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5年六月十九日解禁的庞大集团股票是多少价位发行的
解禁的一般都是原始股,而这部分股票价格一般每股不超过1元,很多是1毛
『贰』 庞大集团为什么遭处罚
证监会对于庞大集团(601259.SH)涉嫌信批违法的调查终于落地。5月16日晚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庞大集团涉嫌信批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0万元、15万元。
庞大集团自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风波不断,主业持续低迷。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庞大集团上市7年来,仅2013年扣非净利为正。为提振业绩,缓解资金压力,庞大集团除了不断融资之外,一年内两次出售旗下4S店资产“粉饰”业绩。
与此同时,庞大集团实控人继去年5月减持1.07亿股公司股份后,目前已质押99.98%所持股份,而公司高管也在进行轮番减持。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
据了解,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三个方面。
具体来看,截至2014年底,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第一大股东,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民公司”)为庞大集团第二大股东,二者是一致行动人。
根据相关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年内两次卖店“粉饰”业绩
公开资料显示,庞大集团主营汽车销售服务,2011年上市。然而上市第二年,庞大集团巨亏8.25亿,令人咋舌。
此后,庞大集团尽管业绩有所回升,但扣非后净利仍不容乐观。2013年至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9.85亿、603.15亿、563.75亿、660.09亿、704.85亿,同比增长10.71%、-5.74%、-6.53%、17.09%、6.78%;净利润2.11亿、1.42亿、2.36亿、3.82亿、2.12亿,同比增长125.55%、-32.86%、66.6%、61.9%、-44.45%;扣非后净利润-4414.48%、-2.73亿、-3063.61万、1.95亿、-2.09亿。庞大集团上市七年来,仅2016年扣非净利润为正。
今年一季度,庞大集团业绩继续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41.23亿、同比下滑10.71%,净利润4579.73万,同比下滑60.82%。
现金流方面,2013年至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92亿、56.41亿、-16.13亿、11.31亿、-24.89亿。这也意味着近几年来庞大集团一直深陷主业亏损的泥潭。
值得一提的是,庞大集团上市后不断扩大资产规模,而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居不下。2011年至2017年,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33%、85.89%、86.01%、81.90%、80.28%、81.52%、78.93%。
为缓解资金压力,庞大集团除了多次进行融资外,还通过卖店回笼资金。
5月14日,庞大集团抛出资产出售公告,公司拟向广汇汽车转让下属五家子公司赤峰奔驰、德州奔驰、唐山奔驰、邯郸奔驰及济南奔驰的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拟定为12.53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预计给本公司带来的收益为6.16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上述五家4S店总资产达12.42亿元,净资产达5.89亿元,分别占庞大集团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2.1%和4.4%,营业总收入为24.3亿元,约占报告期内庞大集团营业总收入的3.4%。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庞大集团一年内第二次卖店“粉饰”业绩。早在2017年6月,庞大集团就通过出售旗下石家庄市誉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预计收益3576.8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继2017年5月17日份庞庆华控制的长城资管“清仓”减持1.07亿股公司股份后,截至目前庞庆华已质押所持99.98%公司股份。此外庞大集团三名高管在今年1月份减持157.5万股后,又有四名高管抛出不超过285万股的减持计划。
『叁』 2015年11月17日下周二庞大集团解禁限售股流通上市,谁知道庞大集团限售股成本是多少急,重仓持
庞大集团601258
增发: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18,556,701股,发行价:4.85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2,952,999,999.85(实施,增发股份于2014年11月17日完成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
『肆』 庞大集团原始股什么时候解禁啊
首发解禁的限售股股东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一般是该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交易后三个月后才能上市流通。另一类是该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一般也就是指大股东或其他特定的持股量相对小的股东,这一类它们一般要等到该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后最多三年以后才能上市流通。
对于股权分置后的限售股指的都是在2006年以前上市的股票,这些股票的原来的非流通股东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了上市流通的权利,但一般都要在该股票股改后的大约三年时间内分段允许上市流通的。
对于增发的类别,一般是该股票有非公开增发等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售时间,主要是防止非公开增发对象通过增发的途径等套取利润,用时间来控制这种行为的成本。
『伍』 众泰汽车和庞大集团重整成功对庞大集团股票有啥影响
众泰汽车和庞大集团两家连手之后,庞大集团破产重整成功之后也开始小有回转。
众泰汽车在经历之前的破产传闻之后迅速开启了自救,在第一时间被庞大集团接盘,这跌宕起伏的涨停王重整之路,也是让外界看的云里雾里。
一、庞大集团接手众泰汽车
众泰汽车在2020年九月彻底破产重整,直到2021年7月1日,中泰汽车材发布公告对外宣称不低于20亿的重整公开招募投资人,后来,江苏深商控股集团以及上海泰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联手作为众泰的后顺备位重整投资人出现。可无奈的是,这两位并没有能够救得了众泰汽车,而在这时候,身为白衣骑士的庞大集团在第一时间接手了众泰汽车,拯救它于水火之中。
二、来头不小的庞大集团
