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时公司的股份怎样分配
1、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2、夫妻在工商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3、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处理原则;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⑵ 离婚时,婚后个人投资股票未分割,过一段时间后股票增值很多,此时对方提出分割股票,
如果离婚时未分割,以实际分割时的价值为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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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男方婚前购买股票,离婚后股权和分红如何处理
您好
个人财产。你这个问题目前法律学术上存在分歧。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是认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增值部分不应当作为婚后收入,二是认为应当作为“婚后取得的收入”。我同意前一种观点,因为婚前财产的增值是基于婚前财产这一前提,既然不是夫妻共同投资,其收益当然也不应当作为共同收入。再者说,股市是有风险的,婚前的股票赔了是否应当算作夫妻共同损失,由夫妻共同承担呢?满意请采纳。
⑷ 婚姻持有的股票一直未操作,股票的分红是否自然增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婚后开户购买股票比较好处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股票是婚前购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股票,离婚后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如果婚后对账户未进行操作且未投入共同财产:无论盈亏与否,均属个人资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对账户进行操作但未投入共同财产:离婚时股票盈利,给予另一方婚后收益(如结婚时为亏损,按离婚时股票的市值减去购买时股票的市值计算;如结婚时股票盈利,按离婚时股票的市值减去结婚时股票的市值计算)一半;离婚时股票亏损,则剩余部分仍属个人资产。
3、如果婚后投入共同财产,能够分清投入、盈亏等情况:离婚时股票盈利,另一方婚后收益一半的折价款;离婚时股票亏损,可按结婚时股票的市值与婚后投入的金额比例进行分割。
4、如果婚后投入共同财产,不能够分清投入、盈亏等情况:股票账户市值系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上适当向开户方倾斜。
⑸ 要离婚了,求助:HW的股票分红不算收入吗
婚姻存在期间的钱买的,应该可以算的!具体的网上随便咨询一下律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