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0/600005/600028/600036/600050/600900/601600
② 庞大集团股票如何索赔
2018年5月17日,庞大集团(601258)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庞大集团涉嫌违法事实为:
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在2015年3月4日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筒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在庞大集团第二大股东信达民公司大宗交易减持1.16亿股“庞大集团”的事实上,庞庆华未如实披露该项目实际受让方滦县横山钢结有限公司当时仍被其实际控制的事实,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庞大集团未披露与其子公司在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发生的多笔关联交易;庞大集团还遗漏披露2016年10月24日其因涉嫌内幕交易被公安机关调查的相关事实。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处以60万元顶格行政处罚。
庞大集团(601258)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在2015年3月4日到2017年5月3日之间买入庞大集团(601258)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 庞大集团这支股票怎麼样
胜利精密,价格就在3.34左右,每股的价值也不高,可以拥有,现在是稳中回升的趋势,【摘要】
庞大集团这支股票怎麼样【提问】
您好,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马上回复您。【回答】
你好我是新手不懂,请问庞大集团这支股票可以买吗【提问】
请建议【提问】
请问胜利精密这支股票可以买吗【提问】
恒大集团这支股票,这只股票现在还处于低位,这个看以后还是有可能拉升的,现在一直在1.56到1.7之间,这只股票呀,过渡性问题一直没解决,关键要去恒大集团,回购完成的可能性,下个月看可不可以有回升的可能【回答】
庞大集团【提问】
就是庞大集团,刚才上面那个字打错了【回答】
嗯【提问】
胜利精密,价格就在3.34左右,每股的价值也不高,可以拥有,现在是稳中回升的趋势,【回答】
还有一个鲁抗医药可以吗【提问】
鲁抗医药,这支股票还是可以的,可以考虑,【回答】
④ 庞大集团股票有什么利好消息
庞大集团股票有没有利好消息。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汽车销售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汽车营销企业,原隶属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2003年成立的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13亿元,法人代表庞庆华。
⑤ 庞大集团股票
601258。短线多看少动,观望为主
⑥ 扭亏为盈庞大集团发公告称2019年预计盈利1-1.5亿元
文|Autodealer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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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庞大集团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0万元到15,000万元,而2018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541.0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则为为-425000万元到-420000万元,而去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4,119.09万元。
庞大集团当前所遇只是汽车市场的一个缩影,面对汽车市场整体下滑趋势,庞大集团2019年扭亏为盈成为定局,但是想要在2020年实现7亿元的盈利目标,还是有很大的难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⑦ 庞大集团原始股什么时候解禁啊
首发解禁的限售股股东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一般是该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交易后三个月后才能上市流通。另一类是该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一般也就是指大股东或其他特定的持股量相对小的股东,这一类它们一般要等到该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后最多三年以后才能上市流通。
对于股权分置后的限售股指的都是在2006年以前上市的股票,这些股票的原来的非流通股东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了上市流通的权利,但一般都要在该股票股改后的大约三年时间内分段允许上市流通的。
对于增发的类别,一般是该股票有非公开增发等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售时间,主要是防止非公开增发对象通过增发的途径等套取利润,用时间来控制这种行为的成本。
⑧ 庞大集团因披露信息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吗
2018年5月16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公司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子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明确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庞大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庞大集团在《调査取证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已收到,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作为“证据持有人”签名。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庞大集团公告、资产管理协议、收益互换协议、庞庆华出具的承诺函、授权文件、情况说明、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据、公安机关文书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
庞大集团未披露涉案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刘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