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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

发布时间: 2021-05-17 21:51:22

❶ 请问,新三板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哪些啊

新三板股权激励的模式有以下十一种
模式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通过授予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操作程序或流程如下:

(一)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1、董事会负责制定激励计划;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
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4、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
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1、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对激励对象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
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三)股票期权行权程序

1、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模式二:限制性股权

限制性股权是指挂牌公司以低于二级市场上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以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权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业绩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限制性股权的特殊性便在于方案一经通过,员工在数月之内一般就能成为公司股东,只不过其股份存在漫长的锁定期。这对于员工的心理压迫非常强烈,员工要变成股东须投入自有资金,且这些行为不可逆转(股票期权可放弃),员工只能竭尽全力去实现解锁条件。

模式三: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

相对于其他激励模式,虚拟股权操作更加简便,虚拟股权方案的制定、操作均只需公司内部通过即可,且未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其实质为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同时虚拟股权的影响可以一直延伸下去,并不因为股票价格、行权、解锁等事项而受到影响,其最大的制度价值在于利用虚拟股权给予的分红权调动企业员工为公司长远发展而共同努力的积极性。

模式四: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与虚拟股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与虚拟股权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均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实现了相应条件后可依据该种权利获得分红。对于公司来说,操作非常便利,只需公司内核审批,无须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亦不存在资本操作的一系列难题。

但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直接以股票价格的升降作为支付激励对象的分红标准,可能导致激励对象过分关注股票价格的升降。且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弱式有效性,股价与公司业绩存在较大偏差,这一客观原因会让员工忽视对于业绩的追求,从而背离激励初衷。

模式五:账面增值权

账面增值权是股票增值权的衍生方式,增值权也是指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
这种方案与公司股价的变化无关,只与公司净资产挂钩,参考系数主要来源于公司净资产的增减。

举例来说:一家新三板公司与公司总经理确定的激励方式是授予其10万股的账面增值权,授予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0元,期限是3年,挂牌后3年内经过管理层和这位经理的共同努力,公司年报披露每股净资产涨到了20元,那么这个时候公司需要向这位总经理支付的对价就是10万*(20-10)=100万元现金或等值的股票。至于选哪种可以在协议里约定优先权或由被激励人自行选择。

这种方案一般适用于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尤其是在配合股改的时候更好一些。对于新三板公司来说,建议账面增值权方案在激励协议里采用股份支付的方式更好,效果更加显著。

模式六:延期支付

此类方案一般是在年初时为激励对象设计出一个年度的薪酬收入计划,在超过年终奖等业绩指标之上的部分另行设置一个风险收入指标,当我们的激励对象业绩达到这个风险收入指标后,就可以获得风险收入。

模式七: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ESOP)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份由员工持平台持有,持股平台按照一定的运作规则分给每个符合条件的员工,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持股平台进行管理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

ESOP有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两种,广义是全员直接持股计划,狭义就是我们常说的员工持股会,持股平台持股等间接持股,且范围也不见得是全体员工。
员工持股的购股方式:

1.员工以现金方式认购所持有全部股份;
2.员工通过融资方式(可以是大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向员工提供专项基金)来认购所持股份;
3.公司将历年累计的企业年金或其他公益金转为员工股份分配给员工;
4.从公司的奖励基金或福利及基金中提取一部分用于购买股份分配给员工。
一般项目中这四种方法是可以结合使用的,以期最大限度的满足激励计划的需要。

模式八:业绩股票(份)

业绩股是达到一定业绩条件就授予激励对象一定的股份。业绩股通常和期股、限制股、虚拟股、增值权综合在一起使用。

项目中采取这种方案时需要考虑的主要设计要点在于:

1)在年初设计业绩指标时为激励对象确定一个合适的业绩目标和与之相对应的股票授予数量或激励基金提取额度,若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通过了业绩考核,公司就奖励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者提取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用于购买预定数量的股票。
2)业绩股票的考核年限一般是3-5年
3)业绩股票要设置一定的期现禁售期,激励对象如果是公司的董事、高管的其持有的股票每年转让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和被激励对象的协议也可以严于公司的禁售期。
4)业绩股票有严格业绩要求,如果激励对象未能完成业绩要求,或者出现业绩股票协议约定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者离职等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未兑现的业绩股票。

模式九:干股

这里的干股不是一个法律定义上的名称,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事实上就是股份赠与而已。股东和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前签署一份股权赠予协议,以该协议为依据,在条件满足之后,激励对象依据此协议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分红权,这里一般是要将表决权剥离的。

