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支股票新增股份90,900,000股 是好事还是坏事
什么事情都要两面看,不能一概而论。上市公司增发有时候是好事,可能说明公司产品前景明朗,为扩大生产,需要募集更多的资金。也可能说明公司的资金流已经严重不足了,迫切需要资金解决燃眉之急。
通常非公开发行都比较好,不会对股价产生太大的影响,从长期来看,应该是利好的。
B.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是什么意思啊 会对当前股票的价格造成影响吗 我可以参加购买吗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我们也成为定增,定向增发。一般我们认为是利好消息股价表现为上涨。主要以下利好: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在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一般来说谁都可以认购,但是因为定增一般数额巨大,通常是内幕大股东自己认购,散户需要认购需要大额资金,至少千万乃至上亿一次性认购。
C. 上一次发的新增股票没登记完,可以启动新的股票发行吗
一般是不会被批准的。需要完成上一次的增发。并且需要一段时间的冷静期。
D.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是什么意识
先说发行股票这么回事
假如A原本有100元权益资本
现准备发行股票价值100元,共10只,每只10元,A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00元,A的权益100元,A可以拿这200元(有自己的100元)去做事
其中5只发给B,5只发给散户,B的权益50元
则流通股为散户的5只,
大股东为 A,10股,占50%股份, B,5股,占25%股份,散户总用拥有5股,占25%股份
一般二级市场买卖的,就是散户这5只卖来卖去,A那的10股和B那的5股,一般不怎么动
然后A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超过50%股份)决定,定向增发给C(一般C是机构投资者如基金,保险等)股票价值90元,从此A可以拿这290元(原来有200元)去做事,对A有好处
增发的股票会定的低一些,如每股9元(高了C不买,因为可以去二级市场直接买散户的,何必在这费劲买一样的货), 则C拥有10股(90/9)
到此A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由增发前的20只变为增发后的30只
大股东为 C,10股,占33%股份, A,10股,占33%股份, B,5股,占16.5%的股份, 散户共5股,占16.5%的股份,B和散户的股份被无奈的稀释了 但是价值没变,B仍有价值50的股票,散户仍有价值50元的股票。
???那么 C拿的股票 每股到底值9元呢?还是10元呢?
应该算为10元,所以总共30股,总盘应为300元,但是只有290元,则合理的股价为290/30=9.67元,但是增发给定向机构的股票一般都12个月的限售期,所以不会影响那么快(也就是说不会降那么快),若是增发给二级市场(可自然流通),那就会降的很快,直到9.67
若是在熊市或者振荡期间,则大家信心不足,不会留着股票,则大家都会纷纷来卖,最后市场上自然的流通会将10元的股价调整为9.67元(因
为有人知道会降,所以低价抛,一开始可能以9.9抛,然后是9.8,9.7 9.67),B和散户的利益被损害了
但是 若是在牛市,且大家都认为A干的不错,未来会发展较好且用钱用的很是地方,则大家认为A是拿钱去干好事,将来回报会好,都看好A,反而会提高A的股价。
总结
若是定向发售
在熊市 定向增发会利空(因为合理股价被降低,且市场信心不足)
在牛市 定向增发会利好(因为看好大势,且看好A)
此外 1.增发的价格是关键因素 太低的话是很不合理的 因为会很大程度的稀释B和散户的股份,随后会稀释股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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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股份公司上市增量发行时,原有股东的股票怎么办
增量发行 :
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
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存量发行是原始股东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而上市的方式。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1)增量发行使总股本增加。而存量发行不改变总股本。
(2)增量发行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存量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归原始股东,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股东提前套现。
(3)增量发行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壮大公司实力,从而创造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存量发行的资金归于发起人,对公司的基本面变化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
(4)增量发行会引起公司净资产和市盈率的变化。存量发行不会引起这种变化。
(5)增量发行引起原有股东持股比例较小。而存量发行较大的改变了持股比例。
(6)增量发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发行不太会引起超募,供应量有保证。
(7)存量发行更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
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1、IPO锁定期;(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5.1.6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5.1.4发
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1、IPO锁定期
(1)《公司法》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5.1.4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1.5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
前款承诺。
2、发行期间的锁定期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4条: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25条: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股权分置改革中原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27条: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4、上市公司董、监、高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1)《公司法》142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第3条、《证券法》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司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5、上市公司重整中的锁定期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9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10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9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3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5、股权激励中的锁定期
