不转让股票,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股票要按照转让金融商品征收营业税。如A公司100元购入某支股票,105元卖掉,持有期间取得股息3元,则应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是:105-(100-3)=8(元)
2.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提示:在营业税中,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征收营业税。
3.原始股东转让股票的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股票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营业税,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但是原始股东在公司上市发行股票之前,持有股权,上市之后变成了股票,转让这类股票,是否按照买卖股票缴纳营业税没有明确规定。
提示:根据法理,对公权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私权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税务机关应依法征税,纳税人应依法纳税,在是否纳税不清楚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选择不纳税,税务 机关应选择不征税。
(二)增值税相关规定
1. 转让限售股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1)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3)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提示:原始股东持有的股权,许多属于限售股。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关于如何确定限售股买入价的规定,实际是明确了转让限售股,应该缴纳增值税,同时也明确应该缴纳营业税。
2.转让股票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提示:在营业税时,持有股票期间取得的股息,应冲减购入股票的价格,实际是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营改增后,没有将持有期间的股息作为价差征收增值税的规定。还是按照上面的例子,A公司100元购入某支股票,105元卖掉,持有期间取得股息3元,则应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是:105-100=5(元)
3.股息收入与股权转让收入的增值税。
根据营改增的法规,尽管目前没有免税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征税的规定,股息收入和转让股权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提示: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取得股息收入,只要不转让股票,股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转让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之后股息收入以及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不征税与免税不同。不征税,是指不在征税范围,是不需要发文明确的,只要没有征税的依据,就不征税。免税,是指在征税范围,有纳税义务,只不过免除了纳税义务,这是需要明确规定的。
(三)营改增后营业税的追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十条规定,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前,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二、五、六条规定的应税行为,此前未处理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纳税人转让限售股,应追缴营业税。限售股的营业税问题,是否可以适用上述条款呢?应该是可以的,因为税法规定不明确,才导致转让限售股的纳税人,没有缴纳营业税,这是税务机关的责任。

『柒』 让股票如何缴纳营业税

1、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规定,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应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和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以此作为计缴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税,并可以与其他金融商品盈亏相抵。但对股票卖出价和买入价如何确定,目前总局仅对金融企业做出相关规定。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股票转让,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因此,股票卖出价为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股票买入价为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同时要扣除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收入,并可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进行核算。对于原始股份,如何确定买入价,总局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以下地方规定供参考: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第三条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以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的购入价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解读第二条关于股票买入价的规定,(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其买入价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取得的股票,其买入价为实际购买成交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三)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八款规定:“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纳税人取得的无论何种形式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包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息、红利,从买入价中减除。限售股的持有期间是指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转让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

(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以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的购入价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因此,按照青岛市口径,母公司转让原始股的,应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转让日取得的分红收入作为买入价,而按照海南省口径,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为买入价。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四条规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捌』 股票分红怎么扣税

股权登记日买入,除权后26日前卖出也会在26日得到分红。

根据现行的股息红利税收取标准为: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所以你的分红会扣税20%

新政实施后,上市公司会先按照5%的最低税率代缴红利税,此后按照投资者卖出的时间不同,再来补缴15%到5%的税费。也因为这样,很多投资者在股票卖出之后,才会发现原来账户里的钱变少了。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分红送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公积金分红,即摊薄现有股份的转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转增10股,即为公积金分红,这种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税;另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红,通常投资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实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为盈利分红,这部分收益需个人缴纳税费。

(8)转让股票分红的营业税扩展阅读:

除息与除权产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

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

『玖』 股票转让所得、股票分红的税收问题

个人股票转让所得按税法应当缴纳“资本利得税”。但现在并没有执行这个税种。所以,目前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不收税。股票分红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税在上市公司分红时包括在红利当中。在发放过程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为收取,所以股民拿到手的红利比上市公司分红的钱数要少一点(已扣去个得税)。投资公司进行股票投资股票转让所得、股票分红的纳税跟普通投资者相同。

『拾』 股票分红的红利税怎么计算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因此,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就越低。

持有时间计算

1、从买入到卖出的时间计算,除息日前1年买入,除息日卖出,免征个税。

2、买入时间到除息日不满一年,但不卖出,拿够一年时间,这部分也免征个税。

(10)转让股票分红的营业税扩展阅读:

分红的条件

1、分红利的条件是公司当年赢利,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和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送红股的条件除条件1以外,还必须满足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资金并间隔一年,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和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转增股本除满足条件2外,还公司还必须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转增股本还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