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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集团股票

发布时间: 2022-04-11 06:16:47

㈠ 国发股份是民营企业还是国营企业

国发股份属于国营企业。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由广西、西藏、内蒙等民族地区部分企业联合发起,由清华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大专院所参股、合作的,是全国唯一一家从事海水珍珠贝类(合浦南珠)、藻类、甲壳类等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加工的沪市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38)。

㈡ 国发资本对股票影响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㈢ 国发股份怎么回事

2020 国发股份怎么回事
国发股份突然闪崩跌停。从成交明细上看,国发股份今日从高开0.1%到闪崩封死跌停,这一系列操作都在开盘15分钟内完成。定期报告显示,截至三季度末,约有1.58万个账户持有国发股份,户均持股2.95万股。
拓展资料:
1、股份
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其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四个特点。
2、股份与股权有什么区别
股份与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不一样。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适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资合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重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
3、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赠送
公司股份可以赠送。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既然股份赠与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则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股份和股票的关系
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其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5、股份可以卖给别人吗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的限制性约定的话,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签合同交易就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㈣ "国"字开头的股票有哪几个

600268国电南自
600348国阳新能
600340国祥股份
600358国旅联合
600406国电南瑞
600421国药科技
600444国通管业
600511国药股份
600795国电电力
600886国投电力
600962国投中鲁
601918国投新集
000004ST国农
000159国际实业
000838国兴地产
000859国风塑业

㈤ 北海国发的股票代码是多少

北海国发叫“国发股份”,股票代码是600538,不过貌似北海国发在我们北海已经都快没人记得起来了,反正看不出来有什么能耐,大家投资需谨慎。

㈥ ST国发股票怎么样,现在能买吗

做波段可以,逢低进。最重要还是跟大盘做,看大势做股票是炒股第一准则,这是我的炒股准则。股指后市会震荡上3200,到这个位置先出来,看回调在找位置进

㈦ 新能源股票有哪些龙头股

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首先我不荐股。以下提供资料仅供参考。
新能源股票龙头股如下:
新能源龙头股有很多,具体主要分太阳能板块、风能板块以及核能板块等。
1、新能源板块的太阳能主要股票有:
天 威( 600550)
小 天 鹅 (000418)
岷江水电 (600131)
生益科技( 600192)
维科精华 (600152)
安泰科技( 000969)
长城电工 (600192)
乐山电力( 600644)
华东科技 (000727)
春兰股份( 600854)
威远生化( 600803)
力诺太阳( 600885)
西藏药业( 600211)
新 华 光( 600184)
特变电工 (600089)
航天机电 (600151)
南 玻( A 000012)
交大南洋( 600661)
杉杉股份( 600884)
王 府 井( 600859)
风帆股份 (600482)
2、新能源板块的风能主要股票有:
金山股份( 600396)
湘电股份 (600416)
粤电力 (000539)
3、新能源板块的风力发电主要股票有:
特变电工( 600089)
京能热电 (600578)
东方电机( 600875)
4、新能源板块的核能主要股票有:
中核科技 (000777)
中成股份( 000151)
G申能 (600642)
(7)国发集团股票扩展阅读:
一、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新趋势
1、电车资源获悉,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中指出,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发布于:2021年10月24日

㈧ 券商股大涨,券商股迎反弹行情

虽然不能说券商股领涨,便是牛市到来的信号;但回顾前史,大等级行情中的券商股的涨幅却常常很惊人。券商涨停!这一次,说的不是个股,而是板块。上一次呈现如此盛况或许得追述到4年前了,压抑良久的券商终迎一次史诗级的大迸发。低位运转已久的券商股,最近总算意气昂扬,成为本轮A股行情的反弹急先锋,券商股大涨,券商股迎反弹行情。

上市券商增持回购

券商股拉动了两市的反弹行情。自10月19日沪指探底2449点以来,申万证券职业指数累计涨幅超越20%,在所有细分职业中领先。券商股屡次大涨,均拉动大盘向上。10月22日,券商股团体涨停,带领上证综指大涨4.09%,改写两年多来最大单日涨幅。

不负一再增持券商股迎来反弹行情

时刻回到10月15日至19日当周,其时两融余额跌破8000亿元大关,周换手率3.55%,处于前史底部。在这样的时刻节点,高层稀有连续发声,方针盈利不断开释。

从年头绵绵数月的市场低迷,到券商股一再破净破发,部分上市券商再也坐不住了。从本年上半年以来,券商大股民开始密布推出增持方案。自5月至9月,包含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华泰证券、太平洋证券、国元证券及我国在内的许多券商相继发布增持布告。其间,太平洋证券发布的增持方案力度最大,第一大股民方案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

此外,A H券商市场风向标的券商股大涨通常会成为牛市将至的信号。上一轮牛熊转化之时,券商股领涨,由此摆开2015年A股牛市的大幕。

布局回购能否精准抄底?