实施要点:
1)取得干股的赠予协议为前提,如果赠与协议无效、解除或被撤销,则对应的干股取得也就不存在了
2)干股为无偿取得,不需要激励对象用自己的资金购买相应的股权
3)干股是否为完全股权,是否有表决权取决于股东和激励对象签署的赠予协议约定和公司章程
4)激励对象所取得的干股是没有交易权的,不能买卖
5)干股不受公司股价高低的影响实际上就是拿出公司一部分净利润来进行分红

模式十:激励基金

这里的含义是当公司当年业绩达到考核标准时,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或增加值部分提取一部分作为激励基金,分次发放给激励对象,要求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配比一定比例自筹资金,自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并锁定一定期限,以达到留住人才长期激励的效果。

模式十一:定向增发

准确的说定向增发是手段不是模式,这里拿出来探讨主要还是考虑到常见、常用。挂牌企业通过向员工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使员工直接持有或增持公司股票。从严格意义上说,这是最为常规的做法,这种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一般具有一定的折扣,对公司而言,成本较低,但员工持股后转让限制小,起不到长效激励的作用。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权激励最全的模式了,除了模式以外,股权激励还有更多考虑要素,
比如,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是哪些、激励计划实施时间的授予时间表中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日是什么、以及股权激励专项的实施流程、股权激励平台设置的准备工作及相关文件制作等等
本文来自梧桐系列课第四期——赵晓岑律师《新三板股权激励》

