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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行股票股利分红的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4-26 23:03:36

A. 我国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股利分配方式是哪个

股利分配的形式有:
(1)现金股利。发放现金股利是股利发放中最常见的方式。在我国现金股利俗称"现金红利"。
(2)股票股利。这是指采用增发股票的方式向股东分派股利。发放这种股利时,一般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增资手续,然后根据股东所持股票数按应发股利的等值比例折算后,发放股票。
(3)财产股利。这是指公司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所发放的股利。
(4)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签发远期票据或用发行公司债券来抵付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5)清算股利。清算股利严格地讲应称清算分摊额,它是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分配,将股东缴入的部分资本予以退回,而不是一种由于盈利而对收益的分配。
二、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只能采用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这两种股利分配形式。但在实践中,上市公司还采用了配股、股票回购等多种方式。

B. 在我国,为什么现金股利对股价的利好效应远远不如股票股利

你好,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可以剌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减少公司的现金,又可使股东分享利润,还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因为对长期投资者更有利的股票股利,侧重于反映长远利益,对看重公司的潜在发展能力,而不太计较即期分红多少的股东更具有吸引力。

C. 股票股利、股票红利、红股是一个意思吗

‘股票股利:股票股利在会计上属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种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还有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它是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我国实业中通常也将其称为“红股”。

股息和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的两种基本形式。股息是指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指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或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东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东的基本经济权利。

D. 股票分红怎么扣税

股权登记日买入,除权后26日前卖出也会在26日得到分红。

根据现行的股息红利税收取标准为: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所以你的分红会扣税20%

新政实施后,上市公司会先按照5%的最低税率代缴红利税,此后按照投资者卖出的时间不同,再来补缴15%到5%的税费。也因为这样,很多投资者在股票卖出之后,才会发现原来账户里的钱变少了。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分红送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公积金分红,即摊薄现有股份的转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转增10股,即为公积金分红,这种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税;另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红,通常投资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实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为盈利分红,这部分收益需个人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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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与除权产生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

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

E. 上市公司的股票股利多少(分红)是怎么确定的在什么时间发放

上市公司的股票股利多少是由公司根据既定的股利政策和经营情况来确定的,一般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时间不定,大致几周内完成。所以需要重点关注公司中报、年报,股东大会时间和决议,以及其他停牌公告。
上市公司发放红利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大会一般在中期报表或年度报表公布后召开,所以一年最多分配2次,时间在股东大会后一、二个月。

红利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一般是每10股,派发XX元,股东在获得时,还要扣掉上交税额。普通股股东所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称为红利。普通股股东所得红利没有固定数额,企业分派给股东多少红利,则取决于企业年度经营状况的好坏和企业今后经营发展战略决策的总体安排。

F. 我国上市公司为什么热衷于股票股利分配

你说的是高送转股票,不是送钱分红。
高比例配送股票后,上市公司盘子变大,主要目的是圈钱,和定向增发区别就是面向所有持有人。

G. 股票中的股利发放

送红股是指将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以股票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意思是:上市公司将净利润不以“现金股利”的形式、而以发放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结果是利润转化为了股本。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 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 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 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不优于分配利润。这两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但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分配利润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

H. 上市公司分红公司真的出钱了吗还是只是一个概念在玩转股民自己的钱

上市公司分红应该是公司从经营利润中拿钱出来回报股民,应该是公司支出费用。可是实际分红除息后,股民得到了名义上的分红。

但是同时实际拥有的股票价格却扣除了相应的金额,但是股票的价格实际上是股民用钱维持的,说到底全部是股民的钱,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上市公司根本没有拿出钱来分红。

股票是对上市公司投资形成的,这在资本市场叫一级市场,股票是从别人手里买的,这叫二级市场,但股票最终是来自一级市场的。股票的价值就叫市值。

对公司投资后,钱变成了上市公司的钱,这就是法人财产权。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也是法人财产权,公司从法人财产中拿出钱来给,确实是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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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红除息与除权对股民资金的影响: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

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

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

I.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取得哪些成绩

一、股利分配的特点

按照从历史到现实的时间发展顺序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①股利分配形式多样化。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主要有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三种方式,但在此基础上又派生出将派现、送股与转增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再加上配股,使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方案显得更为复杂。②不分配的公司多。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资产,给投资者超过储蓄收益率的较高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但是,中国的上市公司很多缺乏这种应有的责任感,每到公布年报时,一些上市公司漫不经心地用“暂不分配”就把投资者轻易地打发了,使投资者对股利回报的热望成为泡影。③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由于没有把投资者的利益置于应有的位置上,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没有明晰的股利政策目标,在股利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上缺乏长远打算,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④上市公司股票股利分配较多,在股利分配中占重要地位。很多上市公司选择了送红股的分配方式,这也构成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一大特色。虽然从整体来说,选择现金分红的公司要多于股票分红的公司,但从股利金额来看,相对而言,现金股利的分配率较低,股票股利的分配率较高。⑤股利分配往往与再融资行为相关联。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后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实施配股,加之证监会对配股资格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

二、影响上市公司分配行为的因素

影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有:

1.盈利和现金流量。上市公司业绩下滑是造成分红政策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利润的大幅下滑自然制约了分红的实施。在业绩滑坡造成可分配利润减少而难以实施分红的同时,现金不足也成为不分配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支付现金股利,上市公司会有一笔支出,因此只有在公司现金充裕、短期偿债能力不成问题的情况下,才会发放现金股利。一些公司虽然每股盈利尚可,但若仔细分析其财务数据,就会发现应收款占资产的一大部分,每股现金流量为负数,想派发红利也是有心无力。

2.企业规模与股权结构。一般来说,公司股本规模越大,股本扩张空间也就越小,倾向于以现金股利的形式支付股利,从而派现的比例大,送股的比例小。小盘股股本扩张能力强,主要以送股的形式发放股利,股利支付率就越低。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倾向于低股利支付,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倾向于高股利支付。此外,不同股权结构的公司的股利分配也有一定差异,国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较低,内部人控制效应较强,并且国有股权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相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放弃股利分配的可能性更大。

根据现代股利政策理论,股东们(包括大股东)为了降低代理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往往具有较强的促使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的意愿。因此,大股东应是最愿意获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了。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由于一些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后,大股东甚至地方政府等利益方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取好处、套取现金,大股东实际上用从证券市场直接“圈钱”的方式,替代了合法地通过分红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取得现金。这也是为什么国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较低甚至不分配的原因。

3.投资者偏好。在我国,证券投资者偏爱送红股而不喜欢现金股利,这其实是中国股市不成熟的产物。首先,上市公司很难以现金分红的方式满足在二级市场上高价购进其股票的投资者的收益要求。由于占大比例的国家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其转让价格自然要低,而二级市场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价格一般要高于法人股价格几倍甚至几十倍。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一般的分红比例,二级市场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息收益率就远远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以送红股的方式分配,虽然只是对股东权益的稀释,但是,送红股后,若股价能高于除权基准价,走出填权行情,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获利空间就比派现得到的要多。即使除权后没有填权行情,但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送红股是以股票面值计入资本的,而一般来说,送股后每股净资产仍超过每股面值。所以对股东来说,送股即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获得了股票,由此形成了上市公司对股东在分配上一般采取股息率畸低或送股方式分配的局面。

4.适应政策法规的需要。上市公司为适应管理层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有关配股资格的规定,而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分配行为,如前几年的“10%”现象。在2000年年末,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证监会提出会考虑把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不少公司闻风而动,以防踏空政策,一改铁公鸡一毛不拔的做法,开始对投资者派现,这也是导致2000年年报公布后不分配公司减少的最主要原因。

三、现行股利分配行为的后果

1.对市场的负面影响。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条件下,股票的市场价格是以股票的内在价值为轴心上下波动的。股票的内在价值,又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为依据,而公司的股利政策,则是衡量公司经营业绩及其成长性的一个重要尺度。在西方发达国家,股利政策的差异是反映公司质地差异的极有价值的信号,但中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尽管一些学者通过实证分析表明了“股利相关论”对中国的上市公司同样适用,但这种相关论更多地表现为股票股利与股价的正相关和现金股利与股价的负相关关系。一些连续派现且股利支付率较高的公司,股价表现平平,股票长时间遭到市场的冷落。相比之下,一些大比例送股的公司,在送股消息出台前或出台后股价却大幅度攀升。上述状况的存在,违背了市场自然的和本来的逻辑,扭曲了股利政策与股价决定之间的关系,导致股价严重失真。

2.对投资者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是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与所获投资收益严重不对称;二是不利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资者在企盼现金股利而不可得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股票的频繁换手获取短期价差以实现资本利得,而不规范的市场又在很大程度上使投资者的这一愿望能够得到满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规范的股利政策对投资者投机行为的生成难辞其咎。

3.对上市公司自身的负面影响。大量的上市公司热衷于送红股,不仅导致股本规模急剧扩张,原有股东利益被高度稀释,而且使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市场形象。一般说来,股利政策规范的公司,其行为也必然是规范的。但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股价之间被扭曲的关系,对规范运作的公司却是一种亵渎和打击,而对不规范的公司在客观上则起到了某种刺激和鼓励作用。这破坏了市场公信力,使市场无法形成客观、公正的公司价值评价机制,并有可能因此动摇规范公司的分配理念,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四、相关对策

(一)加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工作。由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基础。我们应尽快推出国有股减持的改革措施,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消除导致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性缺陷,使投资者能够参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

(二)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教育与监管。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而股利政策的理性化程度,则是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上市公司的教育似乎比对投资者的教育更为重要。应使上市公司深刻认识培育投资者分配回报机制,对从源头上防范和降低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增强给投资者回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三)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有关规范。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派现,这种做法对约束公司“内部人”行为,降低代理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效果相当明显。中国应该借鉴这种做法,进行这方面的立法,通过带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制度规则,迫使公司善待股东,引导公司逐步实现股利政策的理性化。

(四)引进国外的先进做法为我所用。比如,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股利分配形式,具有现金股利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公司股本扩张过快使业绩严重下降时,通过股票回购可达到缩小股本、改善业绩的目的。当然,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有可能带来刺激市场投机,引致股价波动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实施严格监管,完全可以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应配合对上市公司经理层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考虑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另外,可考虑开征资本利得税,运用税收的影响,打击投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股,使股利收益与资本利得之间税收均衡。

参考文献:

[1]吕长江,王克敏。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9,(12)。

[2]魏刚。中国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