自10月以来,增持潮一度消声匿迹,券商回购则开始兴起。方正证券成为本年A股市场首家选择回购的券商股。

10月17日,方正证券布告称,拟回购总额不超越1亿元,以不超越6元/股的价格施行,回购股份将依法刊出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股票来历。到上星期五,方正证券收报5.58元/股。

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相关修正决议,对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则进行了专项修正。东吴证券在同一天发布了回购方案,成为为数不多的增持后又方案回购的券商。此前,该公司控股股民国发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约1218.3万股。10月26日晚间,东吴证券再发布告,称方案未来6个月在2亿元至3亿元区间内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越6.8元/股。

增持与回购行为所发生的作用不完全共同。虽然这两种方法多见于股价低迷、市场心情不振时传递对公司未来成绩的决心,但回购对于股价的影响含义更大,同时还将直接提高股民报答和每股收益,改进公司本钱结构。前述剖析人士表明。

到11月2日,A股市场中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元证券等5只券商股仍旧跌破每股净财物,但较之前期破净阵营已有所收窄。一位非银职业剖析师表明,券商股遭受破净的困境,除二级市场要素外,股权质押事务的连累是关键。

随着监管层方针密布出台,以市场化方法缓解股票质押事务风险,券商财物质量有望迎来改进。近期,11券商建议建立了225亿元资管方案,且资金将在本月底前到账。多地国资纷繁建立基金驰援上市民企;首只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专项产品落地。

刚刚发表的上市券商三季报显现,股权质押在内的信誉事务是连累券商运营成绩的主要要素。不过,剖析人士表明,一旦市场成功回转,流动性添加将有利于股权质押风险的化解,各项事务有望取得提振。此外,券商单月成绩已暴露向好痕迹。虽然多家券商9月运营成绩同比仍然以下滑为主,但大多9月营收及净利完成环比增加,超对折券商单月净利润环比增幅在100%以上。

另外,纵观前史上券商板块当日大涨后的体现来看,确定性最高的是接下来一周,持续上涨的概率高达95%;后一个月的涨幅概率也很大,前史上仅有3次为跌,其间两次还是2008年和2015年股灾期间。因而,当时券商股的强势上涨不全是对超调的修正,更多是对市场后续行情的预期。