❷ 股票期权是什么意思

你好
股票期权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股票期权的征税问题

(一)股票期权制,英文为“Stock Option”,其含义为公司以书面形式给予本公司人员购进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目前比较多的是经营者股票期权,它是企业给予经营者的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凭借这种权利按约定价格购买未来一定期限内公司股份的权利。实行股票期权制的目的,是要在公司人员与企业长期利益之间建立一种资本纽带,将个人命运与企业命运牢牢地捆在一起。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1952年产生于美国,1974年这个计划得到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认可,尔后股票期权制在美国开始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排名前50位的大公司中,有80%的企业已向其高级经理人员实行经营者股票期权(ESO)的报酬制度,高收入中来源于ESO的比重越来越大。到1999年几乎100%的高科技公司、大约90%的上市公司都有股票期权计划。硅谷绝大部分企业采用经营者股票期权报酬制度,还采用员工持股制度,如微软公司等。股票期权的分配形式除美国外法国等国家中也较流行。
(二)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逐步完善,我国对于经营者分配制度、激励和制约制度的政策也在不断变化,提出了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将期权与期股作为资本参与分配的一种新的探索。
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允许用国有资产增值部分作为股份进行奖励.允许民营科技企业采取股份期权形式。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少数企业中可以继续探索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份等分配方式。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收入分配
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实行期股、期权制汀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选择部分高科技公司作为试点单位。上海、武汉、深圳、北京、济南、沈阳等地的政府也选择了部分企业进行股票期权分配形式的探索,并形成各地的期股模式。随着探索的进一步深入,地区模式的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从股票期权的取得看,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在试行中较多的是期股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购买性期股、报酬性期股和抵押性期股。购买性期股是指经营者按约定的价格直接拿出现金购买企业股份或股票,股票要在经营者任期期满后方可上市或转让。报酬性期股是指经营者不需拿出现金,仅就其应取得报酬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期股,如试行年薪制的企业,将经营者年薪收入中部分用于购买股票,按规定期限兑现。有的企业则将对经营者奖励的一部分收入转为期股。抵押性期股指的是经营
者拿出一定风险抵押金,在经营过程中如达不到合约规定的指标,以抵押金抵扣;如超过合约规定的指标,按增长利润的一定比例,以股票形式奖励给经营者。此外,从期股运行形态看,除有取得实股外,也有虚拟股票的兑现。虚拟股票是指企业并未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给个人,而是在企业内部虚构一部分股票,仅在经营者账上反映。经营者未真正持有股票,其收入就是未来股价与当前股价的价格差。
(三)当前,我国对股票期权的政策也在不断研究之中,从个人所得税方面看,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公司向雇员(内部职工)发放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凭该认股权证,或按事先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票(一般低于市场价或当期股票发行价);或按当期市场价格的一定折扣转让本企业持有其他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股票等有价证券;或按一定比例为该雇员负担其进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的,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工薪收入征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政策的精神看,主要是对个人取得的期股作了明确。
(四)美国是积极推行职工持股制的国家,有专门对股票期权的税收规定,通常是取得期权时不缴税,税收递延至用期权交换等值股票或销售股票时。具体分鼓励性股票购买权(ISO)和非限定股票购买权(NSO),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对ISO又区别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和不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对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按长期资本利得课税,最高税率不超过28%;对不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按一般收入课税,最高税率达39.6%。对非限定股票购买权因无限制条件规定,取得购买权时(知道购买权
市价)或购买权换取股票时(不知道购买权市价),就按薪金收入课税。
对鼓励性股票购买权,取得期权时,必须符合美国税法第422章规定,从取得期权到换取股票时必须均是员工。ISO计划不能超过10年,员工必须在10年内换取股票。个人持有期大于规定,即自取得期权起2年,换取股票后1年,期权价格必须大于或等于取得期权时股票市场价格。
(五)我国的股票期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一种资本化表现形式。期权通过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经营者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的发展除经营者因素外,还有其他诸多因素,股价有时不能完全代表企业经营状况,要实施股票期权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
我国加入WTO之后,外资企业进一步发展,国有企业分配形式资本化,与股票期权这一分配形式相关的政策法规必须尽快研究出台。从目前出台的政策情况看,仍停留在对股票期权制中期股的规定上,而外资企业中大部分是期权形式。笔者试从期股、期权的区别上来谈谈对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看法。
首先,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所得是个人所得的一种形式,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由于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可以采取无偿分配、折价出售、价格补贴和市场价出售等多种方法,所以必须分清不同情况,特别要分清个人取得的是期权还是期股。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购买股份的权利,只要支付权利金,以权利价买进。个人在行权前没有收益,在行权之后可以市场价卖出,其中差价即收益。期权拥有人有收益权,无所有权。在期股制中,个人取得的是股份的凭
证(股票),获取方式一般以既定价格一次或分期补人方式获取股票,经营者必须拿出现金(包括用部分奖励金)购买,在期股价款支付完毕后,期股所有人享有所有权及全部收益权,股票可全部变现。
对取得期股所得,要区别是否规定持有期,对无持有期的股票,征税环节应在实际取得股票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课税所得额应为取得股票时该股票市场价--认购价(折扣价),所得允许行权期内分解。对有持有期的股票,应在股票持有期到期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股票出售时再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税。课税所得额应为出售股票价格--取得股票当日该股票市场价(目前我国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税),股票在未出售期间,分得股息、红利,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对取得期权所得,征税环节应在期权行权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课税所得额为行权价--权利价--权利金,允许从期权许诺日(契约生效日)至行权日的期间内进行分解
期权的概念
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了一笔费用(权利金)之后,获得了期权合约赋予的、在合约规定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拥有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与此不同,期权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买方支付权利金后,有执行和不执行的权利而非义务;卖方收到权利金,无论市场情况如何不利,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则负有履行期权合约规定之义务而无权利。
期权也是一种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是已经规范化了的。以小麦期货期权为例,对期权买方来说,一手小麦期货的买权通常代表着未来买进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一手小麦期货的卖权通常代表着未来卖出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买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卖出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而卖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买进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
期权的价格叫作权利金。权利金是指期权买方为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向期权卖方支付的费用。对期权买方来说,不论未来小麦期货的价格变动到什么位置,其可能面临的最大损失只不过是权利金而已。期权的这一特色使交易者获得了控制投资风险的能力。而期权卖方则从买方那里收取期权权利金,作为承担市场风险的回报。
二、期权的特点
(一)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
如图1-3,对于成本为1800元/吨的期货多头部位,价格每上涨一元,部位盈利就增加一元,价格每下跌一元,部位亏损就增加一元。对于期货空头部位,则正好相反。
损益 1800 期货价格 图1-3 期货部位损益图如图1-4,是执行价格为1800元买权多头的损益图。其到期损益图是条折线而不是一条直线,在执行价格的位置发生折角。如果期货价格小于期权执行价格,买权处于虚值状态,在到期时没有价值。买权的买方将损失全部的权利金20元,但无论期货价格跌有多深,买权的买方的亏损都不会再随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货价格为1820元,则买权处于损益平衡状态;如果期货价格大于期权执行价格,此时买权多头与期货多头部位的性质相同,买权的损益与期货价格的变化之间开始呈同向变动关系。
损益 1800 1820
期货价格 图1-4 买权多头损益图
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二)期权交易的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的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
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三、期权与期货的区别
(一)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具有合约规定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期权交易中,买方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是否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卖方则有被动履约的义务。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卖方则必须以履约的方式了结其期权部位。
(二)买卖双方的盈亏结构
期货交易中,随着期货价格的变化,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与亏。期权交易中,买方潜在盈利是不确定的,但亏损却是有限的,最大风险是确定的;相反,卖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潜在的亏损却是不确定的。
(三)保证金与权利金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交纳交易保证金,但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权利金,但要交纳保证金。
(四)部位了结的方式
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中,投资者了结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种:平仓、执行履约或到期。
(五)合约数量
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只有交割月份的差异,数量固定而有限。期权交易中,期权合约不但有月份的差异,还有执行价格、买权与卖权的差异。不但如此,随着期货价格的波动,还要挂出新的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因此期权合约的数量较多。
期权与期货各具优点与缺点。期权的好处在于风险限制特性,但却需要投资者付出权利金成本,只有在标的物价格的变动弥补权利金后才能获利。但是,期权的出现,无论是在投资机会或是风险管理方面,都给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
四、为什么交易期权
(一)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期权以期货合约为标的,可以说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权既可以用来为现货保值,也可以为期货业务进行保值。通过买入期权,为现货或期货进行保值,不会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风险。通过卖出期权,可以降低持仓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执行价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权的综合使用,使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体裁衣的保值策略成为可能。
(二)期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投资策略。期货交易中,只有在价格发生方向性变化时,市场才有投资的机会。如果价格处于波动较小的盘整期,市场中就缺乏投资的机会。期权交易中,无论是期货价格处于牛市、熊市或盘整,均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获利的机会。期货交易只能是基于方向性的。而期权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于期货价格的变动方向,也可以进行基于期货价格波动率进行交易。当投资者看多波动率时,可以买入跨式(Straddle)、宽跨式(Strangle)等交易组合;相反,如果投资者看空波动率,可以进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杆作用。期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到期日较短的虚值期权。与期货保证金相比,用较少的权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样数量的合约。下面以平值期权为例,与期货作一比较。
假定:强麦期货价格为1900元/吨,保证金比例为5%即95元;强麦期权执行价格为1900元/吨,波动率15%,年利率1.98%。不同到期日的买权理论价值与期货保证金对比见表1-1。表1-1 期权与期货的杠杆作用比较
到期时间 买权权利金(元/吨) 占期货保证金之比
1个月 34 30%
2个月 49 45%
3个月 61 60%
期权的杠杆作用可以帮助投资者用有限的资金获取更多的收益。如果市场出现不利变化,投资者可能损失更多的权利金。因此,投资者要注意,无论期货还是期权,杠杆作用都是双刃剑。

