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现金分红有哪些好处
股票现金分红,说明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运转情况良好,效益好,不缺钱
㈡ 为什么 股票回购对股东利益具有不稳定的影响;(相对于现金股利稳定到手的收益来说),有具体案例吗
好的方面:公司高管看好公司未来,认为股票价格低于应有价值,值得回购,稳定股价;在较低价格回购,用于激励高管计划,提升团队稳定性;
坏的方面:回购股票,增加公司的表决权,通过不利于小股东的议案,进行利益输送,图利大股东。
㈢ 比较企业实施现金股利与股票回购财务政策所产生的影响
企业实施现金股利,是用企业的当年利润分配的。
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用自身资金购买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没什么变化。回购之后注销,则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回购之后不注销,则大股东增加了持股。
㈣ 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及股票回购的优缺点
现金股利优点是可以满足股东的预期收益有助于提高股票价格吸引更多投资者,缺点是会降低上市公司的现金流,股票股息优点是可以保持公司的现金股价下降有利于股票流通。缺点是不能给股东带来实际收入。股票回购一般情况下很少见,通常是股价和大股东预期的价格跌幅过大才会有大股东回购也就增持。优点是可以对投资者明确表明股价现有的价位是相对低估。缺点是回购时会使用大量现金因而有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
㈤ 制定股利政策的方法有哪些,股票回购有何优势
围绕“股利分配之谜”,经济学家们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其中,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有四种:一是声誉激励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为了在将来能够以较为有利的条件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公司必须在事先建立起不剥夺股东利益的良好声誉。建立“善待股东”这一良好声誉的有效方式之一就是派现。二是逆向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相对于现金股利而言,股票回购的主要缺陷在于,如果某些股东拥有关于公司实际价值的信息,那么,他们就可能在股票回购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一信息优势。当股票的实际价值超过公司的回购价格时,他们就会大量竞买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反之,当股票的实际价值低于公司的回购价格时,他们就会极力回避价值被高估的股票。于是,便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而派发现金股利则不存在这类问题。三是交易成本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出于消费等原因,希望从投资中定期获得稳定的现金流量。对于这类投资者来说,选择稳定派现的股票也许是达到上述目的最廉价的方式。
㈥ 高现金股利政策和低现金股利政策的理由分别是什么股票回购与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公司的首要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公司的留存受益在再投资与现金股利发放之间进行权衡时,主要取决于公司预期的投资回报率与资本市场必要回报率之间的关系。若公司预期的投资回报率高于资本市场必要回报率,那么公司应该保留留存受益进行再投资,以期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反之,则应发放现金股利,让股东选择其他更加“有利可图”的投资渠道。新兴行业由于公司成长快,发展潜力大,容易造成现金流短缺,所以一般在股利政策中倾向于送股而不进行(大规模)现金股利的发放。 一般而言股权结构、行业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以及管理层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互动决定了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
㈦ 股票回购的作用以及优缺点 【急!】
[编辑本段]定义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编辑本段]动机分析
1.防止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著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著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㈧ 股票回购与发放现金股利不同的意义是什么
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一般来说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1)稳定股价(向市场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息);
2)提高每股盈利水平(算是一种理财行为);
3)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出于防止重新增发稀释原有股东权益等想法)。
4)提升股价(变相发放红利,且免红利税)
5)减少流通数量,防止敌意收购。
(备注:要区分增持和回购,回购完成需要注销回购的部分,总股本会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回购)的目的,通常这个行为都会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大幅上扬的。
现金股利发放则是一种最普通的回馈股东的行为。
虽然回购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不过,在中国股票市场确是极为稀罕东西(印象中好像就发生过几次,你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这些个公司圈钱都来不及(连肯好好发红利的都没几个,宁愿送点股票忽悠一下),还肯买回股票来注销?...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