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东是一个企业的所有者吗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是一个企业的所有者。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严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股东权利:
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权: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2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第六章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原因),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直接索赔权: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提议召集权: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其他权利:注意: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单独股东权”,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少数股东权”,以维护小股东利益。
Ⅱ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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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股票代表持有,对股票公司所有权,这种群是一种综合红利,包括什么
如果你的股票一直在手里拿着,你可以去享受公司上涨的股息分红,股票上涨所带来的利润,当然也有股东参与公司大事的投票与否决权。
Ⅳ 怎么理解“股票的所有者是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有权参与公司管理”
这是关于公司的最初概念。股票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是全体股东出资建立的,公司不属于任何单个股东,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公司的管理自然是由管理层参与的(日常的管理)。大事是由董事会决定,5-19个董事。最大的决策是由股东大会决定。 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只能通过股东大会,获得多数股份的意见将得到贯彻。(一般是2/3以上通过) 当然随着公司的发展 典型的公司的控制权 已经从股东(多数股份)-----董事会----总经理(管理层)转移。
所以并不是你持有一个公司的权利,就能参与管理。(否则就乱套了)
关于此方面的知识 ,详情请阅读《现在公司与私有财产》,我的疑虑就是从此书中找到答案的。 主要是书中的第五章 关于控制权的转移的。
Ⅳ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哈罗,您是问这句话的含义吗?首先这句话是正确的,企业发展需要募集资金,于是它选择上市发行股票,这些股票相当于债券的性质,但债券是到期要还本付息的,而股票的话,企业不用还本的,再说明白点,就是社会公众用自己的钱来买该企业的部分所有权。这个所有权的多少取决于您手中持有的股票数量的多少,基本单位就是“股”。比如现在某只股票10元钱,您买了1000元的该公司股票,则您手中就有100股的该公司所有权,享受分红、派息、增发、配股、转让的权利。有什么我没解释明白的地方欢迎追问!
Ⅵ 股票代表其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意思是公司是股东的吗
是的。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也算是该公司股东,享有该公司分红。只是你是小股东。
Ⅶ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什么意思具体解释下举个例子更好。
刚回答过同一个问题,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问的。。。
“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意思是比如一个企业发行了一亿股股票,就相当于发行了一亿个基本单位的股票(股票就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手握股票就是手握享受企业这部分资产产生的收益的权力)。您如果持有1股股票(其实应该最低是100股为单位进行交易,我只是简化问题让您更容易明白),您就享受上述企业上市这部分资产的一亿分之一所产生的终身收益,这些收益公司自己是不能拿的,都要分给您。这个权力就是“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Ⅷ 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什么
正确答案是“所有权”。而给出的答案C选项“物权”是错误的。本人刚才也在做这道题,结果在教材股票这一章节的第一页就有原文。祝考试通过!
Ⅸ 公司股东是公司股票的所有者,这句话对吗,为什么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具有所有者权益,股票只是你作为股东的凭证。
Ⅹ 股票持有者算是股东吗
只要持有改公司的股票就算是该公司的股东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