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诈骗有几种
目前我知道的几种情况:
1.论述很多股票术语(甚至是自创的,主要为了忽悠你),甚至拿成功的历史行情当作事例作诱导,为了让你加入某组织,他们的生存之道赚取你得会员服务费。很多事实证明,这样的会员服务很多时候都是让人亏钱的,因为他们的主要精力在发展会员,而真正花大量精力研究股票的高手不会也不屑赚这样的钱,因为他们从市场获取更心安理得。
2.大量收集僵尸账户(市场盲从者),在集中时间内发放大量买入消息,配合主力出货。内幕透露者说:主力派发困难时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中介机构,他们生存之道赚取主力的佣金。不要以为一个小散力量微乎其微,量变引起质变,一个足够大的基数X一定的执行率足以让一只甚至多只股票形成一波像样的冲击。
3.向不同跟进者发布不同种类股票,总有涨势好的,行情好的时候会笼络大量的追随者,赚了有佣金,赔了不负责,这种买卖太合适了。
多种混合使用,更能快速发达。
暂时就这些,也许有伪装的更巧妙的,希望知道的都来说说,已警后来者。
2. 老婆在股票证券公司上班被抓了,现在已经刑拘了,公安局说涉嫌诈骗罪,现在在看守所。
2018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
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诈骗罪量刑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诈骗罪量刑标准: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数额: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诈骗罪量刑标准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地方具体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8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到一年六个月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根据超过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诈骗生产资料,影响生产的;
(2)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量刑指导规则
刑事案件数额标准,诈骗罪: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巨大;200000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望采纳
3. 我朋友在一家股票推荐公司上了两个多月班,公司涉嫌诈骗被查封,公司
被查封很正常,只是你想问什么?目前国内很多所谓的股票推荐公司,其实我们用脚趾头想想都能想到,如果他们推荐的股票真的都会上涨的话,那他们干嘛要推荐给你呢!他们公司并不缺乏买股票的钱,他们自个儿悄悄的买不就得了,何必多此一举的来赚你这点手续费呢?干嘛要把手中的“肉”分享给你吃呢?这说明这块肉根本就不是一块什么好肉。所以,所有的股票推荐公司所推荐的票他们都是自个儿也没有把握的。当然了,也许他们确实比很多散户要专业和经验丰富得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散户就要多努力学习,学习更扎实的炒股技能,这样就不会轻信、偏信某些人和机构的推荐,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操作思路。这才是稳健的炒股之道。
4. 给大家说个股票诈骗例子:骗子推荐的股票怎么这么准
1.机构内部人员荐股,能涨,赚钱可以平分,亏钱,那是市场不好。还有市场不好的时候,可能故意喊错单,让你去给他们的股票接盘。2.纯属骗子,蒙概率的。3.也有一部分牛人,当然,你要先看看他选的股票是不是真的能赚钱,要多看两只。
5. sky蓝天国际控股集团是传销吗
sky蓝天国际控股集团是传销。
一、没有任何权威官方资料
根据央广网的相关报道,sky蓝天国际控股集团再现庞氏骗局。“蓝天国际控股集团”又名“云世纪国际控股集团”,即“SKY云世纪”,公司总部在海外,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运作,是创新版的拆分盘。紧接着文章中就以表格的形式详细标明了七次拆分的全过程,最终可以赚到十倍的利润。而事实上,这个号称“全新理念的创富平台”,却没有任何权威官方资料。
近年来,类似这类针对中国投资者的境外投资诈骗屡见不鲜。总体来说,境外公司、境外项目、大量发展下线,都是这类骗局的主要特征。
根据网络资料,“蓝天国际控股集团”又名“云世纪国际控股集团”,总部在菲律宾,该集团宣称,其旗下SKY国际商城是一家提供会员消费理财平台,SKY币则是一种新型的虚拟货币。
二、SKY理财平台属于拆分模式解析
1、拆分的意思是翻倍,投资者需要注册账号、购买云积分,1美金等于1积分,经过7次拆分后,将获得10.8倍的收益,“比如,你的账号有1000块钱,拆分一次,会翻倍到2000,从2000再翻倍到4000,一共拆分七次,即翻倍七次,一年零两个月,就可以拿到十倍左右的收益。”
2、根据投资金额不同,投资者将会被标上一星、三星、五星等级别,因为买的人多,卖的少,所以只涨不跌,这是静态收益,动态收益还包括推荐奖、对碰奖、领导奖和见点奖等,这被认为是“拉人头”,“推广会员,公司会给动态奖励。买的人多,价格就会上涨、翻倍。如果每个人都来购买,就会翻倍上涨。”
3、SKY骗术的特点,还结合了所谓的“实体”--“世界五洲风情庄园”,当然此实体也被证明是虚构的。SKY宣称这是与拆分平台对接的实体,号称一旦建成,门票必须用云积分购买,因此会员都会受益。SKY工作人员说:“公司有100多万会员,盘子里6亿多资金。”
三、以防传销
1、SKY的模式,实质是一种庞氏骗局的传销行为。而传销诈骗公司设置在境外,打着境外公司的旗号,投资者难以了解,更容易受骗,也给追责带来困难。
2、对于境外的投资机遇,更要提高警惕,“它的核心诈骗模式还是庞氏骗局,要不断拉更多的人和更多的资金进来,用新的钱去支付以前更早进来的人提现的资金。而在马来西亚这类国外地方运作,会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不好追究法律责任,因为找不到这些人。所以,案发后往往会抓国内的运营团队。”
6. 公司金融股票诈骗,我是刚来公司的员工,不知道公司是诈骗,也没有业绩,我会被判刑吗
不知者无罪,明知而故为的,涉嫌共同犯罪。涉罪了即有刑事责任后果(判刑)。
7. 我一个朋友去一家股票推荐公司上一年的班,业绩是12万,但是公司因为涉嫌诈骗全部被抓了!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以后,可能是不会处罚的那么严重了,估计警方认为他不是骨干,但是这也是一个教训,在一个有问题的公司,能做一年,那么自己肯定也有问题,最大的可能性的就是罚款吧!所以还是要走正道啊!股市现在还是比较容易赚钱的
8. 我被上海股票诈骗公司骗了几万元怎么办
证明如果有确实的证据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部门经侦科举报并申请立案,证据包括:书面的合同或协议,通讯记录,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
9. 蓝天股份早就退市前占据的股票代码是什么1996年上市的绿野股票的代码是什么
你所说的蓝天股份应该是蓝田股份吧,其退市前的股票代码是600709(你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能查到相关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股票代码了),至于绿野这股票我就没有听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