❸ 股票期权和期股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完全不同。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股权激励方法,是指由企业赋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期待权利,激励对象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以事先确定的某个固定价格购买将来的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其激励的核心是可以无偿取得股票期权,这种股票期权可以使他以现在的比较低价格购买成长发展了几年的价格增长的股票,从而分享公司发展的收益。当然如果股票价格缩水则激励对象放弃行权,从而避免损失。
期股是指企业所有者出于激励员工的目的,以优惠的条件确定即将转让的股份数量与价格,受让员工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所获得的期待权性质的股份。在行使期股期间,期股权人享受所受让期股的收益权,但股份所有权与表决权仍然由公司原股东享有。其激励的核心激励对象可以及早享有收益权,但收益与绩效考核密切挂勾,不存在放弃行权的情况。
2、激励的核心与作用不同。股票期权激励的核心是可以无偿取得股票期权,这种股票期权可以使他以现在的比较低价格购买成长发展了几年的价格增长的股票,从而分享公司发展的收益。当然如果股票价格缩水则激励对象放弃行权,从而避免损失;期股激励的激励的核心激励对象可以及早享有收益权,但收益与绩效考核密切挂勾,不存在放弃行权的情况。
3、股票期权一般是一种无义务的权利。无义务是指一旦给予激励对象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需要为期权支付对价,只在将来行权时才支付行权价格取得股票,当然也可以放弃行权;期股激励一般是有义务的权利,即激励对象取得期股一般需要支付对价,当然实践中为加大激励幅度也可以采取不需要对价无偿奖励的方法。
4、股票期权持有者只有期待兑现实股的权利,没有其他股份权利。期股持有者则不同,享有股份收益权等权益,但股份所有权与表决权则不享有。
5、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业绩有联系并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并不一定就是业绩增长的原因。而期股激励则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有必然联系,而且公司还可以选择是否可以将期股转为实股,以及转化的条件,相比较而言制度设计的空间比较大,适用面相对广一些。

