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赎回的股票参与分红么
不分红,只要赎回(回购)的股票就属于公司的库藏股票,对于库藏股票是不进行分红,且计算每股收益时,这些库藏股票也必须在注册资本中扣除后才进行计算。
2.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回购股票是利好消息吗
上市公司要回购股票,是因为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可能因为上市的股票过多出现结构的不稳定。对于普通的投资者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在他们那是好消息,他们那是什么坏消息。
除了用作以后募集资金也可以用作高层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本身到达一定职位的时候,对公司有一定的贡献公司为了让员工更加努力的给公司工作,让你有主人翁精神。单纯跟你说你是这个公司的主人之一,你应该努力为公司工作你就信了吗?成年人怎么会那么幼稚呢?你真的给他股票了,他觉得我好好为公司工作,我不光能拿到工资,还能拿到股票带来的分红,甚至说享受这个股票价格不能上涨所带来的身价上涨,那我更愿意为公司工作,所以用作股权激励计划也是完全可以的。
3.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
有利于稳固自身股价,提升品牌价值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夯实股票的估值基础,还能将回购的股票实施股权激励政策,让一些优秀的员工和老员工享受到公司的福利。比如说已经上市公司10元的股票流通市值,在公司回购后以2元、3元的价格卖给公司员工持股,让他们以低价享受到差价盈利的福利。骑牛看熊认为这种做法是为了稳定军心,并在上市公司快速发展后,能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让员工一起享受到企业发展的福利,还会让他们签署一定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
4. 上市公司方面发布回购股票又为什么进行高分红拉高股票价格,意图是什么
二个意图都有利于股价,上市公司如果是先购买的股票再进行的分红,那么此次购买行为可以获得额外分红。如果是先分红后购买,那纯粹是上市公司有钱。
5. 请问 如果上市公司拿出1亿回购自己的股票并且注销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这一亿元就用掉了呢如果是的话,为什么
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一般来说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1)稳定股价(向市场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息);
2)提高每股盈利水平(算是一种理财行为);
3)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出于防止重新增发稀释原有股东权益等想法)。
4)提升股价(变相发放红利,且免红利税)
5)减少流通数量,防止敌意收购。
(备注:要区分增持和回购,回购完成需要注销回购的部分,总股本会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回购)的目的,通常这个行为都会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大幅上扬的。
现金股利发放则是一种最普通的回馈股东的行为。
虽然回购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不过,在中国股票市场确是极为稀罕东西(印象中好像就发生过几次,你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这些个公司圈钱都来不及(连肯好好发红利的都没几个,宁愿送点股票忽悠一下),还肯买回股票来注销?...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关于股票回购问题,在国外股票市场上,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股票回购的案例日渐增多。比较成功的案例有:1992年大豫园合并小豫园、1994年陆家嘴回购国家股等。近期云天化和氯碱B又传出了股票回购消息,从而引起市场各方人士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回购概念股被炒作得红红火火。那么,股票回购的动机究竟何在?方式有哪些?目前,在我国实施股票回购制度的意义何在?本文将结合国内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对此进行分析。
一、股票回购的动机分析
如果从世界经济方面来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国家,乃至不同性质的上市公司之间,其股票回购的动机是不完全相同的。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下述五个方面:
1.防止国内外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著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给股东以比较高的回报)和公司股票价格,以减少经营压力。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著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二、股票回购的方式
关于股票回购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种划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2.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其目的无非是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业既动用剩余资金,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来回购本公司股票,称之为混合回购。
3.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前者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
三、我国实施股票回购的若干政策建议
国外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允许上市公司在特定条件下,通过特定方式回购部分本公司股票,不仅有利于振兴股市、防止敌意兼并与收购,而且有利于稳定股东队伍、充分挖掘管理人员的管理才能,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虽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大规模实施股票回购的条件——《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在局部范围内有条件地实施或推广。
1.允许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部分剩余资金回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仅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够流通的负面影响,而且有利于股市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实现三股并轨创造了条件。
2.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将既有A股又有B股的公司转换成只有A股或只有B股的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A、B股并存虽然在发行初期给发行企业带来了较多的资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A、B股市场不同的运作特征,尤其是两个市场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相差甚远,A、B股并存的公司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沪深两市A、B股并存的79家公司,基本上都是在1997年以前上市,这些公司中有一些公司尤其是上市较早的老公司,上市后一直没有实施配股,即使是实施过配股的公司,其扩张速度较之只有A股的公司也相差甚远。管理层实际上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1997年下半年就已经宣布“一企一股”的政策。因此,我们认为,在B股股价较低,不少公司股价低于面值的情况下,应该允许这些公司回购B股。
