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分红若低于银行利息无论股价高低还有投资价值吗
对于那些业绩稳定,公司规模和成长性变化不大的公司,通常会以分红和银行存款的利息来进行比较,决定投资那一个公司。例如微软,亚马孙等等。
但是,对于那些成长性非常好的公司,例如特斯拉,那就不在乎其近期 的分红,而在乎其成长性。因为它们往往会在几个会计年度里面,利润成倍地翻翻,但是却没有多少分红。这样的投资回报将比仅仅分红的公司要大很多。
所以,对于分红,不能一概而论。
B. 股票分红利息高,还是存到银行去高
并不是每个股票都分红的,银行利息太低,股票风险大,可以看看P2P,P2B,P2E,但是要找可靠的平台,目前有些鱼龙混杂
C. 现在有很多股票的分红比存银行利息要高很多,例如:工商、浦发、上汽等。 因此用存银行的钱用来投资这些
您好!仔细阅读了您的补充提问,认为您的投资理念属于“长线价值投资与中短线投机”相结合的一种“复合型”理念。既稳健又灵活。“看长作短”,即,战略上“看长”(长期锁定一定筹码),策略上“作短”(用部分资金和筹码博取短线差价),是一种非常好的投资运作方式。您的理念和运作方式和本人不谋而合。本人在股市生存了18年,虽然每年盈亏情况不同,但入市至今总起来算平均每年收益在30%以上,靠的就是这种理念和策略。
与您不同之处在于我更加注重大势的研判,在选择投资标的品种方面也不是仅仅局限于您所说的银行、汽车等蓝筹股上,而是选择“股价运行规律适合自己操作特点”、“公司基本面符合自己选股要求”的品种。
综上所述,本人很赞赏您的投资理念和策略。不过,长线持股需要有“耐心”、“信心”、和“毅力”,短线操作需要“审时度势”、“灵活机动”、“见机而行”。祝您投资顺利,取得好业绩。个人愚见,不当之处,望求指正,老股民敬上。
D. 股票股息和银行利息谁高股票分钱
目前股市大多数上市公司会每年分红,但每年只有极个别公司红利多于银行利息。大多数公司分红是低于存银行收益的。还有许多公司不分红。
投资股市最关键选择该上市公司未来有很大发展前景的,才能得到收益。所以需谨慎择股。
E. .假如某股票每年都分红15元,年利率为10%,那么它的价格是多少
分红/股价=10%
股价*10%=分红
分红/10%=股价
应该是150吧~~
哈哈~~
路过拿分
F. 关于股票分红利息税是多少
2012年1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税负为10%;持股1个月内,税负20%。此前,投资者所获红利的实际税负为10%。
实际操作中,持股时间是指从买入至卖出之间的时间,因此,假设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一天买入,一周后分红到账,此时上市公司以按照5%的最低税率代缴红利税。如投资者在持股不满一个月内卖出,则适用20%的最高税率,结算机构将从账户余额中根据税基再行补征15%。一年后卖出,则无需补征。
同时,持股时间按连续累积的方式计算。这意味着投资者如果在持有过程中当日高抛低吸降低成本,则首次抛出时就被视为持股结束,不被视作连续持有,可能会导致适用税率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分红和送股都需要征税,而以资本公积金转股则不在征税范围内。
G. 股利分红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股利分红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7)股票分红的利率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