❹ 什么是股票期权,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一、什么是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

所谓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方式最具激励作用,因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员工得到报偿的时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创建的时候,某员工得到股票期权1000股,当时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两年内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员工就得到1万美元的报偿。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将股票期权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构成应当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以及其法律内容三个部分。

1、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包括出让主体和受让主体两个方面。所谓出让主体是指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赋予企业经营者的授予人,而受让主体则是指企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

理论上对股票期权的出让主体有不同的意见,一认为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有人认为是企业本身。武汉市在实践中则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让主体。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企业本身作为出让主体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具体来说,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权力并应设置专门的、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

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范围。由于股票期权是给予企业经营者的一种远期报酬,其受益人理所当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总经济师在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但是,我国国有企业有其特殊之处,其董事实际由政府任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并且大部分的企业董事同时又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而董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应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纳入到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范围中。而监事由于其担负着监督董事和经营者的特殊责任,其与董事和经营者的利益应当趋异,因而监事理应被排除在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是指股票期权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客观对象,即认股期权。认股期权属于介于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债权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物权的延伸权利,首先,认股期权缺乏支配效力,没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约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其不应属于物权范畴。其次,由于持股期权一旦行使就会产生新的物权或导致物权的转移,同时其也具备权利主体特定、标的物特定等物权的特征,因而认股期权也不完全属于债权范畴。

3、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

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指法律主体(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间就法律客体(认股期权)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是授予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等四个要素。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特定契约条件,即受益人在满足何种条件或基于何种情形时可以行使其权利。行权条件一般约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权的契约中,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如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股价增幅、净资产的增长、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展等。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是指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时间安排,是股票期权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期权被授予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锁定才能开始逐步行权,这个期间至少是在授权的一年以后。比如某企业的期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后3年为行权期。也有企业设计的锁定期独具匠心,如我国最早实行经营者群体持股和期股计划的埃通公司规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后一次性行权,行权价为股票面值(1元)。设定行权期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期权制度的原始动因,等待的过程就是激励的过程,以约束和促进经营行为的长期化,这一激励过程同时也是对持股人员的再筛选过程,不合格持有人将先后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指认股期权人购买企业股票的价格,也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由认股期权人购买的股票的确定的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是整个股票期权制度的核心,行权价格在授予期权时已经确定,该价格实际上就是期权持有人奋斗的基础和赢利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期权持有人的努力使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节节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励回报。

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权索取权的数量,这是股票期权制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需考虑期权激励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也不能忽视,数量过多或过少均难以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并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利。企业的一般原则是股票期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流通股本的20%或总股本的7——8%。

由于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契约关系,那么就应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和其各自的目标自行约定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只要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其契约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❺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元;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元是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员工的获利。
举个例子来说:

一家上市公司给一位管理层1万股股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股30元。他的一位同事则获得3500股限制性股票。5年后,股票期权持有人可能会执行所有的期权买入股票,而他的同事也能够出售所有的限制性股票。如果5年后股票价格升至60元,股票期权持有人将获得30万元的税前收入,而他的同事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21万元的税前收入。如果股价5年后跌至15元,股权将不值得执行,而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52500元的税前收入。比较税前收入,可以看出股票市价的变动直接决定了两者的收益。

❻ 股票增值权和股票期权的关系是什么呢

我们首先明确一下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含义。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来规定的若干年内(行权期)按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自由购买公司股票(行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作为股权激励工具中的两个重要分支,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既有着很多共同的特点,同时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如同硬币的两面,二者是独立客观存在的,不存在包含的关系。
(一)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共同特点
(1) 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都是期权金融工具在企业激励中的应用,他们共同赋予激励对象一种未来的风险收益获取的权利,当市场价格高于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时,激励对象可以行权获得收益、否则,激励对象可以放弃行权,避免损失。
(2)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共同的获利原理均是二级市场股价和企业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时约定的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3)在可以实现的激励目标上,二者有很大的共同点,都具有很好的长期性和激励性,但约束性会偏弱一些。
(二)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区别
(1)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区别主要在于激励标的物的选择。股票期权的激励标的物是企业的股票,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可以获得完整的股东权益。而股票增值权是一种虚拟股权激励工具,激励标的物仅仅是二级市场股价和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的升值收益,并不能获取企业的股票。
(2)激励对象收益来源不同。股票期权采用“企业请客,市场买单”的方式,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由市场进行支付,而股票增值权采用“企业请客,企业买单”的方式,激励对象的收益由企业用现金进行支付,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延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