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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个人股东分红个税

发布时间: 2021-04-27 03:55:07

A. 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

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

个税计算器计算公式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金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说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B. 股东分红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

股东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税额按照所得金额来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股票个人股东分红个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 股票分红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
5、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如果分红超过12万,该股东需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申报

综上所述,分红个税计算为:
分红额*20%
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
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

D. 股票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股利分红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股票个人股东分红个税扩展阅读

股票红利的市场特点有以下:

1、红利股票的变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很多的隐含信息,从不同层面去理解高分红的结果可能完全歧义。

2、企业管理层总试图维持一定的分红水平, 这种水平从长期看是公司可以达到和可以承受的。分红水平的高低,不过是所有者、管理者和公司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在重复博奕中的均衡结果,而高分红则往往不过是杀鸡取卵式的一次博奕的均衡结果。

3、Elton和Gruber于1970年进行了股票市价和分红水平之间相关关系的调查,结果没有发现两者之间明显的相关性。Black和Scholes1974年进一步证明高分红不意味着高股价,低分红也不意味着低股价。

E. 股东分红个税计算

股东分红*20%=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

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

(5)股票个人股东分红个税扩展阅读: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中国政府网

F. 年底股东分红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G. 给个人股东分红怎样代扣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H. 股利分红需要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⑴所有股东是企业,股东分红给企业时,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企业与企业之间,税率不同,要补交企业所得税率差额。

⑵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要交个人所得税。⑶有限责任公司查账征收企业,分给个人股东分红,要交20%个人所得税。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比例为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应当由向个人股东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

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

⑵(支付给个人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

⑶到月底交税时(用税票作为凭证)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间股东分红(企业股东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某企业(附董事会决议)

⑵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某企业

贷:银行存款

注:将汇款单和收据,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内

(8)股票个人股东分红个税扩展阅读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即20%x25%=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

第一步,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即20%x25%=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

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