3.允许部分发行有A股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可以相应改善股本结构不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问题。《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占到公司总股数的25%以上,但总股数超过4亿股的,该比例为15%以上。从目前来看,沪深两市存在股本结构不符合要求的仅有轻工机械等极少数公司,其中轻工机械总股数1.75亿股,流通股仅占11.4%。此外还有一批国企大盘股,如申能股份、扬子石化、莱钢股份、石炼化、广电股份、电器股份以及云天化等,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比例达到75%以上,但尚符合《公司法》要求。可以看出,将《公司法》中对回购和股本结构的规定联系起来,两者有一定的相关性和配套作用。
4.允许部分业绩优良但股价较低的公司进场回购本公司股票,一方面有利于价值回归,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稳定现有的股东队伍,引导社会资源的流动方向。
当然,不恰当的公司股票回购有可能损害股票交易的公正性和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这是因为,第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可能利用这一内部消息,抢先一步自己买卖本公司股票,从中牟取暴利;第二,企业有可能利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欺瞒一般的投资者。因此,有关部门应该从购入方法、时间、价格和数量等方面严格约束企业行为,并依法禁止不正当交易,防止企业的操纵股价行为
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
反收购措施。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元,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将引起股价上升。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较回购前的0.03元上升30.021元。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6.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问题的简化说明
甲公司股票价格10元1股,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以每股5元价格增发100万股,授予管理人员,但要求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增长1倍为行权条件。
1、在公司公告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确认为公司的股权激励费用,该公司为(10-5)*100=500万元,分三年记入甲公司的管理费用,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
2、三年后企业业绩达标了,100万股全部行权。其情况是员工以500万元构买了企业100万新增股票,企业账务为:银行存款增加500万,股本增加100万,资本公积增加400万。(前三年资本公积增加了500万,总计增加900万资本公积,与在授权日按10元每股发行100万股股票,再用500万元来奖励管理人员达成目标的处理结果是一样的)
3、股票期权行权时,行权价是5元,市场价可能是20元,按实际行权时的市场价与行权价的差额,乘以行权数量,记为员工的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最好在公司股票价格低的时间行权,缴税会少很多,之后涨高了算二级市场赚的,不缴个税)
4、授予期权后的送股,分红后调整行权价,不影响上述内容。
7. 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的好处
1.第一个好处是防止野蛮人获取。通过回购股份作为反收购的辅助工具,一般来说,公司上市后,将成为一家公开透明的公司。除了自身的经营,还需要防止资本市场上的野蛮收购,应对野蛮的资本收购,保护公司正常运营的常见方式是回购股份。一方面,股份回购可以减少市场流通的股份,防止野蛮人恶意获取市场份额,影响公司发展。另一方面,股票回购就相当于减少了市场流通的股本,提高了股价,增加了野蛮人的收购成本。对于散户来说,如果炒作收购的概念,很容易成为上市公司与野蛮人博弈的韭菜。好坏取决于双方的比赛结果。
2.第二股份回购的好处和目的是稳定股价,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当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内部增长明显时,公司管理层认为股价被低估且低于公司内部增长值时,将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抬高股价,向公司发出低估信号。市场。另一方面,股份回购也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在经营良好的情况下,公司现金流充裕。股份回购可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优化市净率和市盈率。对于散户而言,股票回购稳定股价、优化资产的结果是好的,因为这意味着公司经营保持增长,股价被低估,公司现金流充裕。这意味着未来股价上涨空间很大。
3.第三股份回购的好处旨在为管理层和员工提供股权激励。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时期,为持续稳定发展,一般会以股份回购的形式为员工和管理层提供相关股权激励,保持公司管理团队和员工团队的稳定,转公司员工转化为股东,不断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时不影响原股东权益。对散户而言,回购股份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总体上是利好消息,将提升上市公司股价,代表公司良好稳定的经营,使员工成为利益共同体和企业共同体。公司。第四种股票回购是代替分红和合理避税。当一家公司支付股息时,它通常有两种选择。一是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一种是回购股份以提高股价,给股东另一种形式的股利交换。通过回购股票,可以避免现金分红的分红税,提高股价。对于散户来说,回购股票代替现金分红是不利的,这对股东有利。
操作环境:MI 11
8. 股票回购和股票分配有什么关系
好象没有什么关系的,回购是回购,是公司拿钱回购自己的股票,分配是分配
9. 公司回购股票
今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公告明显多了很多,在A股市场中原来这种操作比较少,但是在美股市场比较常见,尤其是近几年美股走出了一波轰轰烈烈的大牛市,其中一种观点就是上市公司在期间进行了大量的回购提高了公司股票的价值,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理论中有一种说法,回购股票的效果基本等同于现金分红,其实想想也可以知道,回购股票减少的是企业货币资产,同时减少了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对于每股所含价值来说是不变的;而现金分红分出的是货币资产,股票数量不变但是价格降低,实际上每股所含价值也是不变的,所以不管是回购股票还是分红派息,其实对股票的内在价值影响是很小的
但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一些财务上的影响,比如利息保障倍数、应收账款周转率、杠杆比率等等财务指标还是会有很大的改善的,一般只有比较深入地研究基本面分析的投资者可能会注意到这些,但是这种改善能够折射到股价上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当然说到底,这种举措更大的看点在于振奋人心、提振股价,让大家看到股东和管理层是觉得现在的价位非常适合持有并加仓的,所以很多小散户看到这种消息就埋头往里冲,其后果可想而知。
最后说一句心里话:在牛市中任何的消息都可以作为热点,在熊市中再大的热点也只是空谈
10. 公司回购股票后还能分红么
只要在分红基准日持有该股,就能分红,公司回购股票不影响其他股东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