庞大集团,是由79家深圳市重点民企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从事于金融服务业的大型民营企业,这家公司以拓展金融业和房地产为主,目前,在参商集团已经有11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在全力带领庞大汽贸走出泥沼,出手挽救众泰汽车于水火之中 这家公司在,2014年的时候就开始不断创新体制,在实业背景之下,不断地谋求新的发展,在市场中,也是有着一定的名号。
三、庞大集团破产重整
庞大集团在2018年的时候一时风光无两,而在2020年八月之后正式破产,作为曾经的地方改制国企,也是全国第一大汽车经销商集团,去到2019年之后,因为高速扩张导致债务危机,2019年八月因为资金周转不善,最终导致公司破产重整。庞大集团的重整方案是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目前已共计转增了约36.89亿的股票,为了偿还相关的债务,还需要向重整投资人支付约七亿的费用,历时七个多月,庞大集团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后并未立马解除危机,但破产重整的确是成功了。这件事对于庞大集团的股价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股价在破产重整成功后小有回转。
总结
对于汽车制造行业来说,上市之后管理股票,的确是需要一定的技术指导和经验,恒大集团拯救了众泰汽车之后,但却没能够敌得过自己的破产重整,深商集团能否成功的帮助众泰汽车解除债务危机,两家联手未来会不会抬高股价还是要交给时间和市场去决定。
『陆』 继海马汽车之后,庞大也实现了扭亏为盈!
“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
就在举国抗疫的时候,我们于昨日迎来了2020年的立春。从迷茫到恐慌,再到淡定和清晰。虽然大多数人仍然“宅”在家里,亦或戴着口罩出去短暂地溜达几圈。可我们始终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因为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
我们不停地刷新着各类信息,试图在苦难的气氛中去寻找那些让人高兴的事情。一丝正能量、一则好消息,会比往常的任何时候都能让人更加欣慰。
而最近给我们带来车市正能量的企业,是庞大集团。
相较之下,庞大的危机似乎更为严重,即便是通过“瘦身”也无法避免地走到了“资产重整”的那一步。
2019年5月,庞大集团向北京冀东丰借款1700万元,因逾期无法偿还,最终被北京冀东丰上诉至法院。
2019年9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同月,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国民运力三家公司宣布将组成联合体,成为庞大集团重整意向投资人。
经过三个多月的重整,目前庞大集团已经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庞大”变更为“ST庞大”。同时也有了这份“扭亏为盈”的业绩预盈公告。
先有半个月前的海马汽车扭亏为盈,今有“破产边缘”的庞大重整新生,虽然并不能以此论定二者就已经安然渡过了危机,但对于他们而言都无异于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喘息时机。也客观上为我们带来了两股车市的正能量。
马曰:
就在举国抗疫的当下,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国人那不抛弃不放弃的可贵拼搏精神。在苦难面前真正地抬起头来,从而使得整个社会都呈现出更为强大的自愈能力。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上至国家层面,下至每一家企业,每一个个体,我们都会找到解除危机的方法,最终迎来那一道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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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庞大集团明日解禁12.37万股是好事吗
利空。可以换成钱了
『捌』 庞大集团因披露信息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吗
2018年5月16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公司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子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明确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庞大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庞大集团在《调査取证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已收到,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作为“证据持有人”签名。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庞大集团公告、资产管理协议、收益互换协议、庞庆华出具的承诺函、授权文件、情况说明、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据、公安机关文书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
庞大集团未披露涉案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刘中英。
『玖』 庞大集团的解禁股股价大于现在的股价该怎么办
限售股解禁,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小即对解禁的该股造成短期性下跌的影响,大即对拖累大盘短期性下跌
『拾』 庞大集团让谁收购了
庞大集团目前是由黄继宏代表的深商集团成为庞大集团实控人,据了解,庞大集团因债务问题重组,方案是“债转股”,重组之后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庞庆华及关联自然人持有的合计12.29亿股公司股票将划转至深商北方的证券账户。本次权益变动后,黄继宏将成为庞大集团实控人。
一、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深商集团
2020年5月30日,深商集团召开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一致表决同意深商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商北方将其全部巨额集团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先生。委托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2,890.57万股代为行使表决权,同意深商北方在巨人集团司法重整期间,受让巨人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划转的巨人集团122,890.57万股股份。股份转让后,深商北方直接持有庞大集团12.02%的股份。同日,深商北方股东深商集团作出决定,同意前述向深商北方受让股份事宜。
综上所述,黄继宏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为庞大集团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付出必要的成本,以支持庞大集团重整。为此,深商北方已将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1,228,905,700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