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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股票买卖

发布时间: 2021-05-01 20:35:46

⑴ 股权转让利好还是利空

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1)股份转让股票买卖扩展阅读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股票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四)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⑵ 股份转让与股票买卖一样吗

这个肯定不一样的 股票是上市交易的 股权是不公开的交易行为

⑶ 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和股票买卖

定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票买卖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交易。
二者不同点为股权转让是将股东权益进行转让,而股票买卖则不牵扯股东权益转让,只是一种交易行为。

⑷ "股票买卖"与"股票转让"是一回事吗

你好!你问的这个鬼问题简单的说,股票买卖就是在二级市场(股市,上交所和深交所)上进行的股票买卖;股票转让就是没有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东对自己持有的股票进行的转让。

⑸ 买卖股票,不是股权转让吗

有区别。
首先,股票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
个人转让股票是指个人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股票。

其次,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权转让种类包括: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二,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三,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四,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五,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限制包括: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
⑴、封闭性限制
⑵、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⑷、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⑸、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三,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四,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而且,根据《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股权是指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个人转让股权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所以,转让股票和股权转让是有区别的。

⑹ 如何才能将手中的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卖出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一、委托方式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二、申报时间
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1.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2.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3.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四、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
1.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效。
五、成交模式:
(一)点击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成交。
1.成交原则:
(1)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可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提醒你: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份成交。
(3)定价申报之间在协议转让方式内不能成交。
(二)互报成交:互报成交确认申报之间的成交。
1.成交原则:
(1)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各自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确认成交。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效。
(三)定价申报自动匹配:收盘前,系统对未成交定价申报的自动匹配成交。
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且尚未成交的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⑺ 股票二级市场买卖算股权转让吗

首先,股票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
个人转让股票是指个人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股票。

其次,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权转让种类包括: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二,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三,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四,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五,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限制包括: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
⑴、封闭性限制
⑵、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⑷、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⑸、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三,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四,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而且,根据《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股权是指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个人转让股权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所以,转让股票和股权转让是有区别的。

⑻ 什么是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有何不同

您好,

关于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这个问题,

1、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1. 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 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 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⑼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跟股票买卖有什么区别

一、股票的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公司法》对股票转让的主要限制有:
1.转让场所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2.发起人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解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该转让比例限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4)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内部转让
1.章程另行规定的,按章程规定处理。
2.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外部转让
1.章程另行规定的,按章程规定处理。
2.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3.同意
(1)明确表示同意;
(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股权对外转让的程序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解释】对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继承
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