(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3条第2点: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顶级原则和锁定期要去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22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独享可解锁期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
3、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
5、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6、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7、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锁定三年。
8、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
F. “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股本而决定发行新的股票”疑问:发行新的股票不是股本变少了吗,是我理解错了吗
楼主问题表述不请。应该是:“股份公司为募集资金而决定发行新的股票”
股份公司发行了新的股票,总股本相应增加(如原股份公司总股本为5000万股,为募集资金4亿元,发行价为每股10元,需发行新股4000万股,发行新的股票后,这家股份公司总股本为:发行前的5000万股+发行的新股4000万股=9000万股);原股东在股份公司所持股份及权益占比也相应减少。
G.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价会跌吗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之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份按认购对象的不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至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H. 股票新增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我从头讲起吧
先说发行股票这么回事
假如A原本有100元权益资本
现准备发行股票价值100元,共10只,每只10元,A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00元,A的权益100元,A可以拿这200元(有自己的100元)去做事
其中5只发给B,5只发给散户,B的权益50元
则流通股为散户的5只,
大股东为 A,10股,占50%股份, B,5股,占25%股份,散户总用拥有5股,占25%股份
一般二级市场买卖的,就是散户这5只卖来卖去,A那的10股和B那的5股,一般不怎么动
然后A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超过50%股份)决定,定向增发给C(一般C是机构投资者如基金,保险等)股票价值90元,从此A可以拿这290元(原来有200元)去做事,对A有好处
增发的股票会定的低一些,如每股9元(高了C不买,因为可以去二级市场直接买散户的,何必在这费劲买一样的货), 则C拥有10股(90/9)
到此A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由增发前的20只变为增发后的30只
大股东为 C,10股,占33%股份, A,10股,占33%股份, B,5股,占16.5%的股份, 散户共5股,占16.5%的股份,B和散户的股份被无奈的稀释了 但是价值没变,B仍有价值50的股票,散户仍有价值50元的股票。
???那么 C拿的股票 每股到底值9元呢?还是10元呢?
应该算为10元,所以总共30股,总盘应为300元,但是只有290元,则合理的股价为290/30=9.67元,但是增发给定向机构的股票一般都12个月的限售期,所以不会影响那么快(也就是说不会降那么快),若是增发给二级市场(可自然流通),那就会降的很快,直到9.67
若是在熊市或者振荡期间,则大家信心不足,不会留着股票,则大家都会纷纷来卖,最后市场上自然的流通会将10元的股价调整为9.67元(因
为有人知道会降,所以低价抛,一开始可能以9.9抛,然后是9.8,9.7 9.67),B和散户的利益被损害了
但是 若是在牛市,且大家都认为A干的不错,未来会发展较好且用钱用的很是地方,则大家认为A是拿钱去干好事,将来回报会好,都看好A,反而会提高A的股价。
总结
若是定向发售
在熊市 定向增发会利空(因为合理股价被降低,且市场信心不足)
在牛市 定向增发会利好(因为看好大势,且看好A)
此外 1.增发的价格是关键因素 太低的话是很不合理的 因为会很大程度的稀释B和散户的股份,随后会稀释股票价值
2.如果C是很牛的机构,则也是利好消息,因为说明这个很牛的机构都看好A公司以及A公司的股价走势
若是公开增发 则不管熊市 牛市 一概利空
所以一般增发都是倾向于定向增发
I. 新增股份上市是利好吗
新增股份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只要看其庄强不强就可以了,强者恒强,这是巅扑不灭的真理。如果一个业绩很好,净资流量为正,市盈低的,股价总拉不起来。不是说一月两月,而是近半年时间,从未有个大行情,那只能说此庄弱。不碰为妙。而新增股份,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处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其股价就不会搞高了。所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给你带来利润,
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方预案,还有报批监证会。一般情况下,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也就是说,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此时可以介入,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此时还是不介入为妙,因为一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所以,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其结果只会让痛心,因为,这时股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大家近期还是从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为这两个方面才是真正意义是的要办好公司,即使短期套着,也可以长线持有。
如果有好的项目急需资金,增发股票无疑是圈钱的最佳方案。如果为圈钱而圈钱,则是公司的一大败笔,圈了钱来没有用途,即不能给股东带来收益,又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并没有半点帮助,其结果只能是净资产继续被摊薄。