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涉及公司股权问题该怎么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2. 离婚时股票账户余额是零,原来挣到的钱能分到吗
原则是可以分的!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
3. 股票卖出后,钱没到账是怎么回事
根据现行交易制度,账户上持有的股票卖出成交后资金立即到达证券账户,但这笔资金当天可用不可取,也就是说可以买其它股票,但取现要等第二个交易日。我国股票交易实施“T+1”的交易方式,T指交易登记日,T+1指登记日的次日。即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而当日卖出股票的资金,要到下一个交易日利用印证转账取现到银行卡。
4. 我和前夫离婚前买了支股票,离婚后不到半个月涨了,他将股票卖掉.请问我该得到属于我的那份吗
如果在离婚时是协议离婚,且涉及到了股票的分割,且股票归对方所有,则你不能再主张分割。如果在离婚时未涉及股票的分割,则现在可以提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