㈨ 股票内幕交易怎么样被查到

内幕交易是怎样被揪出来的?一个人大教授的稽查样本

谁也不曾料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会陷入内幕交易的调查漩涡中。
一面是教书育人的良师形象,一面是知法犯法内幕交易一只股票、短线交易三只股票的涉案当事人,宋常的AB面在证监会稽查人员的层层调查下逐渐清晰:他是14家上市公司的独董,也是资本市场稽查亮剑被揪出的扰乱市场秩序的鼠狼之辈。
证券时报记者通过采访一线稽查办案人员,还原宋常内幕交易案的调查始末,试图管中窥豹,揭开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案的惯用伎俩,以此警示试图挑战监管底线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时针拨回至2015年5月,正在中国人民大学给学生们上课的宋常不会想到,他会迎来两位特殊的客人。在资本市场浸淫多年的他,面对着在他看来还很年轻的两位调查人员,他是不屑一顾的。
1982年出生的余晶(化名)和1987年出生的项飞(化名)都有点娃娃脸,跟1965年出生的宋常就案件调查取证周旋时,宋常否定的话语中带着一丝侥幸:“你说的这些我不清楚,我没有参与个股交易,你们有证据吗?”聪明的宋常不知道,项飞和余晶已经有一些线索在手了。
2015年4月,证监会深圳专员办接到上交所线索,称2015年1月26日,国发股份(5.86 -1.51%,买入)发布股票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就在停牌前,“张某瑶”“邢某”账户大量买入该股,交易行为异常,被大数据系统捕捉到,疑似内幕交易。随后,深圳专员办组成调查组,项飞和余晶就是主办人员。
经项飞他们调查,国发股份拟收购海格通信(10.30 -3.65%,买入)子公司摩诘创新的事项为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于2014年10月29日,公开于2015年3月7日。其间,陈某与国发股份负责人潘某斌见面,受潘某斌之托帮助国发股份寻找重组项目公司,陈某推荐了海格通信的子公司摩诘创新,是重组项目的介绍人,全程参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陈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4年11月30日。
而宋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的关系密切,陈某为国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宋常与陈某有2次电话联系。
“陈某是谁?我对这个人没有印象。”宋某继续否认。当询问到下午近6点时,宋常就反复催促项飞和余晶,称他晚上还要给100多位学生上课,不能耽误。
“当时我们也很为难,一方面询问还没进行完,另一方面又不能耽误100多位学生。”项飞回忆,“我们提出等他上完课再进行询问,我和余晶坐在宋常办公室边聊天边等他的时候,他时不时过来看看我们,而且表现得十分警觉,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难道办公室里有什么秘密?”
随后,当着宋常的面,项飞他们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对宋常的办公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在办公桌里面发现了宋常隐藏的重要证据,这个证据确定了他和陈某的关系,对定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语言可以否认一切,但证据可以还原过去。”项飞说,在跟踪宋常这条线索的同时,他们还跟踪着陈某这条线。
陈某在资本市场做并购掮客很多年了,经常被证监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排查,对稽查人员的调查方法、调查重点、关键点都很清楚,对任何调查人员来说都算是“硬钉子”。一开始陈某就把关于宋常的一切资料都删除得干干净净,试图把宋常掩藏起来。而且陈某除了本名以外,还请大师另外取了个别名叫陈某某,对外都自称陈某某。国发股份董事长说是请陈某某帮忙介绍并购对象,调查组就把陈某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重点排查,但宋常的社交圈里却找不到一个叫陈某某的。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刚开始时调查人员并未能将陈某某和宋常关联起来,直到从其他涉案当事人处收集到更多的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13.77 -2.55%,买入)进行逐一筛查对比,调查人员惊奇地发现陈某某和陈某竟然是同一个人,而这人在宋常的社交圈里叫陈某。把两者关联起来后,调查人员再进一步深入挖掘,发现陈、宋二人关系密切:陈某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期间,宋常为其导师,毕业后也一直有联系,宋常还在陈某的公司兼任首席经济顾问。陈某从事的项目中介业务有赖于宋常,在获取资产转让方或收购方信息后,多次请宋常帮忙介绍对手方,若买卖双方有意向,二人便合作推进并购工作。国发股份停牌前,宋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存在直接联系。
事情到此算是有眉目了。拿到宋常与陈某关系的证据后,项飞松了一口气。他站在中国人民大学校门口,迎着晚风,和余晶相视一笑,摸着早已经饿瘪的肚子,特豪气地说了句:“走,我请你吃煎饼果子!”项飞说,这是那段时间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
千般抵赖赖不过如山铁证
在确认了宋常与陈某的关系后,项飞和余晶的下一个攻坚难点,就是宋常与“张某瑶”“邢某”两个异动账户间是否有直接关联。
经过对宋常关系网的梳理,项飞他们了解到,“邢某”“张某瑶”都是宋常学生,对于这两个账户,宋常表示只是偶尔进行打理,对账户资金也说是对邢某、张某瑶两位学生的无偿资助,试图从操作、资金两方面让“邢某”“张某瑶”两个账户与自己划清界限;对买入国发股份也找了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称自己经过财务分析,认为国发股份迟早会重组,所以买入赌公司重组;他同时还提供了一些虚假证据资料,试图误导项飞和余晶。
“宋常的抵赖自始至终。他既不承认控制学生账户,也不承认内幕交易个股。”面对这位熟悉市场运作的专家,项飞把目光转向了邢某、张某瑶。
“知道作伪证的后果吗?你有家有孩子,就不怕事态发展到把你自己也牵扯进来吗?”项飞摸准了邢某、张某瑶对宋常既有敬意又有顾虑的心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邢某、张某瑶开口了:宋常正是“邢某”“张某瑶”账户的使用者,这让宋常的一再否认成了徒劳。
随后,项飞将宋常所控制的账户2007年开户以来所有委托、成交流水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对比,在近4000条交易记录、近400只股票中,总结提炼交易规律、交易习惯,反驳了宋常“赌重组”的辩解,证明账户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经过对往常交易股票共性的分析发现,宋常作为财务专家,买入股票时多选择财务稳健的公司,而且更喜欢自己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这样他更了解公司情况。平时下单也是小心谨慎,每次委托下单平均金额在28万元和36万元之间。而国发股份2008年以来盈利能力较差,连续多年亏损,2010、2013年两次“保壳”,明显并不符合宋常对公司财务稳健的要求。而且,2015年1月23日14点14分,宋常控制的邢某账户单笔委托买入国发股份878700股,委托金额6713268元,委托金额远超平均值,为其历史交易记录中所有单笔申报最大金额,而且委托价格7.64元高于市价7.60元,盘面价格和成交量被迅速拉高。宋常自己账户买入国发股份的意愿显得尤为急切:2015年1月23日国发股份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最后几分钟,“宋常”账户委托买入国发股份65万余股,委托金额500余万元,此次委托金额为其历史交易记录中所有单笔申报最大金额。宋常控制使用的3个账户买入国发股份的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
在人证、物证等各类证据链条完整的事实面前,宋常皱紧眉头叹了口气:“哎,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就是这个样子,让表面光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受到了110万的“顶格”罚款,同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其实,处罚的金额不算太多。”项飞认为,宋常多次利用其控制的3个账户短线交易其任独立董事的10只上市公司股票,短线交易其中7只股票的行为,因《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已超过两年追诉时效,最后只能对短线交易的3只股票的行为进行处罚,且处罚金额是其法律规定幅度内的顶格处罚,其内幕交易国发股份的行为也因亏损而被罚得很少,《证券法》对违规者的震慑力度不够大。
项飞在总结5年来的办案经验时认为,内幕消息不靠谱,有很多重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未谈妥最后以失败告终的。从事内幕交易既存在重组失败亏损的风险,还存在被证监会调查处罚的风险,得不偿失。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9)国发集团股票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㈩ 国发股份股票还能持有吗

这股太弱,建议换股,60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